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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被控 国际媒体重视 华媒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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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3年8月24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8月22日讯- 近期海外法轮功学员在多国陆续状告江泽民犯有群体灭绝罪。8月20日,六位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又递交诉状。消息颇受西方各国媒体重视,被予以广泛报导。一些华文媒体则低调处理,耐人寻味。

    国际媒体聚焦比利时诉讼案

    法新社报导说,比利时案中,代表法轮功学员的律师乔治-亨利-波梯埃在一项陈述中说,控方指控仍是中国军方首脑的江泽民犯有酷刑、反人类及群体灭绝罪。报导引述波梯埃律师的话说,“江实施的群体灭绝罪的恐怖形式不仅摧毁生命,更摧毁了人的信仰。这种恐怖行为不应该存在于当今的现代社会。这种恐怖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比利时最大的法文报纸“晚报”21日说:一个新的国际诉状在比利时被提交;这是对比利时万国管辖权的新的考验!晚报报导原告当中有一位比利时人,叫玛提亚斯-史拉兹(Matthias Slaats),曾于2002年4月在北京天安门被捕;有一位居住在比利时六年的中国女士,她被列于黑名单而被禁止在中国居留;有一位来自澳大利亚的女士,其丈夫被[中国当局]杀害;有一位来自都柏林的男士;还有一位美国居民及另一位澳大利亚居民。如果诉状被联邦检察院受理并进入预审阶段,将会有更多的原告随着司法程序的进展而加入。

    英国路透社8月20日消息说,澳大利亚公民戴志珍女士带着3岁的女儿特意赶到比利时控告江泽民虐杀了她的丈夫。她说:“我女儿最后一次见到她父亲时才九个月大。所以最令我伤心的是当她问我爸爸在哪里我要爸爸时,我不知道怎样去面对她”。报导说,代表法轮功学员的著名律师波梯埃已经成功地打赢了有关人权法律的第一个案子,这件案子促使两个卢旺达的修女为她们在1994年卢旺达所犯下的种族灭绝罪分别被判12和20年的徒刑。

    大纪元在法国的记者说,在比利时提起的诉讼江泽民一案的性质不是民事,而是刑事,也就是说,如果江泽民在比利时被判罪行成立的话,面临他的将是牢狱,而不仅仅是经济或名誉赔偿。

    美国有线新闻网(CNN)

    报导引述原告律师的话说,“之所以决定要提起诉讼并对那么多人的安全承担责任,是因为我的委托人以及我本人都认为此案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被接受。”

    英国卫报在8月21日的报导中说,波梯埃律师有信心检察官会接受此案。他说9月份就会有进一步的结果。

    香港《南华早报》说,现年33岁的比利时公民、电脑工程师史拉茨表示,他们提出的这项诉讼符合了新法律规定的标准。

    史拉茨表示,作为中国镇压法轮功的一部分,他于2002年2月在中国被捕并且被驱逐出境。

    自由亚洲电台、美国之音、BBC、路透社、澳洲广播电台、比利时法语电台RTBF等也都相继报导了这一轰动性新闻。许多外文报纸也刊载了路透社、法新社等大通讯社的消息。

    多起控诉案

    比利时“晚报”报导说:如果诉状被联邦检察院受理并进入预审阶段,将会有更多的原告随着司法程序的进展而加入。报导说,这一在比利时所采取的行动与在其它一些国家所发生的同步进行。在法国,一个针对李岚清的诉状在其路过尼斯(Nice)时于2002年12月被提交。看来这一诉状得到了巴黎检察院的积极回应,但与布鲁塞尔的诉状使用了不同的定性。在美国,原告们优先考虑民事诉讼,好像已经取得了一些胜利。

    目前欧洲除上面提到的比利时诉江案、法国李岚清案,今年三月瑞士法轮功学员也曾宣布将控诉江泽民。

    在美国,2002年10月,法轮功学员在芝加哥联邦法庭首次把江泽民告上美国法庭。罪名包括: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等。美国联邦法院已经受理了法轮功的诉状。

    从那段时间到现在半年的时间内,其它一些国家的法轮功也宣布准备在本国起诉江泽民,这包括英国、澳洲、加拿大等。曾做过江泽民帮凶的人,也先后在印度尼西亚、香港、德国等地被一一送上法庭。其中中国湖北公安厅长赵志飞在美国法庭已经被判有罪。

    中国方面对诉讼案的处理方法

    当世界各国媒体聚焦比利时起诉事件的时候,中国方面无论如何是不高兴的。驻布鲁塞尔使馆称起诉行动损害中比关系。

    中国的这种方法不陌生。据法轮功学员表示,去年十月江泽民在美国联邦法庭被起诉后,中国方面一直没有回应法庭的传票,而是通过外交途径压美国政府行政部门出面终止这起诉讼。法轮功律师泰瑞-玛什说,“被告至今还没有通过法律渠道对起诉作回应,而是试图用外交手段来驳回。”

    华盛顿DC的一位法轮功发言人说:“他们对这事非常害怕,江泽民如果再出国,他就面临很大的危险。在人心道德的法庭上,实际上,这些原告已经胜利了。”

    中国大陆媒体不敢也没有报导江泽民被起诉。不过据报导鑫诺卫星此前插播了“江泽民被起诉”,官方新华社发表长文一味谴责是法轮功所为,但未敢提及插播内容。

    一些华文媒体低调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对于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控诉江泽民,海外华文媒体除了BBC中文网、中文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新唐人电视、大纪元时报等一些“腰杆硬直”的媒体详细报导外,一些华文媒体对此低调处理。

    据了解,华文媒体对一些事件报导与西方主流媒体有异,与中共势力渗透有关。詹姆斯唐(Jamestown)基金会有一篇文章专门分析中国大陆对美国中文媒体的控制。文章说,中国大陆政府做出了巨大努力介入中文媒体,其主要策略有:投资控股、在大陆的商业利益、安插人员等等。不少中文媒体被收买,或不敢得罪中国政府。

    台湾自由时报今年4月23日报导,台湾有17家媒体疑受巨额中共资金投注。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30/39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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