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日】临近12月份的内蒙古呼和浩特是非常寒冷的,人们在刺骨的寒风下裹着厚厚的外衣匆忙行进于街道之间,然而,在这座城市的法院里,却上演了一幕更让人心寒的悲剧。任治刚,男,34岁,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讲师,研究生学历,三本大学教材的编者,其教材不仅填补了中国高等教育电子专业外语史上的一项空白,而且被国内100多所知名院校采用,总发行达35000余册;其10年的教学生涯所做的一切,深得学校的好评和学生的喜爱;在家中,他是个人人称颂的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但他为了所喜爱的教育事业投入了太多,也牺牲了太多。
2008年7月22日,任治刚由于修炼法轮功被呼和浩特市公安人员从家中绑架,在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达4月之久,经受了人格上的侮辱和精神肉体上的磨难,于11月17日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以刑罚300条(破坏法律实施条文)被开庭;由于任治刚和律师在公诉人的申诉和法官的偏袒面前据理力争、不屈不挠,法院不得不中途休庭。
11月25日,任治刚被第二次开庭。这一次法院一开始就摆出了一副威慑的样子,一切都与上一次不同:派了3个法警,穿戴整齐;将旁听的人员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按身份证登记;提前将任治刚的头发剃掉。任治刚在候审的时候,多次遭到旁边的法警冷嘲热讽、恶语相加。
在庭审期间,任治刚作为当事人有权为自己辩护:他将自己修炼的经历,炼功治好病的经过,和因为炼功,受了种种不公的待遇(任治刚多年来一直没有户口,派出所之间都在互相推托,不给办理;每逢“”,公安人员便上门骚扰);他向法庭陈述了正、邪教的概念、例证;法轮功不是宗教、不是组织;讲述了10年来被迫害的种种血淋淋的事实以及自己在看守所提审时受到的人格上的侮辱、不公正的待遇、不公正的笔录。
任治刚的辩护义正词严、铿锵有力!但是中途多次遭到法官的打断,最后被强行阻止。邪党法官不允许任治刚讲真相、公诉人利用任治刚所发出的495封真相信件,指控他“不利用自己的知识为社会创造价值,反倒宣传×教组织言论,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任治刚的律师为此作了抗议,并对当庭所出示的不合理的证据和一些不合法的手段表示了质疑和不满,但这些均未被法官所采纳。最后在没有让任治刚做任何总结性的陈述、甚至于不让他给家人的致词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结果,庭审草草收场。
虽然邪党人员安排这个所谓的“开庭审理”是一个“过场”、为他们进一步迫害找借口与掩盖,但是任治刚的正义与良知,他所表现出来的一切,震撼所有听者的内心。
审判员:刘艳涛(主审) 乌力君 申承俊
公诉人:曹春生
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群众来访举报电话:0471—5901131 所长:吴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