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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泽民及其610办公室在道德法庭受到审判(2004年3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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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及其610办公室在道德法庭受到审判(2004年3月稿)


    文/美国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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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3年8月28日】

    时间:西元2003年7月22日
    地点:美国华盛顿国会大厦前
    缘由:国际刑事法庭就中国人民控告中国窃国者江泽民阴谋铲除法轮修炼大法、使用酷刑、滥用政府权力、群体灭绝和反人类罪等多项罪行进行公开审理。
    执行法官: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国际特别法庭法官,审判智利前总统皮诺切特(Pinochet)执行法官,审判南斯拉夫前总统米洛舍维奇(Milosevic)执行法官。

    法警:全体起立,向国际刑事法庭执行法官致敬。请坐下。法庭现在开庭。

    法官:在中国人民起诉江××一案中,中国人民控告中国窃国者江××阴谋铲除法轮大法、使用酷刑、滥用政府权力、群体灭绝和反人类罪等多项罪行。公诉人,请宣读开庭控词。
    (图片:来自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正在参加对江泽民的象征性公审。来源:明慧网图片库)

    公诉人:女士们,先生们,尊敬的法官们及各位记者,我在此代表一亿中国法轮大法学员以及他们在海外的同修们、他们的家人、同事、同学、朋友和邻居,进行21世纪最重要的一次道德审判。

    本案涉及的规模和范围巨大,它覆盖了整个中华大地及海外各国,触及到亿万人的心灵。但同时这又是一个事关个人仇恨,事关一个个人滥用职权、绑架国家机器,阴谋铲除一个和平修炼功法的极端案件。此功法就是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

    女士们、先生们,让我们想一想,『铲除』一个没有礼拜场所、没有正式组织、不存钱、没有名册,有的只是几千万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在公园里学法炼功的公民们的修炼功法,这意味着什么?为了铲除法轮功,他得确确实实地去改变那些相信法轮功的人们的思想,强行扼杀他们心中的信仰;达不到这个目的,他就从肉体上消灭这些法轮大法学员。

    女士们、先生们,正如各位将在这次审判中所看到的,江××的手段是系统的、有蓄谋的和残忍的。1999年6月10日,他设立了一个叫做『610办公室』的机构,并授予这个机构□驾于中国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上的权力。这个机构,或许我们应该把它称为『610系统』,因为它是一个上至中国权力核心下至最低层乡镇农村,专职迫害法轮功并执行国家恐怖主义政策的系统,你也可以把它称为中国的『盖世太保』。

    在如何对付法轮功学员上,江xx命令其盖世太保机构『610』执行三条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诋毁上亿人名誉不是件简单的事。但是,江氏掌握着媒体、国家安全部、员警以及司法系统,事情就变得容易了。

    有了这一切,他就能让记者捏造故事丑化法轮功和一切与其相关的人,在报纸、电台和电视台上全天候地播放。

    有了这一切,他就能把法轮功学员描述成比一般罪犯甚至比杀人犯更坏的人。

    有了这一切,他就能将法轮功学员强行投入精神病院,使他们不得不背上精神病和疯子的黑锅。

    有了这一切,他就能让你到处受歧视。房东不敢再租给你房子。突然间朋友们都离你而去,因为他们担心会遇到『麻烦』或受牵连。丈夫们迫于压力而与他们的妻子离婚。

    在一个由共产党官员掌握人民工资和养老金的专制国家,『经济上搞垮』并不复杂,但结果是一样难以承受的。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功学员被解雇,学生被学校开除。很多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因为员警在他们的工作单位和住所等着抓他们。在北方寒冷的冬天,学员们无处可去,没有食物,也没有御寒的衣服。有时实施迫害的同时还要侮辱人格,学员的家人被迫向劳教所和洗脑班缴纳高达上千美金的所谓『食宿费』。

    至于『肉体上消灭』,『610办公室』确实认真执行了这个命令。超过750名学员已被证实死于迫害,而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统计的实际数字据说高达1600人。他们肆无忌惮地使用暴力,是因为江××亲自下令:「打死白打、打死算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请设想一下,那些亲人下落不明但又诉求无门的家庭的绝望而愤怒的心情。因为当局宣称他们没有打死一个人,所有死难者都成了『自杀』、『心脏病』或者『正常死亡』。警员用电棍灼烧法轮功学员的肉体、嘴和生殖器,用金属钉钉手指,用狼牙棍毒打,用金属棒殴打,对学员进行性侮辱和强奸,所犯罪行罄竹难书。

    女士们、先生们,正如各位将看到的,这个案件是关于一场中国全国范围的恐怖运动,一个系统的、残忍的欲摧毁追求美德、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们的意志的狂妄企图。

    同时,这也是一个关于个人阴谋的案子。这个人就是中国的窃国者江××。他滥用国家元首的权力,违犯自己国家的法律,肆意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赋予人民的权利,利用其全军统帅的职位要胁强迫一个政府、一个政党及全体人民参与近两个世纪中最邪恶的罪行。

    这是一个关于强制洗脑、滥用精神药物和酷刑刑具等来控制人民思想的案子;这是一个关于摧毁文明和道德社会,拆散家庭,离间朋友同事的案子;这是一个关于江××亲自策划、发起并执行了这场史无前例的迫害的邪恶、残忍和妒忌的案子。

    江××利用他膨胀的权力,利用全球先进科技成果在全国和全世界进行的的邪恶宣传和灌输,造成中国人民中相当多的人对法轮功的误解和仇恨,例如江××与罗干一伙制造天安门『自焚』事件后,大陆很多地区出现了无论男女老少闻听法轮功二字而顿生恐怖与憎恨的状况;海外许多民众特别是许多外籍华人也对法轮功产生了很大误解和莫名的仇恨。

    这也是一个关于全体法轮功学员,特别是那些在中国明知会付出巨大代价但仍拒绝放弃他们的精神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们的精神和勇气的案子,他们为坚持追随『真善忍』和讲真话而失去了自由、尊严,遭受了痛苦难忍的酷刑,甚至付出了生命。

    在这一中国人民起诉江××的案子中,被告江××因侵犯了文明社会最神圣的准则、法律及道德规范而被正式起诉。铁证如山,其中包括众多江政权罪行的受害者的证词,数百万在中国、美国、欧洲和亚洲的受害者的书面证词,在拘留所、劳教所和精神病院使用的刑具照片和模型等实物证据。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很少找得到一个集彻头彻尾的邪恶于一身的人,而数以千万计的受害者集体将这个人送上审判台更为罕见。被告被中国人民控告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令我们不得不驻足深思,这样的事是怎么发生的。

    为什么一个人,在两三个同党的伙同下,竟能利用其窃取的国家元首的权力违反中国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的权威规定、各个国家的法律、道德和公共利益?这也许与共产党体制,一个通过压制思想保持权力的独裁制度有关,也许与它的宣传、经济和社会贡杆体系和无所不在的控制全国人民的恐怖政策有关,这个国家的人民生活在暴政的压迫下太久了,以至于都习以为常了。或许他们早已放弃了去捍卫人类的美德与善良。当然,我们今天只能是开始对这样的问题作出回答。但是,当我们在这一历史性案子中寻找答案时,我相信我们会得到一些智慧,对法轮大法的原理和其学员的感激,以及对被告理所当然的有罪判决。

    法官:被告律师,现在你可以作开庭辩词了。

    被告律师:阁下,被告放弃开庭辩词,但是保留在公诉人庭审陈述结束后发言的权利。

    (图片:对江泽民的模拟审判,2003年7月,美国华盛顿国会山前,来源:明慧网图片库)

    法官:公诉人,你可以传第一个证人。

    第一部分【江氏对法轮功的个人仇恨,迫害违背中国宪法和法律】

    法警:你是否发誓所说全是事实绝无谎言并请上帝作证?

    赵中华(化名):我发誓。

    公诉人:午安,赵将军。请告诉我们在法轮功遭迫害之前您在中国的职位。

    赵中华:我是部级干部并在中国共产党和军队里任职。

    公诉人:你认为在迫害开始前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大体态度是什么?

    赵中华:你知道,最初政府是支持法轮功的。对提高道德水平、增进身心健康法轮功有显著功效,因此中国各级领导人普遍积极支持群众习炼法轮功。当时,不仅是老百姓学炼法轮功,中央政治局七个常委也都读李洪志先生的著作《转法轮》,他们很多亲朋好友还炼了法轮功功法。在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党、政、军领导人中,有的参加过李洪志先生的面授班,更多人通过朋友介绍等途径成为法轮功学员。

    公诉人:对不起。请问李洪志先生是何者?
    赵中华:他是法轮大法的创始人。

    公诉人:谢谢。请继续。
    赵中华:我也是很支持法轮功,因我发现这个功法使我更沈着,更稳健。但双盘打坐我有点吃不消!当时全国气功协会授予法轮功各种奖项,报纸、电视、电台对法轮功的报导都正面的。

    公诉人:1999年4月25日那一天发生了什么事?

    赵中华:4月25日下午,我接到一个电话说有数千名法轮功学员在中南海外面。当我开车到那儿时,那场面真壮观。上万人静静地坐着或站着,态度庄严自律,但不是军人式的站队。我想我还从没见过这样的场面。这些人没有阻碍交通或人行道,当他们离开时,地上没有一片垃圾。我知道国际媒体以相当肯定的态度报导了这一事件。

    公诉人: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些人在那里?

    赵中华:我想基本上是天津一些法轮功学员因为行使宪法赋予他们的上访权利而被非法逮捕,所以其他法轮功学员为此去国务院信访办公室和平上访。这是讲得通的,因为中央信访办就在中南海的一侧,那是当公民对政府有意见而当地政府又无法解决时应该去的地方。那个晚上,朱镕基总理和法轮功学员的一些代表交谈。过程很平和,学员的要求也是合理的,所以朱总理答应了他们的要求,整个事件本应就这样当场解决了。

    公诉人:那为什么没有?发生了什么使事态起了变化?

    赵中华:我个人认为,江氏对朱能将此事处理得这么好很妒忌。谁知道当时江氏那脑袋瓜里在想些什么。

    被告律师:反对!

    法官:反对有效。

    赵中华:一些人认为,江氏对法轮大法学员大规模集会的能力感到威胁。本来他就是出了名的极度没有安全感。一些人认为他还妒忌李洪志先生,因为学员们深信法轮功和李洪志先生。被告律师:要求将这段话从记录中删去,这是推测。

    公诉人:法官阁下,证实动机的尝试应得到允许。

    法官:反对无效。公诉人继续进行。

    公诉人:赵将军,请继续说您1999年4月25日所看到的。

    赵中华:一些中央领导人当晚被叫来见江氏,就是在那天晚上江氏狂乱地挥舞着双手,叫道:「我就不信治不了法轮功」,「三个月内彻底消灭法轮功!」但因为这个想法和提议很愚蠢,从一开始他就没有得到党内领导层的支持,并遭到党内正直官员的反对。顺便说一句,4月25日夜里,朱在江××召开的紧急政治局会议上劝江氏『让他们(指法轮功学员)炼』,被江××狂躁地当众斥责而转为沉默。

    众官员心中的抵制态度令江氏很生气,他决定仿效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那一套他以个人名义给政治局常委们写信,并强迫他们把信中的『精神』从上到下传达到中共各级领导。

    江氏说干就干,在完全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在政府通过国家媒体明文声明公民有炼功的自由的情况下,在1999年4月25日到7月20日之间由当时的『610』头子罗干督阵,经全国各地员警之手抓捕了很多法轮功学员。江氏10月份在法国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第一次亲自公开诽谤法轮功,宣布法轮功为『x教』。这简直不成体统。10月下旬,江××指使中国官方报纸《人民日报》重复他在法国媒体上宣布的定性。他知道这样一个标签很难洗刷。接着,在他从7月20日公开大规模逮捕法轮功学员的几个月之后,他强迫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项措辞模糊、定义不清的『反邪教法』以使这些逮捕合法化。

    公诉人:我不是很明白。你是说江氏先发起了这场迫害,然后把法轮功称为×教,然后再通过一项反邪教法来试图使他的行动正当化?

    赵中华:没错。您知道,这就像那个笑话中说的,某人在打靶场打靶,然后跑到靶子前,在他的弹孔周围划圈表示他射了个满分。江氏从一开始就知道迫害法轮功是非法的,违反宪法的。江氏也知道他永远不可能通过一个法律来取缔法轮功,也无法在当时让人们相信法轮功不好,所以他想了一个办法,命令通过一项定义模糊,甚至连什么是邪教的定义都没有的反邪教法。不管怎么样,我们都知道法轮功不是×教。大多数政府官员不想参与这场迫害,但没人敢公开说话。我试图建议重新考虑这场运动,但我遭到禁言,并被软禁。不过有很多高层官员用各种方式暗暗地试图扭转形势。

    公诉人:来自自由国家的人或许会问:「既然这只是江氏个人的意愿,而且是错的,那为什么整个政府和国家机器没有反对他?为什么还要系统地进行实施?」

    赵中华:这事关权力。事实是,中国政府不曾有过一个稳定、理性、持久的政策。所有的政策都是和最高掌权者的个人意志紧密相关的。在中共统治的历史上,从来都是『枪杆子出政权』。江××利用了危害中国社会几十年的这个弊端,并在对外掩盖和粉饰的手法中把它发挥到极限。中国政府的治国方针应该是『为人民服务』。当然了,江氏利用其党、政、军大权实质上劫持了中国政府为其一人服务。在没人敢说『不』的情形下,当一个掌握军权的独裁者肆意强奸民意和法律时,我还能把它称为『国家政策』吗?说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一个窃国者的个人意志』更确切些。

    公诉人:谢谢您,赵将军。我没有更多问题了。

    被告律师:我没有问题问此证人。

    第二部分【江氏实施非法镇压的执行系统:610办公室】

    公诉人:下面传丁太太(化名)出庭作证。丁太太,你丈夫在中国哪一个部门工作?

    丁太太:『610办公室』。

    公诉人:你能告诉大家『610办公室』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

    丁太太:是为取缔法轮功而设立的办公室,遍及全国。

    公诉人:你丈夫在『610办公室』担任什么职务?

    丁太太:他被任命为黑龙江省『610办公室』负责人。

    公诉人:作为黑龙江省『610办公室』负责人,你丈夫都做了些什么?

    丁太太:执行江××、罗干和中央『610办公室』的指令。

    公诉人:什么样的指令?

    丁太太:针对法轮功的。

    公诉人:你能不能说得具体一些?比如他执行了哪些针对法轮功的命令?

    丁太太:上头下什么命令他就执行什么命令。

    公诉人:这些命令的性质是什么?丁太太?(语气加重)他是否抓捕过法轮功学员?他是否抓。。(被打断)

    丁太太:有。

    公诉人:他是否曾下令判法轮功学员劳教?

    丁太太:有。

    公诉人:他是否殴打过法轮功学员?

    丁太太:没有。

    公诉人:他是否下过命令殴打法轮功学员?丁太太?

    丁太太:我不知道他下过什么命令。

    公诉人:他是否下令对法轮功学员强行灌食?

    丁太太:我不知道。

    公诉人:他是否对手下的人说过:「法轮功学员死了算自杀?」
    丁太太:我不知道。

    公诉人:他是否命令下属「对法轮功学员可以不讲法律」?是否告诉下属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上边』的意思,个人怎么干都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丁太太:我不知道。

    公诉人:他是否下令将女性法轮功学员投入男牢?

    被告律师:反对!(与此同时)

    丁太太:我不知道。

    法官:反对有效。

    公诉人:(继续发问)对法轮功学员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这些命令是否属实?

    丁太太:那些命令不是我丈夫下的。

    公诉人:那这些命令是谁下的?他是否执行了这些命令?你丈夫是黑龙江省『610办公室』的负责人,他难道没有执行他接到的这些命令?

    丁太太:这些命令是上面下的,他能怎么办?别无选择。

    公诉人:别无选择?丁太太,在正邪、善恶面前,人人都可以做出选择,而且每个人都必将对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丁太太:你在说什么?如果你懂中国历史,如果你了解共产党的本质,你就会明白,中国人根本没有所谓的『选择』。当初文化大革命时,国家主席都被关押起来折磨致死;『六四』时,中共的总书记因为持不同的政治异见而被免职软禁。哪有选择可言?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被迫害的不仅仅只是法轮功,我也遭到了迫害。江××迫害了我,也迫害了我的家庭,它让我们所有中国人给他背黑锅。

    公诉人:你是说江××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

    丁太太:是的。

    公诉人:那么说,『610办公室』是执行江氏要整垮法轮功的专门机构,是吗?
    丁太太:是的。

    公诉人:江氏授予了这一系统凌驾于法律和一切常规途径之上的权力?

    丁太太:是的。

    公诉人:丁太太,请你记住我的忠告:在正邪、善恶面前,人人都可以做出选择,而且每个人都必将对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没有问题了。

    被告律师:阁下,对此证人我没有提问。


    第三部分【江氏迫害政策的延伸:海外骚扰】

    公诉人:我想传特仁斯-威廉姆斯(Terrance Williams)出庭作证。威廉姆斯先生,你从事什么工作?

    威廉姆斯先生:我是德克萨斯州马汀维尔市市长。

    公诉人:去年你签署了一份支持法轮功,谴责对法轮功迫害的公告。你是否能谈一谈此事?

    威廉姆斯先生:可以。去年夏天,我在办公室接到一个电话,几位年轻的女士及一位先生正好路过马汀维尔,希望能与我会面。我邀请他们来到我的办公室,于是他们开始告诉我他们修炼的实质,以及人们因修炼该功法而被迫害的不幸遭遇。他们谈话时看着我的眼睛,我感到他们是诚实善良的人。他们举止得体,于是我问他们,我可以做点什么来帮助他们。他们说,美国的民选官员公开表示支持效果很好,并问我是否可以签署一份公告。我很乐意效劳。

    他们离开的时候,我祝他们好运,并告诉他们如果我还可以做什么的话,请告诉我。

    公诉人:那后来呢?

    威廉姆斯先生:在公告颁出两个星期后,我收到一个邮包,里面都是些骇人听闻的资料,攻击我刚刚签署公告嘉奖的这个功法和该功法的学员。

    公诉人:那是个什么功法?

    威廉姆斯先生:是法轮功。

    公诉人:邮包里还有什么?

    威廉姆斯先生:这么说吧,如果这些资料还不够无礼的话,邮包里还有一封中国总领事的信,简直就是在命令我撤销公告。我是不会被吓倒的,但我可以告诉你,那封信使我。。怎么说呢,在美国国土上,一个外国政府居然敢对我一个民选官员指手划脚!我搞不明白他们怎么会认为他们可以在美国的土地上明目张胆地这样无法无天。我给领事馆的这位先生回了一封信,告诉他不管他们在本国是如何行事的,在美国这里,自由对我们来讲绝非儿戏。我告诉他,他寄来的那堆垃圾没人要,如果他要商讨事情,他可以来找我,我们可以面对面地谈。他没有回应我的邀请。

    公诉人:法官阁下,我没有其他问题了。谢谢你,威廉姆斯先生。

    威廉姆斯先生:别客气。

    法官:被告律师?

    被告律师:没有问题,阁下。

    公诉人:请你们其中一位把你所知道发生在美国对法轮功的迫害告诉大家。
    (三个人中的一位上前并开始发言)

    黎晒(Leeshai):我们知道,江××及其610机构在美国有一个间谍网。我们掌握这些是因为其中一个间谍廖先生供认了。我们有他的书面供词,他的犯罪证据─笔记和其他记录以及证人的宣誓证词。因为我在最近的几个诉讼案中担任法律顾问,我这里有一份经公证的其笔记本中证据部分的复印文件。

    法官:法警,请将这些标为起诉物证2,作为证据归档。(法警照办。)

    公诉人:你能为我们总结一下笔记本的内容吗?

    黎晒:它记录了廖先生如何因提供有关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而从中国领事馆的一个『雇员』哪里领取了3500美元。有人还看见过廖先生偷窃法轮功联系人的资料。

    公诉人:廖先生有没有承认他为被告江××工作?

    黎晒:他承认他为好几个与江××『610办公室』关系密切的中国特工工作。在三藩市、芝加哥和纽约发生了类似的案子,中国特工不仅骚扰而且还攻击法轮功学员。一些人已经被起诉并因其罪行而被判刑。因为这种攻击不是冲着个人而是冲著作为一个特定信仰大团体代表的学员,我认为这些完全可以被称为仇恨罪,而且更恶劣的是,这些犯罪是一个外国政府的特工在美国土地上犯罪。

    法官:你是说你相信法轮功学员在美国遇到的麻烦是在中国的迫害的延伸?

    黎晒:是,法官阁下(美国外交关系协会的专家证词)

    法官:(对公诉人)还有问题要问你的证人吗?

    (图片:李洪志先生于1994年5月在成都举办中国法轮功传授班。从此法轮功在当地迅速传开。至1999年初仅成都已有几十万人在修炼。每天清晨学员们都自发地来到住家附近的炼功点,参加晨炼。中国,成都。来源:《正法之路图片展》明慧网)(图片:台湾法轮功学员集体晨炼,来源:明慧网)

    公诉人:没有了,谢谢。没有更多问题了。

    被告律师:我暂时没有问题要问。

    第四部分【江氏实施和维持迫害的基础:谎言】

    公诉人:我们现在传金友明(音译)女士作证。(金女士宣誓就位)

    公诉人:金女士,请告诉我们关于你母亲之死的情况。

    金女士:这场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之上的。1999年7月20日迫害初
    始,媒体就开始每天24小时播放反法轮功宣传,没完没了地『×教这,×教那』,想尽办法地丑化法轮功。

    他们老是提起一个据称因炼法轮功而死亡的1400人名单。我母亲叫马锦秀(音译),她在那份名单上。我母亲在炼法轮功之前就病得很厉害了。早在我上高中
    时,她就已央求亲戚们,一旦她走了请他们照顾我们姐妹三人。她受严重糖尿病之苦达10多年,并于1994年发生过一次严重中风,1995年又发生了一次。她每天服药数次,每次30多粒。她的脸灰黯,并因中风而变形,一边的眉毛比另一边高出许多,嘴角向下歪。她走几步路就累,医生说如果再次中风的话她就没命了。

    1996年她学了法轮功,健康大为改善。她不用再服药了。随着她不断地炼功,阅读法轮功书籍,并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她开始体验到多年没有的健康。她变形的脸竟然恢复正常!医生们曾说这不可能!她的眼睛开始发亮,她比以前走得快多了,还能做家务,脸色从灰黯变得白晰。她身体发轻,而且所有和糖尿病有关的症状都消失了。我们许多亲戚朋友和邻居们都看到了她的变化。

    1997年年中,我母亲开始感到身体不舒服。我们当天把她送入医院。他们告诉我们她已病危,可能时间不多了。她一直住院,几个月后病逝。医生说她死于脑动脉瘤。

    后来我听说江氏和『610办公室』炮制了1400例所谓炼法轮功致死的案例,我母亲也被列为其中之一。我母亲明明是死于脑动脉瘤。她住院时接受了充分医疗。医生开的药她都服了,还打了很多针,但不幸的是她依然去世了。为什么不说她的真实死因呢?当局怎么能因我母亲曾炼过法轮功就说她是因炼法轮功而死呢?

    我母亲的例子只是这四年来江氏和其『610办公室』编造和散布的众多谎言中的一个。这些谎言多邪恶呀!它们让人把『真、善、忍』,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与谋杀和伤人联系在一起,它们让人们背离道德。江氏摧残了中国人民的心灵,应该受
    到审判。

    公诉人:谢谢。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法官:被告律师?

    被告律师:谢谢阁下。金女士,你提到你母亲的事例,但这只是1400例中的一例,也许有更多的人因为炼法轮功而受到伤害。亲爱的,这难道不可能吗?难道法轮功没有使人做疯疯颠颠的事,做犯罪的事吗?

    公诉人:反对!这是诱使证人!

    法官:反对无效。

    金女士:这么说吧,我知道一个叫傅怡彬的杀人犯的案子,他杀死了多位家庭成员。他们在电视上说他是因为炼法轮功而犯罪杀人。不过,我碰巧认识他的一位原邻居,这位邻居说傅怡彬从来没有炼过法轮功或读过法轮功的书籍。再有,傅的妻子甚至告诉邻居说,她对中央电视台记者不停地要她在镜头前说傅怡彬炼法轮功感到很奇怪,傅从来不是炼功人。

    被告律师:要求将这段证词从法庭记录中删去。这是传闻证据。

    法官:要求无效。

    被告律师:亲爱的,你难道不认为自焚的人多多少少有点不正常,就像在天安门广场上的那些法轮功学员那样?

    金女士:正不正常我不知道,但我想这些人一定是相当绝望了。你刚才提到的自焚案与法轮功学员无关,所以我只能猜测,不管是谁,都是被绝望逼上这条路的。

    被告律师:是因为他们炼法轮功而绝望吗?

    金女士:这么说吧,我认为他们根本不是法轮功学员,否则我想他们地区的学员至少能认出他们。但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无论怎么说吧,我住在美国,《华盛顿邮报》登了一篇署名文章,这名记者前去调查自焚者之一的刘春玲的背景,她的邻居中谁都没有看见或听见过她炼过或谈起过法轮功。这自焚案实在有太多的自相矛盾。我想这很可能是江氏和『610办公室』导演的一出戏,用来栽赃法轮功并愚弄中国人。

    被告律师:这是很严重的指控,你有证据吗?

    金女士:我这里有一卷录影带,从中清楚地看出,自焚参与者就好像在舞台上演戏一样。

    被告律师:我只要求对我的问题作简单的『是』或者『不是』的回答。要求将这段证词从法庭记录中删去。

    法官:你带来的是什么?

    金女士:这是一卷记录了自焚事件的过程并列出其中一些自相矛盾之处的录影带。
    被告律师:法官阁下,这卷录影带事先没有作为证据送交。要求将此从法庭记录中删去。

    公诉人:我能否要求将此录影带加为公诉方的证据?

    法官:同意。(播放录影带:新华社说刘春玲自焚死亡。如果把镜头放慢,可以看见当刘春玲正在火焰中挣扎时,有人用物体猛击她的头部,刘春玲随即倒地,一条状物快速弹起,从死者脑后飞出数米远,又以极快的速度从空中落下。那么谁是凶手呢?如果把那一时刻镜头止住,可以看见挥动的手臂接近刘春玲的头部,穿着军衣的武警正走向镜头前面,在他身后,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正好站在出手打击的方位,仍然保持着一秒钟前用力的姿势。刘春玲脑后飞起来的条状物,有人说是打人的凶器,有人说是刘春玲的头发,有人说是刘春玲的衣物。但是,不管是什么,这件物体不是顺着强大的灭火剂气流方向飞出,而是腾空而起,逆向朝着拿灭火器的员警飞去。说明这个物体不是灭火器冲下来的,而是重物击打脑部所致。而且,飞起的条状物被打得弯曲,可见出手打击的力量之大,下手之狠。甚至我们还可以看到,刘春玲在倒地之时,左手不自觉地抬起来触摸被打击的部位。

    【画面/声音/字幕】刘春玲面朝灭火器
    【画面/声音/字幕】注意,一只手臂伸向了刘春玲的头
    【画面/声音/字幕】那只手臂抡了起来,猛击刘春玲的头部
    【画面/声音/字幕】刘春玲被打得转身背向灭火器了
    【画面/声音/字幕】打弯曲了的重物反弹了起来
    【画面/声音/字幕】刘春玲向后倒下
    【画面/声音/字幕】凶手正转身离去

    【电视节目主持】直接杀人的是这个心狠手辣之徒,不过它也只是一个被人利用了的工具,而发动这场邪恶镇压的江××政治流氓集团,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法官:请对这个录影作解释,金女士,我们在看什么?

    金女士:这是由中国国家电视台的中央电视台(CCTV)播放的电视新闻节目。这是刘春玲,一位据称是在自焚中死亡的年轻女性。从这段录影中您可以清楚地看到,有人从后面用重物猛击她的头部,刘春玲随即倒地。从录影中可以看到击打物来自刘春玲身后一位身穿军衣的武警。

    这是王进东,坐在地上,嘴里喊着一些奇怪的口号。请看,他全身和脸部都被烧得漆黑,但是,请看他的头发,却基本完好,没有被烧掉。一般说来,一个人的头发是身体最容易燃烧的部分。请看他两腿之间的雪碧瓶,也是完好无损,可里面装的该是汽油。再请看这个镜头,在王进东身边有一个员警正拿着灭火毯悠闲地站着,好像摄像机就架在他们前面。

    被告律师:这是推测。要求删去这一段。

    法官:被告律师,请不要打断证人。要求被否决。

    金女士:再请注意这部分,从天安门广场到医院只有几英哩,但是救护车却足足开了2个小时10分钟!这令人怀疑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因为这该是一个紧急抢救。

    对了,请看这一部分,4天以后,电视上播出了在这场悲剧中失去母亲的小女孩接受中央电视台一名记者采访。这位全身包着厚厚绷带的小女孩居然能在镜头前大声清晰地唱歌,尽管她已经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即在咽喉上开一个口以便能够插管帮助她呼吸。她能这样唱歌被海外专家称为医学奇迹!这令人怀疑她和天安门广场上那个小女孩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录影带播完)

    被告律师:作为法庭记录,我想说,刚才的做法是很不寻常的。

    法官:已记录在案。被告方还有其他问题吗?

    被告律师:没有了,法官。

    法官:金女士,你是说中国媒体对法轮功的指控完全是伪造的?

    金女士:是,法官。可以说这场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谎言和欺骗上的。我认为江氏欺骗了全体中国人民。我认为他背叛和愚弄了中国人民,甚至把广大海外华人也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法官:谢谢你,金女士。

    第五部分【令人发指的肉体虐待】

    公诉人:现在我们传第五位证人出庭作证。请陈述你的名字以作记录。

    王女士:王玉芝。

    公诉人:谢谢。王玉芝女士,你肯定知道为什么来这里。正如众多其他被投入劳改营或者被关押在派出所的学员,你承受了一种在文明社会中无法想像的酷刑。然而我知道,这是在中国用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种最常见酷刑之一。王女士,你能否描述一下他们是如何使用这一酷刑的,对你的身心造成了什么样的摧残?

    王女士:好吧。通常当人们谈到强行灌食时,一般是指当某人绝食抗议时,绝食者被强行灌食或灌水,以防止他们因饥饿或脱水而死亡。然而,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强行灌食成为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给被灌食者带来极大痛苦。监狱看守没有受过医学训炼,他们将橡胶管或者塑胶管强行通过被灌食者的鼻子或者口腔插入他们的喉咙。有时一天要做几次。这种强行灌食是很难承受的。他们将管子插入被灌食的法轮功学员的喉咙时经常插破气管或者肺脏,甚至胃。当学员开始呕吐或者几近窒息时,鲜血从被撕破的组织里涌出,带着唾液及被灌进的东西,如辣椒水、高浓度粗盐水、药物和屎尿。一些员警不愿进行强行灌食,因为这导致了许多惨不忍睹的死亡。然而,江××、罗干之流向员警担保,如果法轮功学员死于强行灌食,他们不用为此承担责任。在上司的怂恿和支持下,许多员警开始肆无忌惮地进行强行灌食。他们的目的不在于灌食,而是要使法轮功学员遭受足够的痛苦,最后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江××不准我们修炼人对这场迫害有自己的思考或持有反对意见。

    被告律师:反对!这是传闻证据。

    法官:反对有效。

    公诉人:你能告诉我们你自己的遭遇吗?

    王女士:可以,当然可以。我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自镇压开始以来,我一共被关押了三次。2000年7月15日,我在印刷法轮功资料的时候被人告发,被投入了监狱。他们审问我,并打我、踢我。我的脸肿了起来,胳膊和手不能动弹,浑身是伤,眼睛乌青。为了抵制迫害,我开始绝食抗议。为了对我进行强行灌食,哈尔滨市拘留所的医生用铁夹子扒开我的牙齿然后将一根粗粗的橡胶管插入我的胃。每次灌食后我满口是血,全身布满伤痕。那里有几个人打我并试图制服我,然后他们用两大碗冷水冲的玉米糊灌我。。当我叫喊时,员警担心别人能听到,就命令犯人捂住我的嘴,并对我大打出手。一天,我听到女牢房外传出一个男人绝望的哭声。他是一位叫丁燕红的学员的丈夫。他一直在哀求着能见到她,但当他终于能进来时,恶警却当着他的面对他的妻子进行灌食。他妻子在痛苦地挣扎着,这位男子在一边哭得痛不欲生。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天。

    我一直都清楚,我只要写一封揭批法轮功及保证不再炼功的信,就会立即被释放。但是,如果信奉『真、善、忍』是错的话,人类会有什么希望呢?这场迫害迫使人们在生命和良知之间做出选择。我知道我是在被逼着做出那个选择,我选择了良知,因为我知道,当好人在独裁统治的淫威下背弃神圣的信仰时,比我们生命更宝贵的东西就失去了。

    公诉人:您还有什么要告诉法庭吗?

    王女士:有。我们这些见证人从恶警平时的言行中都清楚地看到,他们无法无天地干着这些信仰迫害的事,是因为知道江××在直接给他们撑腰。但是今天我想当众宣布:『真、善、忍』铭刻在我的心里,是任何电棍,任何狱警的拳头都动不了的。谎言和诬陷宣传在真理和事实真相面前是不堪一击的。残忍与酷刑在善的面前不攻自溃。暴力和仇恨永远战胜不了忍。九个月中,他们试图让我相信这些真理是不真实的。他们失败了。江××失败了。

    公诉人:谢谢您,王女士。

    被告律师:我没问题问证人。

    法官:公诉人可以叫下一位证人出庭。(刘女士入场)

    公诉人:刘女士,请告诉法庭您和中国潍坊的陈子秀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里发生的事。能否描述一下您所目睹的陈女士在死亡前的遭遇?

    刘女士:可以。我和陈子秀被关在潍坊的同一个拘留所里。她当时58岁,和我的年龄差不多。狱警们不停地打她,用电棍电她。一天当我看到她时,她腿上伤痕累累,头上满是脓血。他们整整打了她两小时,要她改变她的想法,背弃法轮功,但她没有答应。

    第二天早晨,他们命令她到室外,在冰天雪地中跑步。我们余下的人隔着窗户看着她在雪地里用手脚爬行。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的话,我无法相信世上竟有如此残酷的事。我只能流泪。她在外面爬着,呕吐并昏倒了。她再也没有活过来。

    你知道,那位年轻的狱警是刚刚从一家工厂调来做临时工的。刚开始他哭,后来把自己灌醉了才去打陈子秀。陈死后,他浑身发抖,人都不正常了。我们后来听说,他在『610办公室』的那份差事丢了,工厂的那份工作也没了。你知道,很多人,不光是法轮功学员,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一个人对别人干下这些恶事,他的一生就毁了。

    公诉人:刘女士,请您谈谈另一个情况,关于一对来自湖南省的老年夫妇,谭士林先生和他的妻子侯金园。您在不久前看望过他们。您能告诉法庭他们的情况吗?

    刘女士:当然愿意。谭先生今年62岁了。因为长时间被关押在拘留所一个阴暗的劳房里,他双目失明了。他的妻子今年59岁,为了抗议被关押进行绝食。他们把她送到一家医院的精神病房,每天强行给她注射不明药物。她告诉我,先是她的头和舌头变得麻木,接着双腿失去了知觉。到2002年2月,她两眼已经完全失明了。遭受了一年多的洗脑、关押和折磨后,他们终于被释放了,但现在他们面临的将是在黑暗中度过余生。他们将如何照顾自己?江××和『610办公室』到底从中得到了什么呢?

    公诉人:我听说被杀害的法轮功学员中超过四分之一是50岁以上的,是吗?

    刘女士:是的,没错。我真不知道老年公民会对江××造成什么样的政治威胁。已确认的750位死亡者中一半以上是妇女。当然,真实的死亡数字比这高出许多。

    (国际反酷刑组织的专家证词)

    第六部分【摧残人性的精神折磨和控制】

    法官:现在传赵明到证人席。(法警让证人宣誓就位,公诉人开始对赵明进行直接提问)

    公诉人:赵先生,请向法庭陈述你被员警非法拘留时的个人情况如何。

    赵明:我是在爱尔兰三圣学院攻读电脑硕士学位的时候回中国的。我被捕后被关在劳改营里。就在2002年新年之前,为了将我与其他人隔开,狱警把我关到另一栋楼里。他们不让我睡觉,整夜不让我合眼。一天晚上,一名员警将我推进一个办公室。我一进门就看见地上有一块木板,上面有几条毯子撕成的条。房间里有5名员警,有另外几个部门的主管。我立即就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他们要使用电击的酷刑。他们先是恐吓我,试图用他们的话来『转化』我,让我在放弃我的信仰并诋毁法轮功的声明上签字。被我严正拒绝之后,他们把我绑在床柱子上,把我的脚、腿、身体和手臂捆住,用一条布绑在我的嘴上将我的头固定住。把我捆住后,他们再次恐吓我,试图转化我。当我再次拒绝之后,他们拿出一把电棍(至少六根),开始发给在场的员警和部分主管。

    一般的电棍几万伏特。连续放电时,发出蓝光,伴随着刺耳的啪啪声。电在人身上就像火烧一样,又像被蛇咬。每放电一下,就像被蛇咬一口一样痛。被电过的皮肤会变红、破损、被烧焦、流脓等。员警使用起更高功率和电压的电棍时更加凶猛,电在人的头上就如同用锤子砸头一样。按照安全使用电棍的规定,是不允许使用电棍电击人头部、胸部、脸部、器官和下身等处的,而劳教所里的恶警专门电人的头部、胸部和下身等。为避免被电击者反抗,通常先要把他捆绑起来,或者铐起来。普通人被一根电棍电一两下就会放弃反抗,而恶警对待法轮功学员时,就是以折磨为目的,经常使用10根或更多电棍同时施暴,甚至专门电击头、胸和其他敏感部位,而且电击的时间非常长。

    电棍有50多米长。除了在一头有两个电极以外,电棍上缠满了金属丝,用这一部分放电,以便同时更大面积施以电击。他们用了至少6根电棍同时电我的全身。我的身体开始跳动发抖。期间,他们停下来继续逼我签名,接受他们『转化』。有一个恶警看上去已是行刑的老手,他双手各拿一根电棍,并排放在我的胸部转圈,用绕在电棍上的金属放电。我感到上身麻木,上下跳动,呼吸加重,喉咙像着火了一样。我紧咬绑在嘴上的布呼吸吃力。我能闻到自己皮肤烧着的味道。我无法描述那种痛苦的感觉。我的一条腿痉挛起来。我只觉得时间是那么漫长,那么漫长。。在那个时候,我做了一件事……

    公诉人:赵先生?

    赵明:(停顿)我一时妥协,签了放弃法轮功的『保证书』。

    公诉人:请向法庭说明,这份『保证书』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赵明:(停顿)事后,许多大法弟子问我在劳教所里最痛苦的是什么。这才是最痛苦的事情。他们的酷刑,最终目的是对人实行精神控制,彻底剥夺人因为有道德和精神信仰才拥有的作为人的信心和尊严。他们不择手段,就是企图把自尊、讲良心的人变成为了一时的苟且偷安而出卖自己最珍贵东西的人!酷刑留下的伤痕和疼痛将随着时间渐渐愈合,但思想和精神酷刑留下的烙印常常能伤害人一生。做了自己万万不应该做的事情之后,即使当他们不对我做任何事情时我都感到压力深重。我希望回到以前的自由生活。我一回到爱尔兰以后就全心全意地学习大法书籍,向公众讲清真相、揭露这场迫害。我知道这是唯一能使我从这场对良知和精神的残酷迫害中得到解救的光明大道。(寂静)

    公诉人:(似从沉思中惊醒)赵先生,您现在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吗?

    赵明:是,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我曾亲眼目睹了其他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的劳教所里遭受酷刑和洗脑。现在在自由的环境中,我可以公开地告诉大家:我因修炼法轮功而身心受益,我内心对法轮功的信仰始终不渝,我在劳教所里写下的所有与我对大法的信念相违背的东西没有一样是我心甘情愿写的,我将用自己的余生来弥补自己因一时的软弱而带来的道德损失。他们明知道我不会真正放弃,却用那么邪恶的手段强迫我违心地出卖自己的信仰和良知。我希望法庭能知道他们都在干些什么,这样大家就会明白,江××针对法轮功和真善忍所发起的这场迫害多么严重地毒害了人们的心灵、剥夺着人们的尊严和良知。我很荣幸今天能站在法庭前,不仅仅是为了尽我的力量把江绳之以法,也是为了帮助其他和我有过类似经历的人们能真正走出这场迫害的阴影,在大法修炼中重获新生。

    公诉人:谢谢您。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法官:被告律师?

    被告律师:我没问题询问此证人。

    法官:你还有其他证人吗?(法官向公诉人问话)

    公诉人:有。请传张昆仑先生出庭作证。(证人宣誓就位,公诉人开始提问。)

    公诉人:张先生,你能否就你在中国大陆被非法关押劳教期间遭受的精神迫害向法庭做一陈述?

    张昆仑:谢谢法庭给我这个机会。我是一名雕塑家。1996年4月份我回到中国,在山东一家大学里教书。1999年4月我因参与了给山东省委写信向政府说明法轮功是好的而使我上了公安局的黑名单;2000年6月底,因为我把海外法轮大法电台要在7月1日正式播出的消息告诉了别人,公安就抄了我的家,把我的电话监控起来,把我抓到派出所。当时派出所所长说:「最高领导江××说话了:法轮功是×教,法轮功学员就是x教徒,我们怎么整都没有事,就是把你整死了,拖出去埋了,告诉外面的人说是畏罪自杀。」他们两个人用电棍电我的腿,电我的胳膊,电我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我的手臂、腿和身体被电烧了许多疤痕。你可以嗅到皮肤烧焦的味道。同时还拿一本很厚的书打我,那是非常痛苦的。就这样他们还不让我喊,他们说:「只要你喊就把电棍塞到你的嘴里去!」我的左腿被严重损伤,无法正常行走,用了三个月才痊愈。

    公诉人:请你说明这些肉体折磨与精神迫害有什么关系?张昆仑:中国政府的流氓手段真是耍到家了。生活在西方社会的每一位善良的人,他们是无法想像中国政府是多么的卑鄙,他们使用的手段是多么的狡猾和毒辣!他们使用了古今中外各种毒辣手段来对付法轮功学员,用整个的国家专政机器来对付法轮功学员,用各种酷刑来对付法轮功学员,只要你的观点不符合他们,他们就把你往死里打。。他们所用的一切手段就是要超越人的承受极限,摧垮人的意志,摧残人的精神。然而,比肉体折磨更残酷的是精神折磨。

    在转化班我们一个姿势坐在很低的小板凳上不许动。每天强迫你看那些造谣诬蔑、攻击诽谤法轮功的洗脑电视,不能低头,也不能闭眼。你一低头一闭眼他就说:「你在想法轮功的事啊?!」连想都不能想。因为每个星期要搜一次身,所以那儿没有大法的书和大法的资料,你不能看,也不能学,甚至连想都不能想,就这样一天24小时管着。那里的管教说:「不光我转化不了你,可能任何人也转化不了你。但是我们是国家的机器,国家叫我们怎么干,我们就得怎么干,我们还得关着你。」

    在劳教所期间,我完全被封闭,不知道外面呼吁的任何消息。他们二十四小时监视我,寸步不离。同时,他们找了一些『为做转化工作服务』的人,一天到晚轮番地围着我,讲出很多歪理邪说,说目的是让我通过揭批法轮功走出劳教所恢复自由。他们千方百计地误导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这种轮番连续转的疲劳战术,使我一时被搞糊涂了,在他们的表演、强迫和诱骗下,糊里糊涂地按照他们设下的圈套录制了一些镜头。等明白过来一想,他们为了用这些镜头和『材料』编造迫害大法的材料,简直做的太阴险、太邪恶了。被他们利用来反对我自己的信仰,这给我造成了深深的痛悔。这种精神折磨比肉体折磨更残酷,明白过来之后,我觉得真是比死还难受。可是法轮功禁止杀生,包括自杀。(停顿)

    受到长时间体罚、剥夺睡眠、打骂恐吓和精神折磨的法轮功学员常呈现出头发变白、体重严重减轻、肢体肿痛、肢体功能受损、精神抑郁、记忆力减弱等症状。为了让人屈服、为了对人实行精神控制,为了彻底剥夺人因为有道德和精神信仰才拥有的作为人的信心和尊严,江××及其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犯罪组织『610办公室』采取了至少几十种洗脑手段,主要包括精神迫害和酷刑。

    公诉人:谢谢你的作证,张先生。法官阁下,公诉方请求允许最后一位证人出庭作证。

    法官:法庭允许。

    公诉人:请传证人×女士出庭作证。(×女士出庭宣誓)

    公诉人:×女士,对江××迫害法轮功所造成的广泛的精神迫害和人性摧残,你有何向法庭陈述的吗?

    ×女士:有。各位法官先生,由于我修炼法轮功,我在中国大陆的家人和朋友都受到了来自『610办公室』的骚扰,在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99年12月的一天,我在美国时间早晨六点钟被一个异常的电话惊醒,是我在国内的父母打来的,在此之前他们从未给我打过任何电话,因为费用太贵。这个电话使我感到震惊,因为中国国安部竟然找到我在国内不修炼的父母,对他们施加压力。在99年江××开始镇压法轮功以前,我的父母对法轮功有正确的了解,他们知道我先生因修炼法轮功而身心收到很大的益处,不但戒掉了一切不良习惯,脑伤后遗症的影响也得到了明显消除。

    但是,电话里我的父母却万分紧张,苦苦哀求我不要炼法轮功,不要去中国大使馆,不要参加任何法轮功活动。我出国多年,从未仔细地告诉过家人我在美国所参加的法轮功活动,可是他们却能如数家珍,尽管他们迫于压力和恐惧而不敢承认有人在对他们施加压力,但这几年来,『610』时常骚扰我的父母家人,并以我妹妹的前途来要胁,逼迫家人讲出我的行踪和参加的活动,而结果却是『610办公室』知道的远比我父母了解的更清楚更全面。由于电话被监听,我和家人之间无法在电话上谈真心话,在这巨大的精神恐怖和压力下,我的父母衰老了许多。我的妹妹被『610办公室人员』在去北京的火车上非法拘留。

    他们还到我父母家里非法搜走我寄去的《转法轮》一书,并搜查我妹妹的电脑,以我发给她的明慧网文章为由,没收了她的护照以及其他证件。由于妹妹突然失踪,我请在北京的好友去旅馆查一下她是否到达,结果我的好友被『610办公室』调查,面对巨大压力,为了工作和家庭,好友不得不中断和我多年的友情,从此不敢再和我来往,并在电话中告诉我『少来电话为好。』我其他的同学好友也因事业和家庭的缘故,怕受到610的迫害,而不敢再和我任何来往。我朋友的母亲因老伴儿病危,急需人来照顾,而被逼迫在当地电视上公开承认放弃法轮功修炼,给她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痛。

    这种精神迫害和精神控制是面对全社会、面对全中国人民的。610机构和中国大陆的国安人员,不同手段向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人们传达这样一个强烈的资讯:你只有同意我告诉你的,你才能保留和得到你想得到的安全、你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他们对社会上需要使用火车、长途汽车,需要出国旅游,以及所有需要得到官方手续和许可的人们都是这样要胁的。因为法轮功学员不骂人,所以『610』就让员警逼人们骂法轮功、骂法轮功创始人,或者把法轮功创始人的画像放在地上强迫人们用脚去践踏,以此区别谁是法轮功学员、谁不是。

    被员警说成是法轮功学员的人们,不但会被剥夺乘车、出国的权利,还会当场遭到拘捕和殴打。这场迫害是一场对人性的迫害。它迫使人们在国家恐怖主义的高压下,背叛亲情、友情和自己做人的原则,出卖人的尊严和自由,这场迫害不仅仅是对一亿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更是对人类精神和良知的迫害,是对人性中真诚善良容忍的摧残。

    公诉人:谢谢你,×女士。法官阁下,公诉方证人陈述到此结束。

    法官:被告律师?

    被告律师:没有问题,阁下。

    法官:鉴于被告拒绝出庭,本法庭已正式记录在案。被告

    律师,你作为被告江××的律师,你会代表他做最后陈述吗?

    被告律师:是,阁下。

    法官:那就请开始吧。

    被告律师:法官阁下,我想请法庭考虑我的当事人应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因为他是……,哦……他曾经是,嗯,国家主席……阁下,我想放弃作最后陈述。

    法官:公诉人,请你作最后陈述。

    公诉人:谢谢法官阁下。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们,你们大家都已看到、听到这一历史性案子中大量的证据。在这场江××一手制造、推行,610机构具体实施的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人类有史以来最恶毒的迫害手段被发挥到了极点。你不肯屈从镇压者的意志吗?你就要面对名誉的被诋毁、肉体的被摧残、经济的被敲诈和生存权的被剥夺……

    你要坚持信仰『真、善、忍』吗?他们就要不择手段地逼迫你背叛你的信仰、辱骂你的恩师,让你眼睁睁因为一时的软弱而摧毁一生的追求!

    你要保留工作、住房和社会地位吗?你必须声明不炼法轮功、不为法轮功说真话,否则你就会被开除公职、送进洗脑班,甚至被判刑劳教。。

    你要乘火车吗?你就会被在车站入口处强迫践踏法轮功创始人的画像。。

    你要乘坐长途汽车吗?你就得当着员警的面重复他教你的辱骂法轮功的话,否则你不但不能上车,还会被当场拘留。。

    你要回中国探亲吗?你就会被要求认可对法轮功的灭绝与迫害『合理合法』,或者同意充当特务在海外搜集关于法轮功的情报。。
    你要和中国做生意吗?你首先不能是法轮功学员,还得同意不雇用法轮功学员、不谈论法轮功受迫害的事实,说不定你还会被要求更多地配合江氏及其『610办公室』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

    在铺天盖地的邪恶宣传和恐怖镇压下,人们被教唆对善恶、正邪选择麻木,他们迫使人们出卖良心而不以为然。四年来,江××和他的帮凶对一个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国家和人民就是这样干的,对需要和中国来往的海外人士也是这样干的─欺骗加要胁。这难道不是对人类社会道德精神的侮辱和良知的践踏吗?让人们必须在出卖良知中换取生存条件,在背离『真善忍』中获得利益追求,在对迫害善良真知的默认和麻木中毁灭人性。这就是这场迫害最残酷和最卑鄙的关键所在!这就是被告江××及其610犯罪集团反人类的关键所在!

    谁愿意为了保留学籍而出卖自己的父母亲人,为了保住工作而出卖自己的妻子儿女?

    谁愿意为了不受牵连而出卖自己的邻居朋友,自己的孩子听见『真善忍』三个字就吓得发抖或者满怀敌意?

    谁愿意看到人类社会变成崇尚强权暴力、鄙视良知、唾弃道德的废墟?

    这是为什么这场迫害必须被全世界正义、讲良知的政府和人民共同制止的原因所在!将一名前国家元首送上法庭不是一件小事,一点都不是小事,因为此人所犯下的罪行不是一般的罪行。这些罪行面积之大,程度之广是史无前例的。毕竟,群体灭绝罪本身就是大规模的谋杀。根据本案已出示的大量证据,江××利用窃取的权力残害无辜、迫害人民,对法轮功学员及中国人民造成巨大伤害,这些都是确凿无疑的。我们确信,江××罪行累累,罪大恶极,罪责难逃。

    谢谢各位。(三位法官聚首合议)

    主法官:本法庭宣告:被告江××的全部罪名成立。在审判过程中证人的作证,提交给法庭的宣誓证词,证明那些直接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们在劳教所被强迫参加洗脑班以及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医院、派出所、监狱、拘留所、旅社及医院的证据不胜枚举。

    此外,本庭要考虑上百万间接受害者,他们是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同事及海外亲属。无数家庭被拆散,邻里社区成了搜捕和控制法轮功学员的监控区。本庭进一步要考虑宣传机器为使迫害合法化而造谣诬陷无辜的各种手段。

    本庭注意到迫害的程度和波及的广度。本庭还注意到在这场迫害中为强迫人们背叛他们的良知,背叛他们的尊严以及对『真、善、忍』真理的信仰而动用的精神迫害的严酷程度。

    本庭进一步注意到江××及其610组织在中国、亚洲、欧洲和美国各地所编造与散布的无数谎言。正因为这些谎言,无数民众被误导和欺骗而误解、歧视、甚至仇恨法轮功。

    法庭还注意到这场迫害的非法性─告江××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妄用窃取的权力,通过恐吓威胁、抓捕酷刑、行贿诬陷等方式,腐化侵蚀和改变政府职能;背叛了整个国家、政府和全体人民。

    毫无疑问,被告江××犯下了本世纪最严重的罪行。他将被视为最无耻,最恶贯满盈的人物而受到应有的谴责和制裁。最为关键的是历史将从这一案件中吸取重大教训。这一审判不仅仅是为了当今的人类,这一审判还将留给历史。未来的人类将从中看到,对法轮功修炼人极其野蛮残酷的镇压是受了人类最丑陋的妒忌、贪婪、恐惧、自私和无神论的驱使。而在这场迫害中法轮功学员们所展现出的则是人性中最优美的品质─诚实、善良、慈爱和坚韧不拔。这场迫害成为他们高贵品质和不朽精神的见证。本庭将在两星期后再次开庭,届时将对被告作出宣判。休庭。(法官敲击槌子)

    法警:全体起立!

    (法轮功学员戴志珍携女儿走上法庭)

    各位法官先生、大家好!我叫戴志珍,女儿3岁。我们都是澳洲公民。大家刚才看到的都是真实事例,但也只是九牛一毛,迫害中还有大量真人真事,我的故事也是其中的一个。

    我丈夫陈承勇仅仅因为坚持为法轮功说真话而被杀害。他上北京向中央信访办公室递信,告诉他们我们全家因炼法轮功而受益非浅,法轮功是正法,不应受到迫害,结果他被中国员警逮捕,投入监狱,死时才34岁。我们的女儿才9个月大就永远失去了父亲。

    我丈夫的姐姐也因为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被判劳教两年。我公公无法承受接踵而来的打击,不久离开人世。

    我丈夫被害后,我要回中国去领我丈夫的骨灰。但中国驻澳洲大使馆拒绝给我们签发签证。我不得不抱着女儿走访了我在澳洲能找到的所有议员、媒体和非政府组织。最后澳洲政府出面帮我领回了我丈夫的骨灰。让我最伤心的是面对女儿的提问和祈求:「爸爸在哪里?我要爸爸。。」我不知道如何向幼小而纯真的孩子解释她爸爸被这场恐怖运动夺走了生命,我担心这会影响到她的一生。在中国,这样的惨案并不只发生在我们一家。数千万、上亿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同样遭到了江××的迫害,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向整个世界发出呼吁。最后我想说,今天,我代表所有遭受江xx及其『610办公室』迫害的母亲和孩子们站在这里,要求全世界为公审江××,立即停止迫害而助一臂之力。

    (法官离席,公诉人和律师们跟着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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