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18日】看过同修有关师父评注《清醒》的文章后,我想到了在99年发生在我身上的深刻教训。记得大概在那年5月份吧,我从辅导员处得到一份名为“李洪志老师悉尼会见西方媒体”的材料。由于我没有真正用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常人的基点上看问题,材料中有关军队的内容对我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当时我在军队,学法少、炼功更少。部队不让炼功后,我把自己混同于常人(修炼目地不纯,放不下人),对那个材料中师父向记者作的回答用常人心理解,并拿来给自己的行为找借口,我就误认为不炼可以,修心性就行。那个回答,不是师父讲给弟子的法,而我却错误的断章取义,把它当作指导行为的“依据”。以至后来,邪恶公开镇压大法时,我对于写保证不炼功的问题,没有真正认真的思考它的对错与否!思想不知不觉的脱离法,是非常危险的。
8月,由于我表示还信大法,邪恶就找来一个我认识的学员来跟我通话,她跟我讲她在广播中听到师父说了一句话,并重复说是师父讲的。孤立的拿出一句话并带着执著心去理解,结果“那句话”对我产生了严重的干扰。我动摇了。由于我不够坚定,在压力面前正念不足,被邪恶钻了空子,最终向邪恶妥协,并用对那句话邪悟的认识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开脱。
我发生这样的错误,究其根本原因是我没有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放不下保全自我之心,心不正,邪悟所致。可把不是师父讲给弟子的法当做思想指导,却是导致邪悟的重要原因。思想不在法上却没有觉察,这是非常危险的。我悟到:这是一种不易觉察的破坏形式,它从法理上干扰学员,会使在某方面有执著且还不能在法上认识、法理不清的学员受到干扰,尤其在关键时刻是非常危险的。
写出我的教训,是想从个人受影响的这个角度说明,这种形式干扰可能带来的危害。师父在经文《金刚》中说:“我们的法是金刚不动的。”流传那两种光盘,算不算往大法里加东西呢?不是大法中的东西,大法弟子在传,这种现象本身就是不符合法的,是应该引起警觉的。师父在《法定》中说:“我李洪志每走一步都是为后代大法流传所定的不变不破的形式,这样大的法不是一时热就完事了,万世永远都不能出一点偏差。”现在是正法期间,大法弟子在证实法,大法弟子作为一个整体走得正不正,直接影响到正法進程,关系到宇宙的未来,意义巨大。师父《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中明确提出要求:“大法弟子要圆满,所以任何事情都不能干扰了今天大法弟子证实法的这个形式,这是事关重大的事情。除了学法,任何东西都不能插進来,所以绝对的不能够在大法弟子中流传不属于大法本身的任何东西,绝对不能对大法弟子造成干扰。”
师父在经文《法定》中严肃指出:“自我做起维护大法同样永远是大法弟子的责任,因为他是宇宙众生的,其中包括你。”师父在《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中还讲到:“你们的最大使命就是维护法。”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只有每一个大法弟子都能真正严肃的维护大法,为法负责,同时也为同修负责,大法弟子的整体才能真正走正。每一个大法弟子都肩负着重大的使命,能不能真正严肃的维护大法,是大法弟子能不能为同修负责、为法负责的实践见证。
个人所悟,层次所限,不当之处,敬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