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1日】胡凤颖,女,38岁,教师,家住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镇采油十厂。1999年4月8日胡凤颖开始修炼法轮功,刚刚走進修炼的她还没来得及拜读完一遍《转法轮》,邪恶的镇压就开始了。疯狂的迫害没有改变这个刚刚踏進修炼“真善忍”的她,一种做人的良知、善良的本性加之法轮大法给予她的正义的力量,2000年她踏上了北京的列车,为师父鸣冤,为法轮大法去讲一句公道话。
2000年3月29日胡凤颖上访去了北京市人民意见征收室,到那后就被非法关押,人民反映民意的地方直接就成了抓人的场所,那里没有人民的自由,有的是一双黑手在助长邪恶的团伙。
2000年4月1日胡凤颖被采油十厂公安局分处的李军、郎英伟从北京押回,一路上所有的花销都由她来承担。在押回前北京610向其家人敲诈1000元钱,没有出任何单据。
胡凤颖被押回后经非法审讯,被行政拘留。胡凤颖在拘留所受到了非人的虐待,吃的饭菜竟比好人家的猪食还差,汤底是一层的泥土,饭是让人合不上牙的窝头。不许说话、不许炼功。警察情绪不好就对大法弟子辱骂、体罚。关押期间不允许家人探望,如探视每见一次面几分钟,就要给恶警100元钱。在胡凤颖被关押期间,恶警对其家勒索近2万元钱。后经她丈夫的多方努力被释放,并让交1000元押金。由于家里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他们就找她谈话,要扣除其丈夫的工资。她不配合邪恶,据理力争令恶警退缩,不再强行交纳。
胡凤颖被释放后,邪恶之徒仍不放过她,不断的打骚扰电话,使本来平静的家庭不断的产生矛盾。丈夫的单位也对其他施加压力,经常找他谈话,让他写保证,使胡凤颖和丈夫在精神上都受到了极大的迫害。
2001年11月由于当地的大法弟子缺少师父的经文,胡凤颖用自家电脑打印,后被邪恶之徒查到,没收了电脑(后被要回)。胡凤颖被刑事拘留送到肇州拘留所。其间恶警沙××到她家乱翻一通,就象抄家。在押她的途中,恶警口出恶语,谩骂、污辱她。电脑没收后,他们拆去了主件后还不承认,极度的嚣张。
2002年7月胡凤颖参加了当地小学教师竞聘,以总成绩第一名考取,但是,再一次因她是法轮功修炼者被拒之门外,被剥夺了正常工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