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14日】师父明确地告诉修炼人,“常人社会发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可是陷在事情当中,很难摆正心态,守住心性。在《华侨时报》诽谤案庭审过程中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对同修作证的心态
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我们都希望《华侨时报》诽谤案庭审顺利进行。但是面对庭上作证的同修,可能许多人与我一样有着复杂的心理变化过程:首先希望作证的同修做得好,表现出大法弟子的风范,让法官了解、认可我们这个群体,因此开始正念很强支持同修。作证的同修表现得越好,我们的正念越强,感到整个场特别宁静、祥和。可是当作证的同修陷入困境时,我们的心也随着浮动,陷在具体事情当中,为同修着急,而不是跳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来对待。当时我还自以为自己没动心,很冷静地观察着动心的同修,甚至还告诉同修,不要动心,现在最起作用的是我们的正念。自己也试图用正念扭转当时的局面,但效果不显。其实我还是动心了,只是表现的形式不同。我想依靠整体的力量,没有独当一面的自信。看到同修们心态不稳时,我也表现得无能为力。这是我修炼中一直存在的最大问题,障碍着我证实法。
庭审后与同修交流,发现很多同修有这种想法:当同修作证不利时,有自己比作证的同修强的感觉,认为自己能说得清楚,甚至想怎么不让我去作证呢?这使我想起师父在《转法轮》中讲的申公豹与姜子牙的故事。想更好地证实法这一点没有错,也许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确实比作证的同修认识得高,可是此时不是比谁好,不是带着挑剔的眼光看待作证的同修,而是纯净心态下对同修的正念支持。其实整个修炼过程就是修这颗心,证实法靠的也是这颗心,一颗纯净的心。
另外,还有两种心态:一是看到同修作证不很顺利,反而流露出暗自高兴的心理。听到这种想法,吓了我一跳。但是平静下来后,突然想起自己以前也曾有过一次与此相同的想法。那是因为促动了自己执著不放的东西时,完全站在人的基点上,搀杂着妒嫉心、争斗心的表现。当时也知道不好,可是没有这么大的触动,其实是非常可怕的。正法走到今天,在证实法的关键时刻,修炼人居然有这种想法,这是多大的障碍呀。师父告诉我们:“妒嫉心要不去是不得正果的,绝对不得正果的。”(《转法轮》)而且这种心是在干扰着正法呀!
与此相反的是另一种心态,在大家普遍认为作证的同修做得不很理想的情况下,先后有两个同修跟我说,“其实作证的同修做得都非常好。此时不应该挑同修的毛病,而是想办法去圆容。”同修的真诚话语深深打动了我的心,使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打消了我心中不正的想法。
我明白了,看问题的基点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这种正的力量,不就是在证实着法吗?试想,如果我们都是这样想的,那会是多大的正念之场呀!相反,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观念看待作证的同修时,发出的是什么样的场啊?
每个生命的特点不同,讲清真相、证实法的方式也不同,不能用自己悟到的理去衡量同修的对与错,只要是站在法的基点上认识问题,那种正的力量是巨大的。当然作证的同修做得不很理想的时候一定有他(她)执著的物质在,但是我们不是盯着同修的执著不放,甚至加强它,而是想办法去圆容。
我们的思维就是物质,我们的一思一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实不仅仅是12名同修作证,而是所有大法弟子在作证。事情虽然过去了,但是没做好的,我们向内找,提高上来也是非常必要的。
2、面对法官、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心态
两年来律师和负责做案子的同修不断地接触,对大法有了一定的了解,而且在听了作证同修讲的修炼经历后对大法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因此我们的律师在开庭前后讲的一些话很在法上,甚至有的同修说象大法弟子讲的话。随着庭审的进行,法官及法庭工作人员对大法也有了一定的了解。面对这些,我们应如何摆正心态,同样非常重要。
首先要注意不生欢喜心,同时我们为这些生命能明白真相而高兴。再有,我们要明白是我们在起决定性作用。师父说:“你们是修炼者,一切的变化都在你们的修炼与正法中产生;你们自己所证悟的一切,你们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们自己走的这条路中产生。决不要考虑旧势力会给我们什么恩惠,常人社会会帮助我们什么。是你们在救度常人社会,是你们在救度众生!” (《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个人认识,不当之处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