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27日】看到一封明慧网读者来信中说,常常从网站上读到中国大陆某某法院根据“有关法律”判刑法轮功学员,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法律。不久前,我通过可靠渠道得知他们在判刑时使用一个所谓法律文件。拿到那份文件,读后发现措辞冠冕堂皇,却并没有一条敢于明确说明是针对法轮功的,是典型的流氓政治手法。该文件有一些具体指标,例如发多少传单够劳教或判刑。这些指标本身可能就是违背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的。的确,现在对于美国公民查尔斯-李的关押和所谓审判,完全是以这场镇压、而不是以法律为依据的,所以哪里有公正和信誉可言?
然而在社会上、甚至学员思想中目前产生了一些误区。比如关于对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社会上的很多人好象都默认了“法轮功被取缔了、在中国是非法的”这样一些说法,甚至有很多学员也下意识地这样接受了。可这都是邪恶无孔不入的谎言宣传的影响造成的。如果认真地查一下事实,不难发现,这些说法毫无法律依据,反而是这场镇压本身,从决策到宣布到近四年来的实施,处处都是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也就说,执行这场迫害的所有人都在跟着“人权恶棍”江泽民犯法。明慧网上逐渐披露出来的很多事实表面,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大陆官员和警察绝大多数是贪污腐败之徒。
这些人镇压的协同者,他们残害坚信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是为了维护自己贪污盗窃国有财产的政治“稳定”,是为了混淆视听、煽动仇恨以转移人民的视线,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以求飞黄腾达,是为了巴结独裁者以免其贪污罪行被以所谓的“反腐败”而被追究。但是从根本上说,江XX及其追随者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因为他们假恶暴的本性不能容忍真善忍的存在。
其中很多犯罪人员在残害善良百姓的同时,利用职权大肆盗窃国家资产或以各种方式收取贿赂,并伙同其家属将赃款转移海外,购买豪华房地产、车辆等等,将配偶、子女安置到美国,作为退路,以备大陆局势发生重大变故。为伸张正义,海外人士已在美国成立了专门调查委员会,致力广泛立案调查有关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赃款去向,已达到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惩处这些迫害善良百姓的贪官污吏、制止其继续犯罪的目的。人心所向。
这不但是对正义的伸张,也是对真善忍的弘扬,对人类福祉的维护。希望更多知情者看清大局,帮助提供线索,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