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我们大法弟子都清楚,法轮功不是常人的什么组织,只是一群修炼的人。因为我们的功法采用了一种大道无形的、在常人社会中来修炼的形式。为了避免修炼者陷于常人中,师父给我们留下了集体炼功、集体学法、互相交流切磋的形式,为的是营造一种修炼的氛围,在修炼上达到相互促進、共同提高为目的。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我们法轮功未被邪党迫害时各地有辅导站,设有站长、副站长、辅导员,这些都不是官职,与常人的官位、组织不能画等号,没有可比性。这些人只是有组织协调能力、肯为大家付出的人;“七·二零”后的协调人也是一个联系人而已,协调一些同修共同做讲真相、救众生的事。其实,“组织”一词是一个意义非常普通的词,只是邪党在特定的时期赋予它特定的含义,用以迫害、欺骗中国民众,成了打人的棒子,害人的帽子。比如:它规定在中国国内,一切团体都要注册,否则就说你非法,但是在中国,共产党也未注册,按它的规定它也是一个非法组织,显然它这些规定只是为限制老百姓的。在历史上,它以什么反革命集团、反党集团、反社会主义集团……等等整老百姓,中国人被迫害怕了,一听到这些就惧而远之。赋予了“组织”一词这些特殊含义后,它就可对一些看不顺眼,它认为对它有威胁的团体進行打压,成了它迫害善良民众的谎言。
其实,有“组织”并不可怕。比如我们组织一个队伍排队购物、上公交车、去郊游……这些有什么不好呢?我们组织一下搞台文艺演出,组织一下职工学习新技术知识,组织一下请个讲师来提高一下职工的职业技能……这些不好吗?看来,有“组织”并不可怕,关键是为了什么目的我们去组织。
邪党指责法轮功有组织。法轮功学员中的义务辅导员在“七·二零”以前组织愿修法轮大法的人集体炼功、集体学法、相互切磋交流提高,为做一个好人,一个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的更好的人。“七·二零”后,法轮功学员中的义务协调人组织同修如何更好的去向老百姓讲清真相,揭露邪恶的迫害、制止迫害;告诉善良民众远离邪恶,免受牵连,因为法轮功看到了天灭中共。由于邪党的打压,这些年法轮功遭受了灭绝人性的迫害,象法轮功这样冒着生命危险告知受邪党宣传迷惑的民众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告诉善良的人们认清邪恶,远离邪恶,免受其毒害、牵连,这些错在哪呢?
反观中共,它利用其执政党地位,控制一切宣传工具: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及一切国家机器来对付善良的、“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法轮功,造谣抹黑法轮功,利用特别成立的盖世太保组织“六一零”,从中央到地方,组织利用军警、国安、国保及一切政府工作人员,威胁利诱各企事业单位、普通老百姓有系统、有组织地迫害修“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践踏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强制洗脑、劳教、判刑,甚至活摘器官赚黑心钱。试想,中共这样的组织还能存在吗?天灭中共就是必然的了!
最近获悉大陆某城市恶警利用非法的电话监听,掌握了该城市各区的法轮功学员协调人的情况,将这些协调人绑架后,刑讯逼供,已迫害其中一名协调人,将这些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使其说出相互如何联系的情况,恶人以为他们掌握了“法轮功是有组织的”的证据,殊不知这恰恰说明了法轮功并没有他们所说意义上的组织,因为人与人在一起共同做一件事情,相互之间一定要沟通和协调的,而且最好因人制宜、因地制宜的采用相应的方式,这都是最正常不过的了。更何况,这些协调人的活动对社会没有危害,只有好处,让人道德向上。现在毒奶粉也罢,其它掺毒食物也罢,医生不讲医德也罢,色情泛滥,人与人之间防不胜防,等等这些现象,不都是社会道德普遍败坏的结果吗?而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更好的人,法轮功学员反迫害、帮助世人得到光明未来。这是一群多么正直、向善的好人啊!有什么不好呢?
邪党说法轮功有“组织”,请善良的人们想想:象法轮功学员这样的自发“组织”有什么不好呢?人与人用和平的方式走到一起,或者说“组织”起来,并没有对错,关键要看“组织”起来的目地和所为。组织起来做好事,会让更多人有机会做好事,也会让更多人从大家所做的好事中受益。
象法轮功这样的团体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所以在国外,法轮功学员注册的团体(也就是中共所谓的“法轮功组织”)都是合法存在的,唯独中共所在的中国大陆除外。中共占据中国大陆之后,只要非中共系列的组织,本质上都被认为是“非法组织”,包括自发在一起也被打为“非法”,但我们也不能因为中共的偏执和权利欲,就不做我们人生该做的。常人的组织都是有一些组织者的,我们法轮功学员也是一样,我们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只是有些事我们不愿意告诉中共流氓组织,不愿让中共黑社会知道,这有什么不对呢?完全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