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10日】明慧网2004年11月8日报道,241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具名向全国人大、最高检察院、司法部及湖南省高级检察院、司法厅、湖南省各级地市检察院、司法局递交控诉信,揭露以湖南省沅江赤山监狱副监狱长资炜为首的恶警酷刑折磨他们的亲人,强烈要求惩处41名涉案凶手。* 首例家属联名起诉案曝光迫害真象
在这封具名控诉信中,详细列举了被非法关押在赤山监狱的部分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事实,指出赤山监狱公开对法轮功学员“施以残暴、滥用戒具、开会批斗、肆意虐待,在精神和肉体上进行双重折磨,强制做超负荷甚至达生命极限的奴工,完不成定额的就动用大刑毒打折磨”,致使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奄奄一息,伤痕累累,身体极度衰竭。”
41名涉案凶手的姓名在控告信中被详细列出,信尾指出:“以上参与迫害我们亲人的人,已触犯了《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247条刑讯逼供罪、397条滥用职权罪。触犯了《劳动法》、《监狱法》。鉴于此所以依法提起控告,并强烈要求迅速做出调查,严惩恶人解救被迫害者。”
这是中国大陆第一桩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家属们,群体联名依法控诉迫害、要求惩办凶手的起诉。这一诉讼,成为又一个来自大陆民间百姓明确而强有力的证词,它证明,几年来江氏集团灭绝性迫害法轮功,不仅直接导致了大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截止至今共1113件死亡案例通过民间渠道被证实),至少6000人被非法判刑,10万人被非法劳教,他们在各种关押场所遭受着令人发指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
这桩控诉,是对江氏集团掩盖迫害真象的揭露状,它用铁的事实戳穿了江氏喉舌媒体所美化的各类洗脑班、拘留所、劳教场所和监狱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春风化雨”般“教育改造”的欺骗谎言。
* 理直气壮的用法律手段维护权利、法办恶人
这项法轮功家属群体投诉,是受迫害人们的控诉和声讨之声。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们,最深切了解自己的亲人修炼法轮功身心的受益,也最清楚知道自己的亲人在实践“真善忍”过程中是怎样的一个好人,更在1999年7.20以后五年来残酷迫害法轮功运动中,经历了骨肉受害、家破人亡、倾家荡产、流离失所的人间地狱般的苦难。他们是最有权利为了修炼法轮功的亲人,也为了自己,站出来理直气壮的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利、控诉邪恶迫害、要求法办各类凶手的人群。
在法轮功遭受残酷迫害过程中,江氏集团不仅竭力掩盖迫害,制造假象,同时彻底剥夺了法轮功学员依法上访、申诉和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公检法司各机构对于任何涉及法轮功的案例和起诉,都置若罔闻、不予受理,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长期以来投诉无门。
但是随着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正义谴责,无理无道的迫害越来越难以维持,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不惧危险,不畏艰难,勇敢的、理直气壮的站出来,以法律手段追究各类犯罪之人的罪责,这不是狭隘的和谁过不去,也不是庸俗的秋后算账,而是用法律来匡扶人间正义,维护善良。
对于被诉诸法律的各类坏人,依法予以惩办,这是顺天理行公道,一个人犯多大的罪过,就应承担多大的罪责,偿还多大的罪业。无论其承受什么样的恶报,实质上对一个生命在根本上都将是公平的。
我们为这些正义之举而振奋,他们不仅有力的震慑和抑制了邪恶,也有利于通过法律过程深入细致的揭露迫害和讲清真象,激发世人的善念和对这场邪恶迫害的认识。
* “二战后人权方面的最大行动”
这桩中国大陆的民间群体诉讼案并不是孤立之讼,它同时还是世界范围内明白法轮功真象的善良和正义力量共同抵制邪恶迫害,依法惩办江氏犯罪集团的全球法律行动的一部分。
天理威严在,人间公道存,善恶有报。对于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凶手、罪犯依法惩办是历史的必然,这是这场迫害的邪恶性质从一开始就注定的,因为它打击的是上亿信仰和实践“真善忍”的善良人民,它破坏的是人类的道德标准,它在威胁整个人类的生存和未来。
自从2002年10月以来,海外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控告迫害元凶江××案风起云涌,江已在包括美国、比利时、西班牙、德国、南韩、希腊、澳大利亚、台湾、新西兰等九个国家和地区被告上法庭;竭力追随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罪犯罗干、刘京和周永康也在法轮功要求惩办的凶犯之列;目前世界各国已有40多起针对迫害法轮功的江氏集团成员的法律诉讼案正在进行中,全球目前已有27位律师具体参与起诉中国官员迫害法轮功的法律行动,这一行动,被世界媒体称为“二战后人权方面的最大行动”。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4年10月致信中国各级官员,强烈要求审判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追究所有卖力推动和参与迫害的罪犯的法律责任,严惩打死打伤和酷刑虐待法轮功群众的各类凶手。
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家属,以至明白了真象的中国人民,对于一切迫害法轮功的元凶罪魁和各类凶手,追究法律责任和实行法律惩办,都将成为“人权方面的最大行动”的组成部分,全球对于制止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所作的一切努力,都将被纳入人类善良战胜残暴、正义战胜邪恶的历史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