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9月30日】我们思考问题的方式往往是从“我”的基点开始,从“我要如何”的角度的来思考问题,那么无形中就把自己的认识、状态、感受放在了第一位,而这种思维方式导致我们不自觉的带着自己的意愿在做大法的事,把按照自己的意愿做的事当作了按照大法的标准在做,而这意愿是以“我”为基点的。也就是说这种以“我”为基点思考问题的方式,即使目的是好的,可是基点是在我的角度想要怎样得到自己想要的,也就意识不到在此基础上所做的事带有着从“我”的基点出发的某种执著和欲望,这就造成我们一起做大法的事,但我们(整体)中的每个人(粒子)以“我”的意愿做事,以“我”为基点思考问题,即使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可却因为我们意识不到自身与整体之间是以法和整体为第一位而圆容的,那么我们就很难形成一个圆容不破的整体,也就容易被邪恶钻空子。那么改变这种以“我”为基点的思维状态和方式,就要求我们时刻是以大法为第一位的,是从整体和别人的角度出发的,是首先想到别人的,包括对自己的负责同样会给别人带来益处的。不是我要把我想要的做好,而是按照大法把我们应该做的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