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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荣玲娜的真实情况
    —— 所谓“赴英国打工女遭迫害两年”谎言出笼的内幕


    文/英国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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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6年1月20日】

    前言

    近日,中国大陆的各大网站都刊登了所谓关于《吉林赴英国打工女遭法轮功分子迫害两年》的文章。这是自1999 年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又一起诬蔑、抹黑法轮功学员的扭曲事实的假新闻。象所有企图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文章一样,这个“故事”也是恶意编造、漏洞百出、前后矛盾的。作为此事的知情者,现在就我们所知道的情况,还原一个真实的荣玲娜(《吉》文中化名荣娜)。

    荣玲娜回国后不久,中共就炮制出了所谓《吉林赴英国打工女遭法轮功分子迫害两年》。不论是利益的诱惑,还是中共的威逼和强迫,或是中共的蓄意造假,荣玲娜的“故事”是违背事实和她的良心的。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荣玲娜悲剧的根源。

    一、国内得法,国外继续修炼

    《吉》文中试图给读者一种错误印象,好象荣玲娜在去英国前未接触过法轮功。事实上,法轮大法在中国国内洪传之际,1997年荣玲娜开始修炼法轮功(有照片为证)。在1999年中共对法轮功迫害发生后,荣玲娜出于害怕,基本上放弃了修炼。但是她知道法轮功好,2003年6月出国时,她偷偷的把大法书籍带到了英国。在国外自由的土地上,她想修炼的心又重新萌生了。一日她自己在公园里炼功,偶然遇到一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荣玲娜非常高兴,从那时起,她和爱丁堡的法轮功学员们一起修炼。

    那段日子是荣玲娜很爱回忆的时光。后来她多次和别的法轮功学员说起,那时她感到非常充实、快乐。她曾多次拿出日记读道:“我终于又能够学法炼功了!”

    二、转换身份未果

    荣玲娜来到英国时,持的是为期半年的商务签证,而不是象《吉》文中所说的“打工签证”。这种商务签证在英国是没有资格打工的。事实上她来到英国后一直在餐馆和其它地方非法打工。商务签证半年过期后,她一直非法滞留,继续打黑工。在修炼法轮功的过程中,有法轮功学员不断规劝她。因为法轮功修炼是以“真善忍”为原则的,除炼功外,修炼者还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的心性,做一个好人,其中包括遵守各国的法律。荣玲娜也愿意有一个正当的合法的身份,于是她求助于爱丁堡的法轮功学员迟红帆。迟帮她找律师想转换成学生签证(当时也有人劝她申请庇护,但是考虑到申请庇护就不能打工,因而她没有申请),可是中国不属于能够直接转签证的国家,交了800英镑律师费也未能成功转换身份。后来又找到另一个律师想转换成工作签证,结果也未能实现。至于《吉》文中提到的所谓“迟红帆以续签为名骗光我的钱”,完全与事实相悖。

    三、面临被遣返回国受迫害的压力

    在2004年,荣玲娜由于非法打工被警方拘捕。在面临被遣返的紧要关头,她声称自己是法轮功学员,申请政治避难。这时伦敦法轮功学员莫正芳(不是象《吉》文中所说的是律师)对她伸出了援助之手。可是荣玲娜不愿意住在政府提供的难民住所,而愿意住在法轮功学员家里,曾经先后有几个法轮功学员善意的收留她在家里居住过,最后落脚在伦敦法轮功学员夏泽家里。

    在等待英国内政部批准难民的日子里,她还想去爱丁堡继续打工,2005年8月她一人乘火车到了爱丁堡,游荡在街头,直至昏倒。警察调查后发现她在英国没有合法身份,于是荣玲娜第二次被捕。在登上被遣返回中国的飞机前,她一边挣扎一边用不流利的英语喊:“中国迫害法轮功!”“我不要回中国!”移民局的工作人员于是临时作罢。

    后来,荣玲娜说她吃不惯遣返中心的食物,要求把她保释出去,夏泽好心做了她的保人,她在2005年9月9日被释放。根据法庭的命令,荣玲娜每天必须待在夏泽家里。此间,荣玲娜的生活费基本由夏泽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托尼负担。

    在等待难民身份批准的日子里,由于面临会被遣返回中国遭受迫害的巨大压力,荣玲娜的心态越来越不稳。以前曾有德国的法轮功学员姜仁政在申请难民失败后,被遣返回中国,随即遭到中共的残酷迫害,被劳教3年。荣玲娜非常担心一旦被遣返回国,会遭到同样的命运。最终,在巨大的压力和害怕回国遭受迫害的精神恐怖下,荣玲娜选择了放弃修炼,走进中共驻伦敦大使馆要求回国。

    四、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荣悲剧的根源

    荣玲娜事件的核心就是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给许多中国人造成的巨大伤害。如果没有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荣玲娜可能还在继续她的修炼,不用为偷偷把大法书带出国而害怕,也不用担心万一难民申请失败,被遣返回国后将面临的可怕处境。在压力下,最终她选择了回国,并且告诉夏泽:“我不想练了。”这其实是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在她心中引发的巨大恐惧,令她做出了这样的选择。而且,如果没有这场非法的迫害,她即使回国后,也不必担心自己的“安全”,无须协助中共的造谣媒体,不仅欺骗国内的同胞,也深深伤害那些曾好心帮助过她的法轮功学员们。

    至于《吉》文中提到的所谓荣被“限制在家中强迫炼功”,“以监护人身份控制自由”等,更是明眼人一眼就能识穿的谎言。法轮功学员都是自愿修炼,来去自由。英国是法治国家,没有人会、也没有人能够强迫别人炼法轮功。如果是被限制自由,只要在大街上随便呼救,或打呼救电话,英国警方就会赶来营救。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英国本国的媒体也早就会报道出来。中共媒体把自己的黑社会的情形强加在西方自由国家,不仅欺骗不了了解真相的中国老百姓,在国际上也会让人贻笑大方。夏泽作为荣玲娜的保人支付保释金,给她提供食宿,法轮功学员还交纳了2000英镑的律师费,才把她保释出来。《吉》文所谓“控制饮食相威胁”、“将大使馆团团围住”之类的胡言乱语,更犹如邪恶中共的自曝癔语,不值一驳,不再赘述。

    《吉》文中所有提到的法轮功修炼者,对新浪、搜狐和其它刊登该文的中共媒体对他们个人名誉的诽谤,表示保持起诉到国际法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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