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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江泽民及其610办公室的象征性公审(五)(更新)
    —— 全面、系统、深入揭露迫害的尝试


    文/美国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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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3年8月7日】(2003年10月24日更新)

    [第六部分── 摧残人性的精神折磨和控制]

    法官:现在传赵明到证人席。

    [法警让证人宣誓就位,公诉人开始对赵明进行直接提问]

    公诉人:赵先生,请向法庭陈述你被警察非法拘留时的个人情况如何。

    赵明:我是在爱尔兰三圣学院攻读计算机硕士学位的时候回中国的。我被捕后被关在劳改营里。就在2002年新年之前,为了将我与其他人隔开,狱警把我关到另一栋楼里。他们不让我睡觉,整夜不让我合眼。一天晚上,一名警察将我推进一个办公室。我一进门就看见地上有一块木板,上面有几条毯子撕成的条。房间里有5名警察,有另外几个部门的主管。我立即就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他们要使用电击的酷刑。他们先是恐吓我,试图用他们的话来“转化”我,让我在放弃我的信仰并诋毁法轮功的声明上签字。被我严正拒绝之后,他们把我绑在床柱子上,把我的脚、腿、身体和手臂捆住,用一条布绑在我的嘴上将我的头固定住。把我捆住后,他们再次恐吓我,试图转化我。当我再次拒绝之后,他们拿出一把电棍(至少六根),开始发给在场的警察和部分主管。

    一般的电棍几万伏。连续放电时,发出蓝光,伴随着刺耳的啪啪声。电在人身上就象火烧一样,又象被蛇咬。每放电一下,就象被蛇咬一口一样痛。被电过的皮肤会变红、破损、被烧焦、流脓等。警察使用起更高功率和电压的电棍时更加凶猛,电在人的头上就如同用锤子砸头一样。按照安全使用电棍的规定,是不允许使用电棍电击人头部、胸部、脸部、器官和下身等处的,而劳教所里的恶警专门电人的头部、胸部和下身等。为避免被电击者反抗,通常先要把他捆绑起来,或者铐起来。普通人被一根电棍电一两下就会放弃反抗,而恶警对待法轮功学员时,就是以折磨为目的,经常使用10根或更多电棍同时施暴,甚至专门电击头、胸和其它敏感部位,而且电击的时间非常长。

    电棍有50多厘米长。除了在一头有两个电极以外,电棍上缠满了金属丝,用这一部份放电,以便同时更大面积施以电击。他们用了至少6根电棍同时电我的全身。

    我的身体开始跳动发抖。期间,他们停下来继续逼我签名,接受他们的“转化”。有一个恶警看上去已是行刑的老手,他双手各拿一根电棍,并排放在我的胸部转圈,用绕在电棍上的金属放电。我感到上身麻木,往起跳动,呼吸加重,喉咙象着火了一样。我紧咬绑在嘴上的布呼吸吃力。我能闻到自己皮肤烧着的味道。我无法描述那种痛苦的感觉。我的一条腿痉挛起来。我只觉得时间是那么漫长,那么漫长……在那个时候,我做了一件事……

    公诉人:赵先生?

    赵明: (停顿)我一时妥协,签了放弃法轮功的“保证书”。

    公诉人:请向法庭说明,这份“保证书”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赵明:(停顿)事后,许多大法弟子问我在劳教所里最痛苦的是什么。这才是最痛苦的事情。他们的酷刑,最终目的是对人实行精神控制,彻底剥夺人因为有道德和精神信仰才拥有的作为人的信心和尊严。他们不择手段,就是企图把自尊、讲良心的人变成为了一时的苟且偷安而出卖自己最珍贵东西的人!

    酷刑留下的伤痕和疼痛将随着时间渐渐愈合,但思想和精神酷刑留下的烙印常常能伤害人一生。做了自己万万不应该做的事情之后,即使当他们不对我做任何事情时我都感到压力深重。我希望回到以前的自由生活。我一回到爱尔兰以后就全身心地学习大法书籍,向公众讲清真象、揭露这场迫害。我知道这是唯一能使我从这场对良知和精神的残酷迫害中得到解救的光明大道。

    (寂静)

    公诉人:(似从沉思中惊醒)赵先生,您现在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吗?

    赵明:是,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我曾亲眼目睹了其他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的劳教所里遭受酷刑和洗脑。现在在自由的环境中,我可以公开地告诉大家:我因修炼法轮功而身心受益,我内心对法轮功的信仰始终不渝,我在劳教所里写下的所有与我对大法的信念相违背的东西没有一样是我心甘情愿写的,我将用自己的余生来弥补自己因一时的软弱而带来的道德损失。

    他们明知道我不会真正放弃,却用那么邪恶的手段强迫我违心地出卖自己的信仰和良知。我希望法庭能知道他们都在干些什么,这样大家就会明白,江泽民针对法轮功和真善忍所发起的这场迫害多么严重地毒害了人们的心灵、剥夺着人们的尊严和良知。我很荣幸今天能站在法庭前,不仅仅是为了尽我的力量把江绳之以法,也是为了帮助其他和我有过类似经历的人们能真正走出这场迫害的阴影,在大法修炼中重获新生。

    公诉人:谢谢您。我没有其它问题了。

    法官:被告律师?

    被告律师:我没有问题询问此证人。

    [法官向公诉人问话]

    法官:你还有其他证人吗?

    公诉人:有。请传张昆仑先生出庭作证。

    [证人宣誓就位,公诉人开始提问。]

    公诉人:张先生,你能否就你在中国大陆被非法关押劳教期间遭受的精神迫害向法庭做一陈述?

    张昆仑:谢谢法庭给我这个机会。我是一名雕塑家。1996年4月份我回到中国,在山东一家大学里教书。1999年4月我因参与了给山东省委写信向政府说明法轮功是好的而使我上了公安局的黑名单;2000年6月底,因为我把海外法轮大法电台要在7月1日正式播出的消息告诉了别人,公安就抄了我的家,把我的电话监控起来,把我抓到派出所。当时派出所所长说:“最高领导江泽民说话了:法轮功是X教,法轮功学员就是X教徒,我们怎么整都没有事,就是把你整死了,拖出去埋了,告诉外面的人说是畏罪自杀。”他们两个人用电棍电我的腿,电我的胳膊,电我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我的手臂、腿和身体被电烧了许多疤痕。你可以嗅到皮肤烧焦的味道。同时还拿一本很厚的书打我,那是非常痛苦的。就这样他们还不让我喊,他们说:“只要你喊就把电棍塞到你的嘴里去!”我的左腿被严重损伤,无法正常行走,用了三个月才痊愈。

    公诉人:请你说明这些肉体折磨与精神迫害有什么关系?

    张昆仑:中国政府的流氓手段真是耍到家了。生活在西方社会的每一位善良的人,他们是无法想象中国政府是多么的卑鄙,他们使用的手段是多么的狡猾和毒辣!他们使用了古今中外各种毒辣手段来对付法轮功学员,用整个的国家专政机器来对付法轮功学员,用各种酷刑来对付法轮功学员,只要你的观点不符合他们,他们就把你往死里打……他们所用的一切手段就是要超越人的承受极限,摧垮人的意志,摧残人的精神。然而,比肉体折磨更残酷的是精神折磨。

    在转化班我们一个姿势坐在很低的小板凳上不许动。每天强迫你看那些造谣污蔑、攻击诽谤法轮功的洗脑的电视,不能低头,也不能闭眼。你一低头一闭眼他就说:“你在想法轮功的事啊?!”连想都不能想。因为每个星期要搜一次身,所以那儿没有大法的书和大法的资料,你不能看,也不能学,甚至连想都不能想,就这样一天24小时管着。那里的管教说:“不光我转化不了你,可能任何人也转化不了你。但是我们是国家的机器,国家叫我们怎么干,我们就得怎么干,我们还得关着你。”

    在劳教所期间,我完全被封闭,不知道外面呼吁的任何消息。他们二十四小时监视我,寸步不离。同时,他们找了一些“为做转化工作服务”的人,一天到晚轮番地围着我,讲出很多歪理邪说,说目的是让我通过揭批法轮功走出劳教所恢复自由。他们千方百计地误导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这种轮番连轴转的疲劳战术,使我一时被搞糊涂了,在他们的表演、强迫和诱骗下,糊里糊涂地按照他们设下的圈套录制了一些镜头。等明白过来一想,他们为了用这些镜头和“材料”编造迫害大法的材料,简直做的太阴险、太邪恶了。被他们利用来反对我自己的信仰,这给我造成了深深的痛悔。这种精神折磨比肉体折磨更残酷,明白过来之后,我觉得真是比死还难受。可是法轮功禁止杀生,包括自杀。(停顿)

    受到长时间体罚、剥夺睡眠、打骂恐吓和精神折磨的法轮功学员常呈现出头发变白、体重严重减轻、肢体肿痛、肢体功能受损、精神抑郁、记忆力减弱等症状。为了让人屈服、为了对人实行精神控制,为了彻底剥夺人因为有道德和精神信仰才拥有的作为人的信心和尊严,江泽民及其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犯罪组织”610办公室”采取了至少几十种洗脑手段,主要包括精神迫害和酷刑。

    公诉人:谢谢你的作证,张先生。法官阁下,公诉方请求允许最后一位证人出庭作证。

    法官:法庭允许。

    公诉人:请传证人X女士出庭作证。

    [X女士出庭,宣誓]

    公诉人:X女士,对江××迫害法轮功所造成的广泛的精神迫害和人性摧残,你有何向法庭陈述的吗?

    X女士:有。

    各位法官先生,由于我修炼法轮功,我在中国大陆的家人和朋友都受到了来自”610办公室”的骚扰,在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99年12月的一天,我在美国时间早晨六点钟被一个异常的电话惊醒,是我在国内的父母打来的,在此之前他们从未给我打过任何电话,因为费用太贵。这个电话使我感到震惊,因为中国国安部竟然找到我在国内不修炼的父母,对他们施加压力。在99年江××开始镇压法轮功以前,我的父母对法轮功有正确的了解,他们知道我先生因修炼法轮功而身心收到很大的益处,不但戒掉了一切不良习惯,脑伤后遗症的影响也得到了明显消除。但是,电话里我的父母却万分紧张,苦苦哀求我不要炼法轮功,不要去中国大使馆,不要参加任何法轮功活动。

    我出国多年,从未过细地告诉过家人我在美国所参加的法轮功活动,可是他们却能如数家珍,尽管他们迫于压力和恐惧而不敢承认有人在对他们施加压力,但这几年来,“610”时常骚扰我的父母家人,并以我妹妹的前途来要挟,逼迫家人讲出我的行踪和参加的活动,而结果却是“610办公室”知道的远比我父母了解的更清楚更全面。由于电话被监听,我和家人之间无法在电话上谈真心话,在这巨大的精神恐怖和压力下,我的父母衰老了许多。

    我的妹妹被“610办公室人员”在去北京的火车上非法拘留。他们还到我父母家里非法搜走我寄去的《转法轮》一书,并搜查我妹妹的电脑,以我发给她的明慧网文章为由,没收了她的护照以及其它证件。由于妹妹突然失踪,我请在北京的好友去旅馆查一下她是否到达,结果我的好友被”610办公室”调查,面对巨大压力,为了工作和家庭,好友不得不中断和我多年的友情,从此不敢再和我来往,并在电话中告诉我“少来电话为好。”我其他的同学好友也因事业和家庭的缘故,怕受到610的迫害,而不敢再和我任何来往。我朋友的母亲因老伴儿病危,急需人来照顾,而被逼迫在当地电视上公开承认放弃法轮功修炼,给她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痛。

    这种精神迫害和精神控制是面对全社会、面对全中国人民的。610机构和中国大陆的国安人员,用不同手段向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人们传达这样一个强烈的信息:你只有同意我告诉你的,你才能保留和得到你想得到的安全、你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他们对社会上需要使用火车、长途汽车,需要出国旅游,以及所有需要得到官方手续和许可的人们都是这样要挟的。因为法轮功学员不骂人,所以“610”就让警察逼人们骂法轮功、骂法轮功创始人,或者把法轮功创始人的画像放在地上强迫人们用脚去践踏,以此区别谁是法轮功学员、谁不是。被警察说成是法轮功学员,的人们,不但会被剥夺乘车、出国的权利,还会当场遭到拘捕和殴打。这场迫害是一场对人性的迫害。它迫使人们在国家恐怖主义的高压下,背叛亲情、友情和自己做人的原则,出卖人的尊严和自由,这场迫害不仅仅是对一亿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更是对人类精神和良知的迫害,是对人性中真诚善良容忍的摧残。

    公诉人:谢谢你,X女士。法官阁下,公诉方证人陈述到此结束。

    法官:被告律师?

    被告律师:没有问题,阁下。

    法官:鉴于被告拒绝出庭,本法庭已正式记录在案。被告律师,你作为被告江××的律师,你会代表他做最后陈述吗?

    被告律师:是,阁下。

    法官:那就请开始吧。

    被告律师:法官阁下,我想请法庭考虑我的当事人应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因为他是 ——,哦……他曾经是,嗯,国家主席……阁下,……我想放弃作最后陈述。

    法官:公诉人,请你作最后陈述。

    公诉人:谢谢法官阁下。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们,你们大家都已看到、听到这一历史性案子中大量的证据。

    在这场江××一手制造、推行,610机构具体实施的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人类有史以来最恶毒的迫害手段被发挥到了极点。

    - 你不肯屈从镇压者的意志吗?你就要面对名誉的被诋毁、肉体的被摧残、经济的被敲诈和生存权的被剥夺;

    - 你要坚持信仰“真、善、忍”吗?他们就要不择手段地逼迫你背叛你的信仰、辱骂你的恩师,让你眼睁睁因为一时的软弱而摧毁一生的追求!

    - 你要保留工作、住房和社会地位吗?你必须声明不炼法轮功、不为法轮功说真话,否则你就会被开除公职、送进洗脑班,甚至被判刑劳教;

    - 你要乘火车吗?你就会被在车站入口处强迫践踏法轮功创始人的画像;

    - 你要乘坐长途汽车吗?你就得当着警察的面重复他教你的辱骂法轮功的话,否则你不但不能上车,还会被当场拘留;

    - 你要回中国探亲吗?你就会被要求认可对法轮功的灭绝与迫害 “合理合法”,或者同意充当特务在海外搜集关于法轮功的情报;

    - 你要和中国做生意吗?你首先不能是法轮功学员,还得同意不雇佣法轮功学员、不谈论法轮功受迫害的事实,说不定你还会被要求更多地配合江氏及其”610办公室”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

    在铺天盖地的邪恶宣传和恐怖镇压下,人们被教唆对善恶、正邪选择麻木,他们迫使人们出卖良心而不以为然。四年来,江××和他的帮凶对一个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国家和人民就是这样干的,对需要和中国来往的海外人士也是这样干的——欺骗加要挟。这难道不是对人类社会道德精神的侮辱和良知的践踏吗?让人们必须在出卖良知中换取生存条件,在背离“真善忍”中获得利益追求,在对迫害善良真知的默认和麻木中毁灭人性。这就是这场迫害最残酷和最卑鄙的关键所在!这就是被告江××及其610犯罪集团反人类的关键所在!

    谁愿意为了保留学籍而出卖自己的父母亲人,为了保住工作而出卖自己的妻子儿女?

    谁愿意为了不受牵连而出卖自己的邻居朋友,自己的孩子听见“真善忍”三个字就吓得发抖或者满怀敌意?

    谁愿意看到人类社会变成崇尚强权暴力、鄙视良知、唾弃道德的废墟?

    这是为什么这场迫害必须被全世界正义、讲良知的政府和人民共同制止的原因所在!

    将一名前国家元首送上法庭不是一件小事,一点都不是小事,因为此人所犯下的罪行不是一般的罪行。这些罪行面积之大,程度之广是史无前例的。毕竟,群体灭绝罪本身就是大规模的谋杀。根据本案已出示的大量证据,江××利用窃取的权力残害无辜、迫害人民,对法轮功学员及中国人民造成巨大伤害,这些都是确凿无疑的。我们确信,江××罪行累累,罪大恶极,罪责难逃。

    谢谢各位。

    [三位法官聚首合议]

    主法官:本法庭宣告:被告江××的全部罪名成立。

    在审判过程中证人的作证,提交给法庭的宣誓证词,证明那些直接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们在劳教所被强迫参加洗脑班以及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医院、派出所、监狱、拘留所、旅社及医院的证据不胜枚举。

    此外,本庭要考虑上百万间接受害者,他们是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同事及海外亲属。无数家庭被拆散,邻里社区成了搜捕和控制法轮功学员的监控区。

    本庭进一步要考虑宣传机器为使迫害合法化而造谣诬陷无辜的各种手段。本庭注意到迫害的程度和波及的广度。

    本庭还注意到在这场迫害中为强迫人们背叛他们的良知,背叛他们的尊严以及对“真、善、忍”真理的信仰而动用的精神迫害的严酷程度。

    本庭进一步注意到江××及其610组织在中国、亚洲、欧洲和美国各地所编造与散布的无数谎言。正因为这些谎言,无数民众被误导和欺骗而误解、歧视、甚至仇恨法轮功。

    法庭还注意到这场迫害的非法性──被告江××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妄用窃取的权力,通过恐吓威胁、抓捕酷刑、行贿诬陷等方式,腐化侵蚀和改变政府职能;背叛了整个国家、政府和全体人民。

    毫无疑问,被告江××犯下了本世纪最严重的罪行。他将被视为最无耻,最恶贯满盈的人物而受到应有的谴责和制裁。最为关键的是历史将从这一案件中吸取重大教训。这一审判不仅仅是为了当今的人类,这一审判还将留给历史。未来的人类将从中看到,对法轮功修炼人极其野蛮残酷的镇压是受了人类最丑陋的妒忌、贪婪、恐惧、自私和无神论的驱使。而在这场迫害中法轮功学员们所展现出的则是人性中最优美的品质——诚实、善良、慈爱和坚韧不拔。这场迫害成为他们高贵品质和不朽精神的见证。

    本庭将在两星期后再次开庭,届时将对被告作出宣判。

    休庭。

    [法官敲击槌子]

    法警:全体起立!

    * * * * * * *

    [法轮功学员戴志珍携女儿走上法庭]

    各位法官先生、大家好!我叫戴志珍,女儿3岁。我们都是澳洲公民。大家刚才看到的都是真实事例,但也只是九牛一毛,迫害中还有大量真人真事,我的故事也是其中的一个。

    我丈夫陈承勇仅仅因为坚持为法轮功说真话而被杀害。他上北京向中央信访办公室递信,告诉他们我们全家因炼法轮功而受益非浅,法轮功是正法,不应受到迫害,结果他被中国警察逮捕,投入监狱,死时才34岁。我们的女儿才9个月大就永远失去了父亲。

    我丈夫的姐姐也因为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被判劳教两年。

    我公公无法承受接踵而来的打击,不久离开人世。

    我丈夫被害后,我要回中国去领我丈夫的骨灰。但中国驻澳洲大使馆拒绝给我们签发签证。我不得不抱着女儿走访了我在澳洲能找到的所有议员、媒体和非政府组织。最后澳洲政府出面帮我领回了我丈夫的骨灰。

    让我最伤心的是面对女儿的提问和祈求:“爸爸在哪里?我要爸爸……”我不知道如何向幼小而纯真的孩子解释她爸爸被这场恐怖运动夺走了生命,我担心这会影响到她的一生。

    在中国,这样的惨案并不只发生在我们一家。数千万、上亿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同样遭到了江××的迫害,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向整个世界发出呼吁。

    最后我想说,今天,我代表所有遭受江××及其”610办公室”迫害的母亲和孩子们站在这里,要求全世界为公审江××,立即停止迫害而助一臂之力。

    [法官离席,公诉人和律师们跟着离开。]

    (完)

    * * * * * * * * *

    [编注:这场迫害从1999年7月20日(俗称7.20)已经持续了四年,江泽民滥用职权强使个人意志,他为迫害法轮功而非法成立的610组织的系统性谎言制造、谎言宣传,江氏集团的大规模犯罪和对其罪行的竭力掩盖与粉饰,这些都给人们认清这场迫害的全貌、深度和广度造成了很多困难。上述象征性公审在华府国会山庄第一次上演历时1小时15分钟。

    四年来他们精心编制和散布的谎言,以及对几千万上亿人的直接迫害,使得江泽民及其610犯罪系统的罪恶三个星期也说不完。为了更好地给人们提供全面系统地了解迫害真象的方便,上述内容将继续完善与充实。烦请需要借用本资料的读者注意参考日后随时可能提供的更新版本。]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22/39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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