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2日】近来关于法律诉讼问题和同修交流时,因为有不同的认识而产生了一些争论,让我重新思考归正自己与对大法负责的问题。过去当我不同意同修的意见并产生争执时,我常常对别人的固执己见很生气,因为我觉得对方这样是对大法不负责的,为了避免他对大法造成损失,我必须为了对大法负责而指出其问题并予以纠正。但我没有想到,与我们争论的同修也是和我的想法一样,同样是出于对大法负责而要指出我们的问题并予以纠正。相持不下中到底如何才是对大法负责呢?
同修交流时谈到了归正自己才能对大法负责。归正自己包括每天的静心学法,遇到问题出自本性的“向内找”,和及时正念清除自己思想和行为中不符合法的一思一念,同时考虑一下这样做对同修有没有伤害。归正自己在先,再来看所遇到的矛盾和争论,没有了自私“为我”的观念,心中对不同意见的同修早就没了气恨,取而代之的是对同修的认同和感激:哎呀,原来这件事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呢!我可是以前从未这么全面地想到过此事。由此再次感受到了师尊安排我们在一起“同修”的玄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