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 天胆壮行谱心曲 慈悲呵护感师恩
  • 运用法律审判邪恶也应形成一个“场”
  • 台湾警察:我亲身体会警察最适合炼法轮功了
  • 大陆大法弟子如何正念运用常人的法律手段维权
  • 通过控告邪恶的迫害所体悟到的
  • 写给我的同学和朋友……
  • 给家中有小弟子的同修
  • 黑龙江省大法弟子针对揭露当地恶人的倡议
  • 和狱中同修携手讲清真象、揭露迫害、救度众生
  • 从明慧网真相系列丛书新近出版发行想到的
  • “写出我见证的历史画面”:正法、救度众生
  • 大陆劳教政策和伪善文件不配被我们引用
  • 诉江案法律程序需要更多时间 海外法轮功学员更好讲清真象
  • 关于大法弟子美术作品展征稿琐谈
  • 识破伪善 正念除恶 一定把人间首恶押上正义的审判台
  •  

    首页 > 修炼园地 > 正法修炼 > 法理切磋


    讲清真象的用词要审慎


    文/大陆大法弟子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4年10月15日】在不少讲真象的材料中会看到这样的词句,“我们拥护党,拥护政府”,意思是我们只反对迫害,反对诽谤大法,其它方面我们都赞成,并且没有政治目地。在讲真象的初期这样的词句出现的几率比较多,现在少见了。在这场残酷的迫害中党和政府完全成为江××的个人工具,没有起到一丝一毫的正面作用。这段历史过后留与不留自有大法去衡量,大法弟子的话是有能量的,我们肯定什么就会加强它存在的场。

    我们是修炼人,没有必要做出拥护其党拥护政府的承诺,但是我们又不用常人的手段反对它,我们没有任何政治诉求,中国的政治制度如何与我们没有关系,我们只是鲜明的反对这场无理的以谎言为基础的迫害。在常人层面上看,我们是遵守法律的好公民;在法理上讲大法弟子就是要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只要不是师父要的和不符合大法的就是旧势力安排的,就必须否定。大法会给未来的人类开创新的文化和新的生存方式。因此对常人的社会形式而言我们既不拥护它也不反对它,对它没有态度,不用善也不用恶。这样才能被更多的世人所理解从而救度更多的众生。但在法理上一定要清楚。

    由于几十年的阶级斗争教育,人的观念发生了变异。不拥护党和政府甚至和“反动”,“坏人”“犯罪”等画上了等号,其实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里,哪个政党和哪个政府都无权要求人民拥护它。不拥护党和政府并不意味着就必然反对党和政府,就象一个人他不是大学生,也不一定就是小学生,他还可能是中学生。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