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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以投诉形式讲真象清除迫害的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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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2月11日】随着正法進程的急速推進,更多的同修和被迫害的同修家人站出来反对迫害,投诉恶警黑窝。我在投诉过程中看到有的同修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途径,现将我们为家人(现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投诉的途径和心得写出来,与有类似情况的同修交流。

一、 投诉前要尽可能多的收集证据,写出书面材料,复印多份,争取到每一个投诉机构都留下材料,因为材料的内容比我们口述的内容更翔实、丰富,有利于日后该机构督办,同时也讲清真象。

二、 投诉的途径

第一、 主管部门

1、 劳教所的直接领导机关是劳教局。省属劳教所归省劳教局主管,市属劳教所归市劳教局主管。通常投诉到劳教局的管理科(举报中心)或办公室主管信访的主任处,管理科一般都与劳教所的关系较密切,而且办公室接到投诉后一般会直接向局长或主管副局长汇报解决问题。

2、 劳教局的上级机关是司法厅(局)。现在许多司法厅(局)都有公开投诉电话,是厅(局)下属的纪检委监察室,可先查打公开电话联系,约定见面反映问题的时间,这样就顺利的進入司法厅(局)。监察室接手投诉后会与劳教局联系、督办、加快办理。

第二、 检察院

途径是基层检察院——市级检察院——省最高检察院。也可以由高到基层。检察院调查取证后有二个解决问题的方式,一是已构成犯罪的会提起起诉;二是不构成犯罪的检察院会向劳教所纪检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以要求检察院在调查中关注被关押亲人的现状,减少迫害。

第三、 监督管理机构

1、 人大,可到县、市、省各级人大投诉,要求监督执法机关的违法行为。
2、 监察,包括逐级的监察投诉
3、 纪检,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都有监督职能。
4、 政法委,政法委的纪工委通常是接待我们投诉的机构,省政法委员会对司法厅的工作形成督办压力。

第四、 社会和政府途径

1、 市长、省长公开电话,可直接到公开电话办公室反映情况,递投诉材料,这种途径通常非常有效,省(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往往会亲自调查取证,并给予答复,是一条可行的途径。
2、 到各级政府公开大厅举报
3、 新闻热线、各种媒体。

三、 投诉的注意事项及建议

第一、 材料一定要真实,因为我们是修“真、善、忍”的大法弟子。

第二、站正基点、稳定心态。师父《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中为我们做了最明确的指引论述:

“问:我们是来自加拿大的,我们官司已经打了两年,进展太慢,是否我们做得不好?
  师:做得挺好的。我经常讲,我们不求世间的得失,是吧?我做事最注重过程,因为在这个过程中能叫人认识真象,在过程中能救度世人,在过程中能揭示那真象。最后把其判了刑、塞到监狱去,得看能不能达到救度世人、揭露邪恶的最好效果,也叫人看到了邪恶的后果,从而震慑它。当然啦,在常人中判他错了,那对世人来讲,就证明了我们是对的了。这当然好。达到那样的效果,那更好,师父也同意。但是大家往往重视结果,不注意在这个过程中把你们应该讲到的真象都讲到位。应该叫人知道的人都知道了,那才是真正的证实法、讲清真象。问题出在哪里你们就去讲,并不是单单为了推动官司才这样做,而是为了讲真象;但是官司误在哪里了,那里一定是需要讲真象,也许那个官司自然就推进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大家都认识到了、世人也被救度了,甚至他们知道被利用的后果与利用者的邪恶、他们也愿意承认错,我想那个官司我们不用打都行了,不用非得治他怎么样。他认识错了、给予补偿了,世人也知道了,就可以了。虽然大法弟子是以救度世人为主要目地,但是对于那些非常邪恶的还真不能放过。我是从慈悲救度众生的角度来讲,主要是重视过程中该做的一定要做好,那个结果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我们的教训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情会钻空子,而产生了求结果的心,甚至滋生出希望常人能尽快解决问题的依赖于常人的心,使营救家人的想法时不时起作用。每当这时就举步维艰,接待人员的态度也冷淡,而人心又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变化而沉浮,反映出修炼的不扎实。在此提醒同修一定要保持清醒,在这整个的过程中正与邪的交战始终在進行着,不可松懈,不可放纵人心,要牢记揭露邪恶、讲清真象反迫害的宗旨,加强学法、发正念,遇到阻挠要以法为师,以正念开路。

2、 及时清除变异观念,不要有我们反迫害邪恶会加重迫害被非法关押的亲人的变异思想,并加强为他们发正念(联系更多同修集体发正念,因为反迫害这不是个人的事,是需要整体配合的),同时为要给我们做证的同修发正念,不要忽视了这一点。

第三、投诉过程中讲清真象。我们摆正心态的同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叙述时要语言简练、准确,把事态的严重性述说清楚,给对方接受投诉的同时下决心加大查办力度。

我个人的认识是“要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社会修炼”(《转法轮》)。我看到有的同修在反迫害中不能切中邪恶的要害,讲真象中方式过于简单,或用大法弟子的思想方式与有着强烈变异观念的恶警交锋,结果形成了各说各的理的局面,没有让对方明白真象,从而启发善念的作用。我曾听一个邪恶的劳教所长与常人发牢骚说没法与大法弟子讲道理,我想除了邪恶控制的因素外,是否也有我们不能智慧的用其能接受和受震撼的道理讲清真象的原因有关呢?(建议同修也学点常人的法律知识)因为我们是在常人中反迫害,与世人讲清真象,我们就要让人明白和接受,要让人清醒。师父在《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中讲道“救度众生,在神的眼里看,绝对不是象人类社会的一个人犯了错误、去用人的方式使人改过那种做法。神是慈悲的,有着最大的宽容,是真的为生命负责”,“因为神是从本质上使一个生命觉悟,从本质上启迪一个生命的佛性”。为了从本质上做到使一个生命觉悟,我们是否应该放弃自我,用对方能接受的切入点和形式讲清真象呢?

第四、使接待者重视我们的投诉。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和我们的决心,尽量使他们接受投诉材料的情况下,记下他们的姓名、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这会给对方一定的压力。

另外有一建议与同修切磋,根据目前中国大陆的情况,直接以法轮功的名义投诉,有些机关和人员无法接受,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投诉劳教所或恶警打人的事实或其它犯罪事实,因为无论何种原因,警察打人都是违犯行风的,是违法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再智慧的揭露邪恶,讲清真象。

以上为个人浅悟,有不当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