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2日】我是一名大陆大法弟子,2000年6月進京上访,被恶警抓去关在北京门头沟看守所近20天,由于我不配合邪恶又被送到天津市武青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共关押着上百名大法弟子。这里的恶警非常邪恶,其中一名女恶警命我们光着脚面墙而站,我们不服从,她就用塑料凉鞋抽我们的脸,有的学员的脸被抽肿了,有的由红变成紫、由紫变成黑,五官都走形了。最后我们还是不服从,她就气急败坏地把我抓出来做典型,给我戴上手铐和18斤重的脚镣,让我在监狱里光着脚来回走,让所有的学员看。每当我走到各个牢房门口我就攥紧着拳头给我们的学员鼓劲,学员也都默默的为我鼓劲。
几天后,两个警察提审我,开始时他们装出一副伪善的样子说你看有什么要我们帮忙的,我们会尽所能帮你的,一开始我觉得他们还行,我就向他们洪法,无论他们说什么我都用老师的法理来跟他们讲。他们一看自己无理了,就露出了邪恶的嘴脸,一天夜里他们把我拉到武青公安局挡上窗帘开始审讯我,由于我不配合他们就把我摁倒在地,一个姓曹的恶警把我踩在脚底,另两个恶警一个摁着我的脚,一个踩着我的手,姓曹的就用电棍开始在我身上来回的过。还不许我喊,我想我不会喊的,但我会向你们洪法,就这样他们开始折磨我到下半夜才住手,然后把我的双手吊在文件柜上,他们两人一小时轮番看着我,不许我合眼。
第二天他们用电棍更加猖狂的电我,当他们电到我的乳房时我疼的实在受不了,他们更加猖狂了。这时我想起了“生无所求,死不惜留;荡尽妄念,佛不难修。”(《洪吟》),就这样我把心一横说:“你们来吧,不就这一百来斤么?不就这一条命么?”当我一想到这时,这些恶警们都惊呆了,放下电棍就都走了。
后来我被送回当地,当地派出所关押了我11天,罚了我5000元的款。2001年9月我又被抓,绝食20天后罚了我4000元后放回。在这期间公安局长和610办公室人员敲诈勒索我家人10000多元。2002年“大搜捕”时,我开始离家出走,直到2003年9月我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