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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特利尔华侨时报诽谤案开庭回顾


    文/部分加拿大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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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3年11月15日】11月10日上午,法庭第一天开庭,从加拿大和一些城市来了大约200多位大法弟子,法院为我们安排了法院的最大的法庭。在开庭前,大法弟子以非常沉静的心态,肃穆地静候在庭外的巨大楼厅里。没有人大声说话。我们知道这是一场不平凡的正邪较量。用人间的方式,我们要展现大法的殊胜与美好。我们知道大法弟子是真正下这一盘棋的人,这是一场正法的棋盘。

    * 第一天的情况

    两方的律师陈述案情。之后,我们的律师结辩语中,呈请法官在审理此案时,一定要把此案的重要性列入考虑,因为它不是一个单纯的案子,涉及到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涉及到世界上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而世界上,许多人都在同时关注着这个案件的审判和其结果。他接着说,此案的结果将成为世界上其他案件参考的先例,更将成为历史的参照。整个庭上非常肃穆,大法弟子也展现了非常尊严的一面。

    然而,对方的律师不只提出了报纸的言论自由,并提出时报并没有伤害到法轮功学员而只是批评法轮功和他的创始人;所以起诉人应该是我们的师父的说法来否定学员对该报的起诉而想审我们的师父和大法时,我们的律师陈述道,假如你看了该报纸的报道,你会认为在座的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行为下流污秽,没有道德,危害社会的人;你会下结论,认为他们是社会应该排斥的人。你知道为什么来了这么多人,在场的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深受迫害的各个实实在在的案例。他们被诬蔑,他们因诬蔑而受到伤害,他们在中国的家人和朋友都身处危险之中,他们来到这里,他们不只是为自己说话,他们代表了没有能够来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代表了加拿大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也代表了在中国受迫害的所有法轮功学员。他们代表了全世界所有的法轮功学员。

    他的话几乎打动了在场的所有大法弟子,甚至不懂太多英文的学员也都感动得落泪,而我们深深的知道,我们还代表着许多众生,代表着正的因素,我们在人间看护着这场也是为了维护正义与公理。我们更深的意识到,虽然表面上打的是与华侨时报的官司,其实在另外的空间是不看人间的表象的,任何一场重量级的较量,在另外空间的对方都是使尽全力的,不管表面的形式如何。一场对答下来,我们已经感觉到,我们原以为的与蒙特利尔华侨时报的官司,其实事关正信、事关我们对法理的理解、以及我们对发正念、讲真相的态度。对方律师被610们操控了,他原来不过谈些言论自由,现在终审时竟然直接对着大法和师父来了,他手里经常拿的就是当年江××给克林顿的那本无耻谎言集。由于感觉到了这样的变化,许多学员纷纷又请假,待到了第二天。

    * 第二天的情况

    一位常人的专家证人出庭作证,他是一位研究中国历史的教授,是哈佛大学的博士,精通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并懂得中文,曾十多次到过中国,做过多次实地研究。

    1999年,在法国时看到了4.25关于法轮功的报道,于是他就想更多的了解法轮功。回到蒙特利尔后,他找到了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此后数年,便开始了他对法轮功的学术研究。他参加了多次北美的法会,并有机会观察了法会前学员们是如何筹组法会的。

    他在法庭陈述了气功在中国的近代发展,和气功在中国的深厚的文化基础,包括气功在40年代和50年代的流行,文革中的禁止,文革后80年代的盛行,和在不鼓励也不打压的气候下,法轮功的出现,并介绍了中国的领导高层有许多人在炼气功,和中国以前对法轮功的支持和后来的反对。而气这种物质的存在,虽然他本人并没有什么体会,但是在中国的相当范围的科学界是被证实过的。这位教授也曾经在北美的学员中做过一些调查,在这天的法庭陈词中他也展示了他的部分调查,比较公正。同时,他也提到了法轮功与其它气功类似,但法轮功更强调对道德的看重等等。对方的律师多次想用特异功能等的真实性等问题来考验我们的证人,但是,我们的证人也反问象耶稣死后三天的复活等圣经中也有记载,等等。他也不排斥这样的说法,这令对方律师哑口无言。等等等等。这天下来,总体上是非常好的。星期一,对方的律师将会接着对他提问。

    * 在法理上的认识

    对方律师多次拿着转法轮和几本其他的大法书籍在庭上断章取义地引用,企图误导法庭,是因为我们学员心里有怕心,我们怕有些问题我们不能很好的回答,因此我们有因担心别人不能理解而不能好好给人解释所有的问题。但我们更知道,所有的事情都是冲着大法来的,我们的表现会影响这一切。

    其实,法理从上至下是贯穿的,师父用人间的语言把极高深的法理阐述给了我们及人间,我们对所有的问题也一样能用智慧和人能理解的语言陈述给人。不管被要求回答什么问题,我们都应能平静祥和的给他们解释清楚。用例子和类比给他们说明。

    中国大陆的中国人,在无神论的环境下生活,因而对于大法中有有神论的任何说法总是感觉这么说会不被人理解,而西方人很多是信神的。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学说本来就是相异的,这个社会并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无神论观点或有神论的观点而对他产生排斥。这就是西方讲的民主、自由。然而,由于我们在西方的生活经验不足,才使我们在讲出我们的观点时,产生了这样或那样的顾忌,其实这就是我们的一个漏,就象有些人不敢说自己是炼法轮功的,因怕会不被人理解,是一个相似的心。

    当然我们也不可以说得太高,法庭更不是搞学术讨论的场所;但是,当被问到了,我们必定能坚定而不含糊的用人已经能理解的东西来类比和甚至用科学的方式来回答。是慈悲于人,是我们在救人。同时,我们也不会陷在这些问题中,因为,我们知道审的是时报对我们的诽谤,而不是他在审法轮功是什么。回答点到为止即可,还得同时拉回到是他在诽谤和用谎言攻击我们。我们与其它人有不同的看法并不构成我们就可以被攻击。

    法轮功教导的是人如何修炼,并不是告诉人怎么生活好。基督教,佛教等有他们的戒律,也同样是教人如何修炼的,而其内容也是广受人理解和尊敬的。西方的罗马教皇,是非常受尊敬的,他也是守他们的清规和戒律的。然而基督教和佛教等中也同样有在家修炼的,象居士和一般不出家的但心里同样信耶稣的这样的人。所以很多东西是宗教信仰、精神信仰中共有的东西,所以不会有很多人不理解。尤其我们的官司在西方社会里打,法官和双方律师是理解基督教的很多说法的。

    最后,到了庭上,作为旁听学员,我们是来支援和补漏的。我们在开庭前可以充分的交流,什么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尽管的讨论。然而,一开庭,我们就要放下自我的观点,不管我们的证人回答了什么,都记住我们是一体的,我们就用自己的正念,默默地为发言的学员补充。他回答的不圆满的地方,我们让那样的回答也能起到它应起到的作用被人理解。不做无益的担心,信任我们的学员,他们也是用他们最好的一面来回答了。

    让我们成为大法中圆容不破的整体。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21/42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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