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5月28日】2004年5月27日,美国联邦法院第七巡回上诉法庭在芝加哥就诉江案开庭。控方律师泰瑞-玛什向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庭要求重新受理起诉江泽民一案,并做了江不应享有豁免权的陈述。该案控告前中国国家主席江××在任期间个人犯下的群体灭绝、反人类和酷刑折磨等侵犯人权的罪行。芝加哥太阳时报5月27日报道,星期四,法轮功的律师敦促联邦上诉法庭恢复审理指控前中国主席江××犯下酷刑和群体灭绝法轮功的诉讼案。泰瑞-玛什(Terri Marsh)律师表示,江不应享有豁免权。
报道说,玛什律师在芝加哥第七巡回上诉法庭的三名法官前做完答辩后说,如果撤销这个案子,将会解体整个纽伦堡的体制。
法轮功在十几个国家的法庭对中国官员進行了起诉。报道说,针对发生在中国的犯罪行为,主要依据的是诸如美国的《外国民事侵权索赔法》。起诉江的诉状列举了大量的虐待人权的行径,包括酷刑、群体灭绝和任意监禁等。诉状称一些在美国居住的法轮功学员受到了这样的虐待。法庭没有说明将何时做出裁决。
报道中介绍说,2002年10月江访问芝加哥时,为它担任警卫的警官收到了起诉案的传票。该诉讼还将中方监控法轮功的[610]办公室控为被告。
报道还说,法轮功吸引了上千万的学员。自从在中国被禁以来,学员们说他们被逮捕、酷刑折磨,甚至被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