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9月20日】中央社9月20日报导,台湾法轮功学员针对香港政府前年拒绝八十名持合法签证的台湾法轮功学员入境事宜,与香港法轮功人士共同透过律师,越洋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案件预定今天开始聆讯,台湾法轮功学员昨天下午抵达香港,准备出庭应讯。二○○三年二月遭香港政府集体遣返的台湾法轮功学员朱婉琪、廖晓岚、张震宇和卢丽卿夫妇,这次与香港法轮佛学会负责人简鸿章,透过法律途径向香港政府讨回人权公道,成为台港两地越洋控告香港政府违反人权的第一个案例。四名台湾法轮功学员已获得香港入境处特别发给入境许可证,于昨天下午三时四十分抵达香港。
法轮功原告代表大律师夏博义递状要求法院,对港府强制遣返法轮功的行政决定,遣返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以及对四名法轮功原告的非法拘留行为,裁定属于违法,判处港府负惩罚性赔偿责任。
另外,台港两地原告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将于今天开审之前在中环遮打花园集合游行到高等法院。
二○○三年二月下旬,台湾一批法轮功学员持合法签证入境香港,准备参加全球法轮功修炼心得交流大会,其中八十人在香港国际机场入境时,遭入境处强制拘留及遣返,当时有多名女学员受到警员粗暴对待而受伤。他们于同年四月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控告入境处处长非法遣返。
昨天上午在台大校友会馆召开的行前记者会,四名学员也发表声明,内容分别为向香港特首曾荫权、香港法院及正在访美的中共总书记胡锦涛提出三项人权呼吁。声明要求香港法院坚持司法独立、维护“一国两制”精神,同时也应还给港台人民一个人权公道。
另一方面,同一声明也呼吁胡锦涛和北京当局,应该真正重视自由人权等基本价值,中国大陆才有和平发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