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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轮功学员在西方法庭揭露迫害开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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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3年11月15日】明慧记者14日蒙特利尔报道:11月14日华侨时报诽谤案终审进入第三天。原告方证人张昆仑教授出庭作证。原告律师柏格曼指出,由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在西方国家的法庭上揭露直接迫害者和间接迫害者,在全世界这是第一次。

    14日上午9时40分开始至下午4时40分结束,其间加拿大公民张昆仑在翻译的协助下,用约5个小时的时间当庭详述了自己因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遭受的迫害,包括酷刑、洗脑、监视居住、非法监禁等。

    * 被告律师说迫害与本案无关

    上午,在张教授开始讲诉自己在中国大陆遭受迫害的经历时,被告律师放弃了辩方以往否定迫害存在的说法,一再起身说:法轮功被迫害发生在中国,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确认的,但“与此案无关”。被告律师并以对犹太人的大屠杀为例称,如果大屠杀的受害者都可以起诉责任人的话,那就可能有400万人起诉。这么多人每个人都在法庭陈述其被迫害的经历,那是行不通的。如果任何一个与法轮功有关的问题都可以在这个法庭陈述的话,那就再需要12个月的时间审理。

    * 原告律师说证人的亲身经历有助法庭理解本案背景

    针对被告律师的反对,原告律师柏格曼指出:华侨时报在文件中试图否认迫害的存在,而证人被迫害的经历和专业经历对法庭理解案件很重要,对理解和定位仇恨宣传很重要。对方律师将证人有意限制到15个人,但每个证人的亲身经历都可以帮助法庭理解这个案子的背景。

    * 法官同意原告证人讲述所遭迫害

    法官听取双方律师意见后认为,被告律师反对原告证人谈迫害,等于拒绝所有原告证人关于本案的证词,因此多次将辩方律师的意见驳回。

    * 首例法轮功学员原告当庭控诉江氏灭绝政策

    张教授说,在中国大陆第一次被绑架,是因为给大陆中央政府写信,陈述法轮功真相。被绑架后,当地派出所官员对他说,“江总书记讲话了怎么对付你们都不过分,只要是炼法轮功的打死了,拉出去就埋了,对外就说畏罪自杀。”

    张教授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因抵制迫害,他还受到过电棍电击、毒打等酷刑折磨。

    自1999年7月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全面公开化以来,在西方国家,法轮功学员作为原告及证人,在法庭上揭露直接迫害者和间接迫害者,今天当属首次。

    * 法轮功学员作为原告证人揭露间接迫害

    蒙特利尔华侨时报在2002年2月2日的特刊中曾刊登何×的诬蔑文章,并提到张昆仑的名字。张教授在14日的证词中说:“加拿大是以自由和尊重人权为原则,并著称于世的。但是,我万万没想到,江泽民把迫害延伸到海外,他利用散布谎言,挑动仇恨,置法轮功学员为被动。我在中国被迫害,留下严重的精神创伤。华侨时报的诬蔑文章使我感到世界上没有安全的地方。”张教授说华侨时报对他造成了巨大伤害。

    * 正信护法,全面澄清对全面诬蔑

    在14日的法庭辩论中,被告律师在张教授的个人证词中找细节,以图直接攻击法轮功,重复江氏集团编造的“不顾家庭”、“敛财”、“剖腹找法轮”、“天安门广场自焚”等诬陷法轮功的谎言。被告律师并从法轮功书籍中断章取义,矛头再次直指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

    面对不明真相的被告律师,面对在法庭上全面澄清事实、驳斥中共谎言的大好机会,张昆仑教授娓娓道来,对被告律师的提问一一给予严正、清晰的讲解。

    * 魁北克省上诉法庭判决书将载入加拿大法学文摘

    加拿大魁北克省上诉法庭对法轮功学员控告蒙特利尔华侨时报和作者何兵诽谤案的判决书,将被载入有极高声望的加拿大法学文摘--法律精选案例报告。

    原告律师柏格曼指出,这一裁决被收入法律精选案例报告,意味着一个重要的法律基点的建立,为律师们设立了其它案件的先例,并为法庭在民事诉讼案件中,限制报纸发表诽谤文章建立了权威和准则。

    今年11月3日中央社的报导说,据法学界人士表示,加拿大法学文摘法律精选案例报告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历来很少发表魁北克省的判决。此案裁决被载入,表示在加拿大法律界的意义重大和不寻常。法律精选案例报告的审核委员会,每周审阅来自加拿大各省市的几千件新裁决的案例,并且挑选出重大的、具典型意义的案例收入文摘。仅有百分之一的案子裁决收入文摘,以便加国的法律界人士,包括法官、律师、法律系教授和学生们了解和引用,对重大案例的审判,产生援引的效果。

    * 关于张昆仑教授的个人资料

    张昆仑,曾于1980年至1989年任教于山东艺术学院教授雕塑。1989年在加拿大麦吉尔(McGill University)做访问学者,1996年4月回国。1996年至2001年1月,在山东艺术研究所任所长。在这期间,因修炼法轮功并向大陆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而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

    据明慧网的资料记载,张教授自2000年7月第三次被中国当局拘捕后,便被判三年劳教。2001年1月4日星岛日报的报导称,张教授的家人说该项判决从未经过任何正式的审讯程序。

    由于加拿大政府、外交部、国会议员、国际人权组织和善良加拿大人民的密切关注与努力,被中国劳教所非法关押了约半年之久的张昆仑教授突然于2001年1月10日被提早释放,并于同月15日在国际特赦组织和法轮功学员的欢迎中平安抵达加拿大渥太华机场。张昆仑教授是被加拿大成功营救的第一位法轮功学员。此事曾被加拿大媒体视为国际舆论压力的“一大成功”。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6/42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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