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巴黎大事法庭举行开庭,审理新唐人电视台对欧洲卫星公司的上诉案件。新唐人委托律师指出,欧卫手段有违欧盟人权公约,要求法庭派出独立调查团,详细调查欧卫中断新唐人卫星信号前后设备状态,以揭示欧卫此举之真相。
巴黎大事法院 |
事件应回溯到二零零八年六月,北京奥运数周前,新唐人电视台对中国和亚洲的发射信号被中断。新唐人和记者无疆界提出证据表明欧卫屈从中共政治压力;欧洲卫星公司则称是技术故障,一直没有恢复新唐人的信号。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非职业性的法国商业法庭拒绝了新唐人要求派出独立调查人,调查欧卫关闭新唐人信号事件真相的诉求之后,新唐人向更高一级法庭上诉。
新唐人委托律师布雷阿姆(Joseph Breham)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所要求的就是任命专家对这件事情进行独立调查,看看在事故发生之前和之后的每分钟、每小时那些设备部件的状态。以便知道欧卫公司是否利用、滥用发生的这个‘事故’来满足中国(中共)方面具有歧视性和政治意义的要求。”
他指出:“我们觉得(欧卫)这一手段与欧洲人权公约第十条相违背,该条款保证人们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另外,这个中断信号的行为与该公约第十四条相违背,因为它只是基于政治和宗教的理由。”
新唐人法国发言人伊莎贝勒·谢悠(Isabelle Chaigneau)表示: “我希望法国作为人权的祖国能够纠正这个错误,恢复新唐人卫星信号,并给予赔偿。”
欧卫公司一直找各种理由阻止公正独立的调查。
巴黎大事法院将在六月三十日或九月九日公布对此案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