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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大法弟子家属的控诉与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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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6月9日】我丈夫陈义芳因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而被四川射洪县金华派出所拘留,随后被劳教2年,现关押在四川绵阳市劳教所六大队二中队。他从来都没有做过一件坏事,不论在何处与人相处,个个都说他是好人。被判劳教后,凡是认识他的人都为此抱不平:这么好的人,怎么会被送去劳教?事后金华派出所的人多次到我家用万能钥匙将我们的门打开,進行非法“翻天覆地”式的抄家,并将73岁的年迈的老母亲叫到派出所進行折腾。

    丈夫出事,我事后才知道,当时我在四川省梓潼县做节能灶芯生意,由于产品说明书的最底空白处写上了“真、善、忍”,“请善良的人们心中牢记真、善、忍这三个字,你和你的家人将有美好的未来”这些话。我被梓潼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警察强行逼我签字——材料上这样写的“产品说明书中,内含法轮功宣传资料真、善、忍”。我说:“真、善、忍”没有错。“你不要嘴硬了,法轮功就是宣传这个的,你不知道?”那个时候我才明白真、善、忍在他们的眼里也是错的,但他们强迫我签字,因为我从未经历过進公安局被人软硬盘问,在他们的各种手段下,本人被迫签了字。在此声明这些签字不算数,作废。

    15天刚满,金华派出所又“专车”来梓潼“接”我回金华,又是软硬盘问,硬要将我拉入法轮功之中,我说我真的没炼,但因为我没有配合他们的盘问,他们又将我关進了射洪县拘留所7天。家中只剩下一位年迈的老母亲和一个四岁的女儿。我在拘留所从铁窗缝中见到了丈夫,他已经被折磨得皮包骨了,两个眼睛深深的凹進去。因为母亲和孩子无人照顾(因家中再没有其他的亲人)我又一次在他们乱写的资料上签了字,警察并罚一千元才让我回家,“取保候审”。在此声明在金华的签字也是被迫的,并非自己真意,宣布作废。

    因为女儿、女婿都被关進了公安局,年迈的老母亲承受不了这样的迫害和精神打击及体力上的折磨,如果我们没出事,外孙女上幼儿园就不会让母亲每天4次来回去接送,就不会让母亲半夜还在给外孙女洗衣服,清早起来给外孙女煮饭,年迈的 73岁的老人每天奔波于买菜、煮饭、洗碗、洗衣服、接送外孙女的繁重家务之中,为了保我出来,母亲到处去借钱。我出来后母亲就累倒下了,随后進了医院直到去世。我母亲本来不会这么快就走的,凡是四川省梓潼县和射洪县拘留所、金华镇派出所所有迫害我与我丈夫的人都是害死我母亲的罪人、凶手。金华派出所范登朝(手机:13882585780)多次逼我签字;金华派出所杨周(手机:13038227588)多次非法抄我家。其他的人不知道姓名和电话,但他们违背天理,伤害好人,善恶终有报。

    丈夫被关劳教所,母亲去世,自己没有固定工作,带着一个4岁半的女儿艰辛的挺下来,忍、忍、忍!再忍!怕丈夫承受不了,母亲于2004年2月26日去世的消息至今没有告诉他。他老家湖南,湖南的父亲从山上摔下来,大小便失禁,上面还有爷爷、奶奶、妈妈,一个大家庭就只有他一个儿子,需要我们挣钱寄回去孝敬、治疗伤势,可如今好人被关,家庭破裂,所有的亲人都为之伤心、悲痛,这样的日子何时了结?苍天有眼,请惩罚那些恶人吧!

    声明人:谭玉芹
    200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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