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19日】公安内部最近发了很多内部文件,主要是针对国际上各国大法弟子起诉江泽民一事,而且为了掩盖真象,还起出了有中国特色的专门代用词:“滥诉”。“文件”要求“严防法轮功顽固分子给滥诉事件提供证据”,但对江被起诉的具体真相只字不提,反而更增添了神秘感。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是滥诉,怎么还有证据,而且还要严防呢?据估计,国内每个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很快就会都知道海外诉江案了。其实现在他们或多或少已经知道了江泽民在海外因迫害法轮功被起诉的真相,正义的警察掩饰不住高兴,残酷的打手嘴硬而掩饰不了心虚。
不论如何,起诉事件真相正通过内部这一渠道,逐渐流向民间。第二次鑫诺卫星事件,也给民间茶余饭后提供了话题,有头脑的人们都在打听插播内容。诉江案会在国内引起什么样的民间舆论尚不得而知,但有两点很明显,其一,老百姓目前都有怨气,其二,被全国人一致骂的,除了江泽民而无其他人。
揭露江××在海外被起诉的真象条幅在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引起轰动2003年8月12日,四川省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公路二、三十公里挂了100多条真象条幅,揭露江××已在海外被起诉,最长的有4、5米,引起轰动。老百姓看了后都说:原来还不知道迫害法轮功是违法、要被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