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通讯员重庆报导)胡明素,女,五十多岁,原为荣昌县城乡建委财务科副科长。修炼法轮功后身心产生很大的变化:多年的类风湿心脏病及多种疾病不治而愈,工作精力充沛,家庭和睦幸福。在单位里连年受到市县级的表彰,连年被评为“五好文明家庭”。
就在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挑起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之后,胡明素也遭受了一系列迫害。以下是她自述被迫害事实。
99年“7.20”大法被迫害,荣昌县城乡建委主任阮维佳紧紧跟随邪党的非法迫害政策。他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用审讯的口气质问我是否还炼法轮功。我说,如果想了解法轮功可以借书给他看,他摇头说不看,强迫我表态,于是我转身离去。第二天阮维佳又叫我去,并明说这是江泽民的旨意,并说了些对大法不敬的话,强迫我作最后的明确表态,只准回答“炼”或者“不炼”。我从健身的角度讲出大法的美好,最后阮维佳还是让办公室主任李德勋把我报上了黑名单。
2001年11月6日,荣昌县公安一科恶警雷天明、杨恩培闯进我的办公地点和家中进行抢劫,随后把我劫持到荣昌看守所迫害一个月,记警告处分。当我回到单位上班时,阮维佳采用多种方式对我进行迫害,一是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指使门岗及其他人员监视我的行踪,并隔三差五的伙同邪党组织成员对我进行文革式的批判、斗争;二是缩小我的工作职责范围,财务科的部份工作由政秘科接管;三是利用财政、审计部门在经济上对我个人进行审查,表面上是对单位查账,实质上是妄图从经济上找到迫害我的借口,显然这是在为下一步迫害做准备。
2001年7月中旬的一天深夜,荣昌县昌元镇派出所派人非法在我家门外敲门长达几个小时,我抵制迫害不予开门。8月6日我又被荣昌县公安一科绑架到荣昌县看守所迫害15天。我的丈夫被勒索现金三千元。
此后,恶人阮维佳变本加厉对我进行迫害。首先剥夺了我的劳动权利,强迫我递交提前退休的“申请”。当我问为什么要我提前退休时,阮恶狠狠地说:“不跟你说为什么,叫你退就必须退,如果不退,今后谁都不能聘用你。”我被迫提前退休。最后阮维佳还是说了句大实话:“胡明素,你什么都好,就是那个问题(指我炼法轮功)。”我反问道:“那个问题难道是我的错吗?”
之后,荣昌县城乡建委又串通荣昌“六一零”的不法之徒于11月16日出动十几个人非法闯进我家,当时家中只有我一人。他们极野蛮的对我抬手抬脚把我绑架到沙坪坝井口洗脑班。洗脑班的恶徒强行限制所有大法弟子的人身自由,强迫大法学员“学习”各种谎言编造的攻击大法的所谓文章和录像,在精神上摧残大法学员。
在年终工作考核时,荣昌县城乡建委全盘否定我的工作成绩,掠夺了我的全年工作奖金。
2002年1月25日,我离开荣昌,开始过着漂泊流离的日子。
2003年8月,因我所在地大法弟子被绑架,荣昌和永川两地恶警到处找我。经常到我的弟弟和父母家蹲坑、进门骚扰,我从此流离失所。在2003年11月至2006年8月的连续34个月内,我的退休金以及所有应该享有的福利及待遇被非法剥夺。
2005年5月11日,我再次被荣昌县公安一科从重庆市沙坪坝磁器口绑架到荣昌看守所迫害一个月,6月9日又被劫持到重庆市茅家山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2007年10月,2008年7月,2009年9月,重庆龙溪镇派出所及荣昌县城乡建委还对我及我的弟弟家进行骚扰。
奉劝还在助纣为虐的江氏的追随者们能审时度势,悬崖勒马,不再为江氏卖命,立即停止对法轮大法弟子的迫害和构陷,加紧弥补所犯罪行。天灭中共在即,赶紧退出中共的党、团、队,为自己和亲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善恶有报是天理,等恶报来临之时,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