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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国会执行委员会公布 中国总体人权状况没有改善
    —— 2003年中国人权和法制年终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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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3年11月18日】美国国会执行委员会近期公布2003年中国年终报告,委员会认为,过去一年中中国的总体人权状况没有改善。中国政府继续违反自己制定的宪法和法律以及保护人权的国际常规和标准。报告宣称,认识到中国人民在继续建立尊重基本人权与自由的、负责任的政府方面所面临障碍的复杂性。

    美国国会于2000年创立的执行委员会旨在观察记录中国的人权和法制发展。委员会由布什总统任命9位参议员、9位国会议员和5位资深政府官员组成。

    报告陈述,中国公民由于以和平方式行使言论、结社和信仰自由的权利而受到拘押和监禁。执法部门经常无视中国的国内法律──有时则利用法律的漏洞──拘押嫌疑犯和被告,拘押时间超过中国法律或国际人权常规和标准许可的时间。复杂和盘根错节的问题继续困扰司法系统,这包括缺少合格的法官、腐败现象普遍、对司法部门的独立存在重大限制。

    报告中指出,中国当局以反×教法继续压制精神活动团体,包括法轮功精神运动。中国公民享受不到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中国政府压制言论自由,这不仅直接违反了国际人权常规和标准,也违反了中国的宪法。有一些无法获得政府授权的个人和群体设法在小范围内发行出版物,但他们采用的方法可能使他们受到行政和刑事惩罚。

    报告中建议:

    促进中国人民的人权

    在2002年12月举行的美中人权对话中,中国政府就人权作出了重要而意义深远的承诺。总统和国会应当增强外交努力,促使中国政府兑现上述承诺,特别是释放那些被无故拘押者以及无条件邀请联合国反虐待特别报告员和联合国反无故拘押工作小组访问中国。

    美国政府在防止监狱产品进入美国方面的努力由于在总体上缺乏信息和中国政府的合作而遭遇障碍。总统应当指示禁止进口中共监狱产品行动小组(根据《公法》第五篇106/09286条成立)建立已知中国监狱工厂数据库,以便禁止全部或部分来自这些设施的产品进入美国。该数据库还应当用于编制参与上述产品包装运输的中国出口商名单。

    推动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一项不可缺少的权利。总统和国会应当敦促中国政府无限制地重新安排原来承诺的美国宗教自由国际委员会和联合国宗教宽容特别报告员前往中国的访问。

    中国官方认可的宗教协会不公正地限制中国宗教信仰者的信仰自由,许多信仰者由于在政府控制的系统之外从事宗教信仰活动而遭受监禁。国会和总统应当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中国政府许可在官方宗教协会之外自由从事宗教信仰活动,释放由于宗教信仰被监禁的所有人士。

    为中国公民争取信息流通自由

    中国政府利用行政制约手段压制言论自由和控制新闻媒体。总统和国会应当敦促中国政府废除关于出版的此类限制。

    中国政府继续阻止公民从政府控制之外的来源获取新闻,中文新闻来源受到的限制特别严格。总统和国会应当敦促中国当局停止拘押记者和作家,停止干扰新闻广播和阻挡网站,为美国之音中文部的至少两名母语为中文的记者颁发记者签证和资格认证书。国会应当向开发技术、帮助中国因特网用户存取中国政府目前阻挡的新闻、教育、政府和人权网站的项目提供资金。

    为中国公民争取法制和民间社团

    富有生命力的民间社团和法制有助于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发展。总统应当申请──国会应当提供──大量补充资金,支持美国政府和美国非政府组织帮助中国建设民间社会体制和法制的项目。

    随着美国政府对法制项目的总体支持增加,某些小型美国项目产生的影响将超出其规模和资金。总统和国会应当扩大现有美国项目,尽快在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内设立一名永久性常驻法律顾问,并增加法制小额拨款项目的资金。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19/42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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