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 运用法律审判邪恶也应形成一个“场”
  • 台湾警察:我亲身体会警察最适合炼法轮功了
  • 大陆大法弟子如何正念运用常人的法律手段维权
  • 通过控告邪恶的迫害所体悟到的
  • 写给我的同学和朋友……
  • 给家中有小弟子的同修
  • 黑龙江省大法弟子针对揭露当地恶人的倡议
  • 和狱中同修携手讲清真象、揭露迫害、救度众生
  • 从明慧网真相系列丛书新近出版发行想到的
  • “写出我见证的历史画面”:正法、救度众生
  • 大陆劳教政策和伪善文件不配被我们引用
  • 诉江案法律程序需要更多时间 海外法轮功学员更好讲清真象
  • 关于大法弟子美术作品展征稿琐谈
  • 识破伪善 正念除恶 一定把人间首恶押上正义的审判台
  • “语气、善心,加上道理能改变人心”——就“萨斯”讲真相
  •  

    首页 > 修炼园地 > 正法修炼 > 法理切磋


    对旧势力迫害的一点认识


    文/诸城大法弟子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4年10月5日】大法是造就宇宙一切的根本,给不同层次的众生开创了不同的生存环境,大法同样开创了人类社会的一切,洪传大法,是旧宇宙在走向坏灭时期,主佛对众生洪大的慈悲与众生生存的唯一希望。“如果这部法不能够真正起到那个作用或遭到破坏,那么人类就再也没有救了。”(《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

    所以维护法是一切生命最大的善念。然而正法中,被触及到的旧宇宙坏灭时期不同层次的败坏生命必然要有所为,它们也必然会用偏离宇宙特性的旧法理对正法起到干扰和阻碍作用。洪大穹体中正法的一切表现都聚焦在人类社会,典型的代表,就是旧势力经过漫长岁月刻意精心造就的人间首恶——江氏及其集团给大法弟子制造的这场严酷迫害。反迫害中,大法弟子维护法的一切正义之举都是绝对的对,而江氏集团操纵的这套国家机器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伤亡等都是它们对正法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它们也一定要为这一切负责,这是必然。然而它们却把这一切罪行归罪于大法弟子,这是十足的强盗逻辑。因为没有这场迫害,就不会有上访和讲真象,而上访和讲真象及维护法是为了所有的众生能够得救度,这是大法的慈悲、觉者的慈悲,是旧宇宙与新宇宙根本属性——有私与无私的根本区别。

    受旧宇宙智慧之所限,旧势力为达到它们所要的目地,利用旧宇宙不同层次的败坏生命、三界内的垃圾以及大法弟子在底层境界所造成的业疯狂干扰正法,对大法弟子造成了严峻的考验。“邪恶在三界内以至人间被大量销毁,他们已经看到了失败的下场,越加疯狂的垂死挣扎,被迫害最严重的就是那些心里有执著的学员。心里越怕,邪恶越专找这样的学员下手,而整个大法在人间被迫害所出现的形式,又是因为这些学员有执著因而才有被迫害的严重情况大量出现造成的,由于放不下执著而被所谓的转化,以致于干出助纣为虐的事,从而使情况变得严重。”(《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学员自身的业力、对法的认识不足、在难中还有放不下的执著,在痛苦的过关中不能用正念对待等等,都是被邪恶加重迫害的主要原因,也是邪恶真正破坏法的根本借口。”(《去掉最后的执著》)“修炼不在先后,修得好不好也不在先后,能正念正行、执著放得下的就不一样。”(《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真的是因此把人都放下了吗?!真的金刚不动的无执无漏了吗?!真是这样,你们再看看那环境是什么样?”(《2003年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在旧宇宙不同生存环境中所产生的观念与执著都是一根根的缆绳,牵制着我们的心,只有斩断它,才能進入新宇宙。大法弟子尚未修去的执著不应该成为邪恶迫害的借口,大法弟子的使命是救度众生来的,而不是承受常人的磨难来的,如果把旧势力的迫害当成了修炼中要过的关,就是对旧势力安排的承认,就走了个人修炼的路,它们便会有借口施以种种魔难。全盘否定它,包括它们的存在以及它们所安排的一切。不被承认而强加的迫害是犯法的,这样,师父法身、正神与护法神也不允许。虽然有一部分学员还有一定的业力,但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做好三件事的同时,都会得到善解。“作为修炼人来讲,在艰苦的修炼中痛苦的磨炼,也都是在还以前造下的业力。精神上造下的罪业可以在修炼的艰苦中偿还,而那些被杀后的生命实质的恶劣处境、痛苦承受与物质的损失,修炼者就要在圆满自己的一切过程中用自己修炼的成果来救度或给其福报。那么从这一个角度来看,被杀的生命所得到的补偿要比自己在人中得到的,相比之下无法比,那么这就是善解了恶缘。”(《大法是圆容的》)

    旧势力对正法所做的这一切:抄家、关押、转化、酷刑等等,只能是垂死前的挣扎而已,最终只能加速自我的毁灭,因为对正法的态度决定着此时众生的存与灭,一切干扰正法的都将承担一切责任,唯有助师正法才是唯一的生存之路,也是唯一的光明之路。一点认识,与同修切磋。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