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22日】英国广播公司8月21日报导,六名法轮功成员在布鲁塞尔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提起诉讼。他们指控江泽民犯有大屠杀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
澳大利亚公民戴志珍的丈夫在中国失踪[后死亡]法轮功是由其创始人李洪志结合佛家和道家思想以及中国传统气功而创立的。1999年,中国政府取缔了法轮功,并将其称为"X教"。
这起诉讼的原告们说,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是由当时的国家主席江泽民计划并指挥的。
星期三(20日),代表原告方的律师乔治亨利博捷在提起诉讼之后表示,尽管比利时在本月早些时候对比利时的大屠杀法案做出了限制,但他有信心,公诉人不会拒绝审理这一案件。
原告律师博捷博捷对路透社说:“之所以决定要提起诉讼并对那么多人的安全承担责任,是因为我的委托人以及我本人都认为此案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被接受。”
修订之后的大屠杀法案对起诉设立了严格的条件限制,并规定需要遵从国际豁免权规则。另外,依据新的法律,只有比利时公民和长期居民才有权提起诉讼。
博捷说,起诉江泽民的原告当中有比利时公民和长期居民,他的案子因此而得以加强。
博捷预计,公诉人会在九月份宣布是否决定继续进行这一诉讼。根据修改后的法案,如果公诉人拒绝诉讼,原告将无法上诉。
第一个采用大屠杀法案的成功案例就是由博捷经手进行诉讼的。在那个案例中,两名卢旺达修女因为她们在1994年种族屠杀中的罪行而分别被判12和2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