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6日】 | | |
国际人权协会的彼得-穆勒先生 | 王玉芝讲述劳教所的经历:警察扼住我的脖子 | 记者招待会现场 |
在德国汉诺威的市政厅的花园厅中的墙上是一幅深蓝色的布,上书“Gerechtigkeit und Menschenwuerde wiederherstellen”,中文意思是“重新树立正义和人性尊严”,今天(2003年4月3日)上午,在这个厅里,德国法轮大法协会和数名德国及美国法轮功学员正式向公众宣布,鉴于2002年4月江泽民访德期间,宪法赋予法轮功修炼者的基本人权在格斯拉市请愿过程中受到德国联邦刑警的侵犯,针对其行为,德国法轮大法协会和数名德国及美国法轮功学员向布劳恩施威克市(案发地格斯拉所在行政管辖区的法院所在地)的行政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在同一时间被起诉的还有德国联邦内政部,下萨克森州内政部,布兰登堡州内政部,萨克森州内政部。同一天在汉诺威和德雷斯顿也举行了记者招待会。
去年4月法轮功学员在格斯拉针对江泽民进行和平请愿时,当地媒体报道德国警方没收了一些法轮功学员的黄颜色的物品及横幅,并对江氏一行提出的过分苛刻的清场要求而表示不满。格斯拉的报纸曾登过一张德国警察带着面罩把马路上的下水道井盖焊死的照片。很多市民对当时的轰轰作响的直升飞机和几乎每个路口都停着一辆警车阻挡行人记忆犹新,当时曾有年老市民向记者表示,只有纳粹时代才见过这种事。
今天参加记者招待会的德国白人法轮功学员,来自海德堡的学教育学的大学生卡罗林娜。克尔普女士讲述了她一年前在格斯拉的亲身经历,在江泽民走了之后她被她自己国家的警察告知:“现在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您又在一个自由的国度了。”卡罗林娜曾在去年1月和父亲及妹妹在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请愿。她认为作为一个德国人她不能在一个来自中国的独裁者破坏德国民主和自由的时候沉默。
事后记者偶然发现格斯拉的电话亭与众不同,所有的德国电话亭都是明亮的黄颜色,偏偏这里的是无精打采的乌黑色。无从证明这一现象一定和江泽民的对黄色的特殊口味有关,但无可置疑这可列为江泽民来德国以后出现的如亚洲面孔被赶出酒店,接待室的桌子上的黄花因江氏的大发脾气而临时撤下,一个大国的领导人不走酒店前门走后门等等几大怪现象之一。
70岁的国际人权协会的彼得-穆勒先生也在江来访时代表国际人权协会抗议,他指出,法轮功是个人信仰问题,是和平的炼功团体。针对法轮功为什么被镇压这个问题,他谈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法轮功学员内心的坦然,祥和与坚持信仰是中国共产党最怕的,因为这样的人是无法用政治改变的,是无法用专制战胜的。共产党处心积虑地把法轮功打成国家敌人,但他们不是。”
德国法轮大法协会的莱克那格先生给彼得-穆勒先生做了补充:法轮功学员在内心以真善忍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没有任何外在的限制,这正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专制国家普遍缺少的。
作为中国的迫害的见证人,来自加拿大的王玉芝女士把注意力引到了此事件的最初的动机:反对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她讲述了她作为法轮功学员在中国三次被送进劳教所受尽酷刑折磨的经历。在阿联酋她又一次受到中国大使馆的迫害,阿联酋警察迫于中国政府的压力拘捕她并想把她遣送回国。通过加拿大学员及加拿大政府的努力,她来到了加拿大开始向国际媒体讲述她在中国的经历。她的在中国的不修炼的家人因为她揭露江氏政府对她的迫害也被送劳教或关押。她呼吁德国政府认清江泽民政府的邪恶的本质。
法轮功学员还出示了柏林内政部部长克尔廷(Koerting)博士给法轮功学员的书面道歉,并保证柏林警方不会再发生这种事情。德国联邦内政部正在调查联邦警察署当时的行为,并和法轮功学员进行持续和有建设性的对话。
据法轮功学员称,递交这项行政起诉状的目的在于确认2002年4月江泽民国事访问时法轮功学员的基本权受到侵犯,并防止今后再度出现此类事件。法轮功学员还表示,上诉不是目的,而是借此告诉德国政府其对此事是严肃对待的,并引起重视,从而进行更有成效的对话。如果法轮功从被起诉的几个联邦及州内政部得到书面道歉并能公布于众,那么德国法轮大法协会随时都可以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