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21日】在比利时起诉江泽民的原告、律师及全体成员:
欣闻诸君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在比利时王国起诉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国家610办公室负责人罗干。我们注意到,这是继在美国芝加哥,法国起诉江泽民、李岚清及610系统之后,对中国这些罪魁祸首较全面的起诉。我们对此正义之举,表示由衷的敬意!
你们的正义之举,将江及其系统在过去4年来,对数以亿计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大法修炼者施行的系统的虐杀、洗脑与残酷迫害,以法律的渠道在比利时王国、欧洲及全世界进一步公诸于世,并启动有关法律程序,不仅仅在中国之外用法律为中国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讨回公道,帮助他们早日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回到家中,自由地修炼。在这个过程中也给同时深受迫害和谎言蒙蔽的中国人民创造了一个了解事实真相的机会,从而在逐步的觉醒中,走出这场民族的灾难。这充分体现了人类所珍视的博爱与对天赋人权的珍惜与捍卫。同时,也给国际社会和世界人民创造了一个机会:认识江泽民这样一个比德国的希特勒、智利的皮诺切特、前南斯拉夫的米洛舍维奇和乌干达的阿明还要邪恶的独裁者,和他所操纵的610系统对人类道德、良知和基本价值的破坏与践踏,对人类的威胁及犯下的罪恶,促进世界对这些罪恶深入了解、考察和揭露,并最终绳之以法。
你们高贵的良知与勇气,和已经开始而且势不可挡的正义行动将鼓舞着世界一切关心中国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关注人权、人类基本价值的正义之士、人权组织和政府来汇入、支持这场正义的大审判,为历史和未来上留下辉煌的一页!
此致,
敬礼
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
200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