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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数字的背后


    文/古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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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11月16日】2004年11月12日,120位加拿大的法轮功学员在温哥华,依据加拿大的“反人类罪及战争罪法”,向加拿大总检察长提出请求,公诉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及李岚清在迫害法轮功中犯下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2004年3月12日,加拿大公民、曾在中国被四次非法绑架和监禁的艺术教授张昆仑先生以个人名义向加拿大最高检察官递交刑事起诉书,起诉22名对他进行迫害和施以酷刑的直接责任人和实施者。

    2004年9月15日,明慧网发出《关于收集孤儿资料的通知》,至今,提供到明慧编辑部汇总的中国大陆被迫害致死大法弟子的遗孤的详细资料已有100余人,其中有襁褓中的婴儿、学前儿童、小学生和青少年。

    * 透视120和100

    在温哥华,中国大陆以外,一桩起诉案,作为原告的法轮功学员就达到120人,他们当中有的曾在中国大陆亲身经历了残酷迫害,被非法监禁、遭受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有的修炼法轮功的亲属家人正在中国大陆承受着迫害带来的种种无名苦难。这个数字足以令人想象,迫害法轮功所直接波及的受害者究竟会有多少人。

    两个月中,明慧网收集到的中国大陆被迫害致死大法弟子的遗孤人数已达到100余人。迫害严重波及到儿童,使他们失去了父母和应有的稳定生活,同时也波及到他们的祖父母、姨姑叔父以及其他亲人、朋友,他们在巨大的精神承受和经济拮据中负担对孤儿的抚育和照顾……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仅残酷,所波及的受害人也远远超过七千万法轮功学员本身。

    * 22个同案罪人说明了什么

    曾在中国被四次非法绑架和监禁的艺术教授张昆仑个人诉讼案中,涉案人员就有22人,包括上到当时权倾一时、一手发动迫害的元凶江泽民和积极推行迫害的主要罪犯罗干、刘京、吴官正等,下到一个地方劳教所的打手,涉及的指控多达四十五项。

    诉讼代理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说,对张昆仑四次的逮捕,每次都有一套从上到下的逮捕和酷刑指令。有系统的迫害显而易见。

    律师强调,一切参与犯罪者,无论预谋者、还是具体执行者,谁都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 依法惩办犯罪者大势所趋

    有心人观察到,法轮功的诉江,从一开始广泛呼吁国际社会的正义支持,到公开集会模拟审江,继而运用法律手段追究迫害者的责任、维护合法权利和人间公道,一些诉讼案也已進入具有法律实效意义的程序。最近赞比亚警方对于出访被诉而逃脱庭审的中共甘肃省委书记苏荣的通缉就是一个的例子。

    据温哥华诉讼案律师指出,虽然被起诉者不在加拿大,但是如果总检察长同意進行这个案子,加拿大将向最高法院正式提交起诉书,法院将立案并签发逮捕令,加拿大政府将通过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对被告发出国际逮捕令。

    近来有消息称中共高层在秘密讨论对法轮功“平反”,也传出江××欲借机逍遥法外。然而法办迫害法轮功的一切凶手的全球性法律行动,已注定江××再也不可能利用政治性手段逃避罪责,它必将遭到法律的严惩。天理威严在,人间公道存,对罪大恶极者绳之以法是历史的必然,相信审判也必将出现在中国大陆。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1/28/55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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