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25日】比利时“最后时刻报”,2003年8月21日报道。六位在中国被禁止的精神运动法轮功的信众周三上午递交诉状,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起诉前中国国家首脑江泽民和中国另外两个大人物。联邦检察院将决定是否受理该诉状。原告律师乔治-亨利.波梯埃(Georges-Henri Beauthier)估计,联邦检察院可能于九月中表态。
法轮功于90年代初见诸于世,在一万多其信众在北京中共所在地附近示威(译注:实际为和平请愿)几个月后,于99年8月遭禁(译注:应为7月)。此后其信众成为一场粗暴镇压的受害者,特别是人权观察组织证实了这场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