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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起诉江 著名律师代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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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法轮功学员戴志珍、史玉红和律师George-Henri Beauthier(从左至右) 提交诉讼后,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新闻发布会。(法新社)
    【明慧网2003年8月21日】大纪元8月21日报道 / 8月20日星期三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对中共领导人江泽民正式提起刑事诉讼,指控被告犯有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同时被起诉的还有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和“610”办公室主任李岚清。法轮功学员称罗干和李岚清是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两名最高帮凶”。

    比利时法轮功学会在一封致媒体的信中说,这项法律诉讼的提起是依据重新修改的比利时新法律。该诉讼是过去两年中针对中国政府官员或实体机构在迫害法轮功中所扮演的角色而发起的第十一宗国际法律诉讼。在美国提起的这些法律诉讼中,已有三宗针对中国官员在迫害法轮功中犯下的酷刑及其它罪行做出了判决。

    *比利时著名律师代理诉江案

    路透社布鲁塞尔8月19日消息说,一位著名律师将代理向法庭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他称江对法轮功精神运动的镇压违反了比利时的人权法律。

    路透社报导说,代表法轮功学员的著名律师乔治-亨利-波斯尔(George-Henri Beauthier ),曾在比利时最臭名昭著的马克-达特克斯案子中代表受害原告,马克因为绑架,强奸和谋杀而被审判。乔治-亨利-波斯尔律师也成功地打赢了有关人权法律的第一个案子,这件案子促使两个卢旺达的修女因为她们在1994年卢旺达的种族灭绝中的所为而分别被判12和20年的徒刑。

    据报导,原告之一的马赛厄斯-斯莱茨告诉路透社说,一些国家的法轮功成员,包括比利时、美国和澳大利亚,正在以酷刑反人类罪及种族灭绝罪进行诉讼。

    法新社8月19日报导说,6名法轮功成员正式以反人类罪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诉讼于周三(20日)正式提交给联邦检察官。

    法新社称,诉讼是根据比利时国会8月5日新通过的法律进行的。新的法律覆盖“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如果被起诉的犯罪和比利时有关联诉讼就可以成立。诉讼案的起诉者之一,比利时电脑程序设计员马赛厄斯-斯莱茨表示,诉讼案完全符合法律的各项要求。

    *江非法禁止和迫害法轮功

    比利时法轮功学会致媒体的信函表示,1992年和1999年之间,法轮功在全中国蓬勃发展。中国政府自己的调查显示,到1999年初,法轮功拥有七千万到一亿修炼者。法轮功广泛深入各领域各阶层的中国人的思想和心灵。1999年7月,江泽民在害怕和嫉妒中,滥用其作为该国最高领导人的权力,违背众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的意愿,推翻当时国务院总理的决定,禁止了法轮功。其行动实际上是非法的,因为它超越了中国宪法所授予江的权力。

    根据中国的消息渠道和来自受害者的无数证词,江氏为实施迫害,向各级政府发布了三条命令:

    (1) 通过系统的、政府支持的强迫劳教、酷刑和杀害,从肉体上消灭法轮功学员。

    (2) 通过在世界范围内的媒体宣传运动抹黑法轮功,诽谤其学员们是危险的“X教”成员和对社会的威胁,从而从名誉上搞臭法轮功学员。

    (3) 通过停发工资、开除公职、没收住房、禁止租住,以及广泛敲诈勒索、没收财产和政府强迫罚款,从经济上搞垮法轮功学员。

    这个命令主要由盖世太保式机构“610”办公室执行。该机构是江氏为了实行其“根除法轮功”政策的唯一目的而设立的。美国国会已经称“610办公室”是“通过有组织的洗脑、酷刑和谋杀监督对法轮功成员的迫害的”专门机构。

    在过去的四年里,已证实有将近八百人死于酷刑,而据信真正的死亡人数达数千人。数千人被强行关押在精神病院,遭受酷刑折磨。超过十万人往往未经审判而被送入劳教所。而这些数字仅仅是在江氏为隐瞒事实真相而对外界实行消息封锁的情况下我们所能探知的数字。

    *“群体灭绝”的恐怖行动

    比利时法轮功学会的信函指出,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施行的群体灭绝政策的真正恐怖之处不仅限于死亡数字或者被监禁的人数。江氏在1999年7月所展开的是一种群体灭绝形式,它意在消灭这种信仰本身,并且为此不惜“从肉体上消灭”七千万到一亿持这种信仰的人们,也就是七千万到一亿愿意把“真善忍”作为自己道德标准的中国人民。

    信函中说,中国各地的公安机关、拘留所和劳教所官员因不择手段地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下了放弃信仰的声明而受到奖励,同时也因未能成功令学员脱离法轮功而受到连坐式的撤职等处罚。

    信函还引述华尔街日报有关58岁的陈子秀女士死亡过程的报导来描述江这种群体灭绝方式的可怕:

    在陈子秀去世的前一天,逮捕她的人又一次要求她放弃她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轮警棍打击后几乎失去了清醒意识的情况下,这个58岁的老人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

    暴怒的地方官让陈女士赤脚在雪地里跑。据其他目击这一事件的监狱中的人说,两天的折磨使她的腿严重淤伤,她的短短的黑发上粘著脓和血。她在外面爬,呕吐并因虚脱而昏倒。她再也没有恢复知觉,并于2月21日去世。

    信函指出,江这种群体灭绝的方式,不仅仅是摧毁生命的恐怖行动,也是摧毁信仰的恐怖行动。这种恐怖,在二十一世界的现代世界,是不应被允许存在的。这种恐怖必须受到正义的审判。

    信函说,上周,由于前乌干达独裁者艾迪-阿明的死亡,再次使世界想起了允许残忍的独裁者们逃脱法律制裁所带来的极大不公。

    信函呼吁比利时人民、政府、媒体和国际社会的成员,加入他们的行列,确保司法正义得到维护,不使那些非法垄断政治权力的独裁者们得逞。

    *各界获悉诉江信息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称,正式起诉江的同日(8月20日)所有的比利时政治家,包括比利时国王,都会收到一封来自比利时大法学会的书面声明,宣布这起法律控诉案件。信中说明比利时以及全球法轮功学会的立场、概述比利时学员采取的历史性步骤、以及使比利时国王关注全球法轮功学员所遭受到的迫害。

    据报道,NVA党发言人已经回信表示对法轮功学员诉江行动的的支持。其在回函中写道,NVA党支持你们发起这项行动,并真诚地希望这个法律行动将有一个正面的结果。

    比利时媒体组织先前已接获详细说明本诉讼案的新闻稿,有些媒体已经采访了法轮功学员。

    一些民间组织近日先后写信给诉讼案原告律师及全体成员,表示支持法轮功在比利时诉江案。“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筹委会在信中认为起诉案“意义深远”。信中呼吁“共同汇集人类文明的力量,把江泽民彻底送上人心、道义和法律的审判台。”“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称赞这一做法是“正义之举”。“美国法轮功之友”致信中表达对比利时诉江案的支持,并指出群体灭绝罪不能因为是国家领导人而豁免。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25/39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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