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13日】打字时,我看到同修所要投递的稿件中,引用师父的讲法时,经常有漏字和添字的现象:有的标点符号写得模糊不清,随便的点一个圆点儿,根本分辨不清是个逗号还是个句号。在不能熟练背诵师父的讲法的情况下,一定要认真对照师父讲法的原文抄写,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错的。不能只根据自己不太全面的记忆当作师父的原话引用。每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我都是认真对照师父的原文,一字不错的打上去。在明慧10月2日《真信、正信、坚信》一文中,有一处引用师父的讲法出现很明显的错误——“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任何命令、要求和指使。”其实师父的原文应该是:“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其实从表面的意思上没有多大的差异,但从所添加的字和语句的顺序上与师父的原文又有多大的差异呢!从师父的讲法中我们知道,每个字都是师父法身的形象,而且每个字的背后都有无穷的内涵,这是一部能正宇宙的法,决不是常人式的白纸黑字的文章。我们怎么能随便改动呢?改动一点其罪过又是何等之大!虽然都是无意的,但是师父在《惊醒》一文中说:“乱法有多种形式,其中以内部弟子无意的破坏最不易觉察,释教的末法就是这样开始的,教训是深刻的。”
需要投稿的同修也不要抱有依赖心理,认为如果有不对的地方同修会给改正过来再发表。因为我们都是修炼中的人,也难免有疏忽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要重视起来,自觉维护大法在人间的正确流传在已发表的文章中遇到类似的情况,包括文章中的别字,我也是都认真改正过来,以确保别的同修再看时不出现错误。师父在《法定》经文中讲过:“我李洪志每走一步都是为后代大法流传所定的不变不破的形式,这样大的法不是一时热就完事了,万世永远都不能出一点偏差。自我做起维护大法同样永远是大法弟子的责任,因为他是宇宙众生的,其中包括你。”
还有,在引用师父的讲法时,请一定注明引用出处(引用的哪一篇师父的讲法),这样校对的同修可帮助校对订正。
写出这些,希望我们共同引以为戒,如有偏颇的地方恳请同修们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