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29日】看完明慧的征稿通知后,就想:作为一个证实大法的粒子,不论做的好与不好,都应该把这几年的证法经历写出来,互相交流,共同提高。这是师父给我们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当要写的时候,什么文化有限,没有写作能力,这些不好的念头干扰我,赶紧把它们灭掉,不论写的好与不好,这是我的证法经历,而且在同修的帮助下,我还是写出来了。
我1996年得法,在本村的一个炼功点上学法炼功,在那和平、安静的环境中,默默的修炼着。
1999年7.20后,有的同修被抓到镇政府遭受邪恶迫害后,有的不学了,我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邪恶始终没有敢正面迫害。只是在镇政府办的所谓的“学习班”上点我的名,让恶人盯梢,那时我有一个念头就是:我们听师父的话,重德行善,做好人,邪恶它凭什么抓我们去迫害。当听到同修被残酷迫害的消息后,我很痛心,也很难过,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要站出来向世人讲真象,证实大法。就这样一想,一股热流涌進我全身,也就是这一正念开始了我的证实大法之路。
我跟同修要真象资料,在那邪恶的环境里,同修也没敢多给,只给了一篇让看看。我跟同修老张商量,我们自己去印吧,多印点,要让人们都知道法轮大法好,邪恶是在无故的迫害,于是决定我跟儿子到市里面去复印(那时儿子11岁)。后来听同修说,我们去过的那个复印部一直是被邪恶盯梢的。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我们很安全的返回来了。印是印回来了,怎么发出去呢?通过交流,决定到公共汽车上去发,当天下午,我和老张乘上了西去的汽车,不知发了多少辆汽车,也不知乘了多少路,看到资料发了有一半了,我们再返回来,再乘上东去的汽车,一边发一边向人讲……。那时的心很纯净,思想什么也不想,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空中高喊:请你们了解法轮功真象,请你们了解法轮功真象。有的人伸手跟我要,但也有的人在旁边叫骂,并把真象资料撕掉,不管它怎么叫骂,我的心始终很平静,把资料捡起来,继续发。这时我发现有人在微笑着向我点头,是师父和大法给我的智慧和勇气,我们才能做到正念正行,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情来,总是泪流满面。后来又去复印过几次,有位同修对我说:不能自己去复印了,这样太冒险了,我们现在有大法资料点了。那时,出来做真象的同修不多,大量的资料需要散发,我每天晚上都去发,不知去过多少村庄,也不知走过多少路,脚上的血泡一茬接一茬,那时候,只有一个念头,只要让人明白真象,累点没什么,况且我们的师父被恶毒的谣言诽谤,我们的同修在被无故的迫害。每当想到有师父在,有大法在,有全国那么多的同修在,我不感到孤独,总是有一股用不完的力量。
2000年10月,很多同修到北京上访,被邪恶抓回来迫害。10月3日,我们也决定去北京,当天中午和同修在一起交流,我们要去北京,就必须达到师父说的清净无为,堂堂正正。我们是去北京证实大法,又不是去做坏事,决不让邪恶把我们抓回来迫害,再说,我们是主佛的弟子,邪恶它不配迫害我们。正念一出,说走就走。一路我们正念正行,用大法给我们的智慧闯过了邪恶的多次盘查。10月4日,我们就到达了北京,当地邪恶听到这一消息,象炸了锅一样,到处打听我的下落,并到我家装作是玩,其实是看我在没在家,妄图把我抓去迫害,在我和家人的正念抵制下,它们的阴谋没有得逞。
2001年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导演了天安门自焚事件,挑起了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欺骗了很多不明真象的人。有一天,听邻居的小孩说,她们学校的宣传栏里有天安门自焚的画面,看见刘思影烧成那样可真吓人,孩子走到跟前都捂着脸不敢看,我赶紧跟小孩说,你不要害怕,它们那是在演戏。看来邪恶的黑手又伸向了学校,连这些无辜的孩子它们也不放过。这件事让我知道,决不是偶然的,一定要清除它。当天晚上,我跟儿子(也修炼)决定用写信的方式向校长讲真象,信中先说大法的美好,教人向善,修炼真善忍,因为热爱生命才修炼法轮大法,所以法轮功学员不会到天安门广场去自焚,那是它们导演的一场骗局,它们才是真正的杀人。希望校长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美好未来,不要上当受骗,请他把自焚画面拿下来,连同真象资料、光盘一块送到了他家,校长明白了真象,第二天就叫人把那自焚的画面拿下来了。只要出现了迫害、诽谤大法的事,不管他是谁,就要用正念正行去制止他,这是对他的慈悲救度。
那时邪恶在我们这儿十分猖狂,我们决定将它们的恶行告知世人,于是将它们的具体恶行、姓名、住址、电话及恶人遭恶报的情况写出来,让上网的同修在明慧网上進行曝光,并复印成真象资料在当地散发,有力的震慑了邪恶。使他们的恶行有所收敛,这也是在慈悲它们。
回顾这些年来的证法经历,也是提高的过程,在法中修去了很多执著和人心,在师尊的慈悲呵护下,闯过了一关又一关,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一次次的跌倒,再一次次的爬起,如果没有师尊的谆谆教导,没有对大法的正信正念,是走不到今天的。千言万语无法表达师尊对我们无量慈悲。今后一定要做好师尊安排的三件大事,用最纯净的心走好正法修炼的每一步。
(首届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书面交流大会交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