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0月11日】我于九六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修炼前我的身体有多种疾病,如贫血、低血糖、神经紊乱等,二十几岁的人都不能正常上班,还要别人照顾,对人生失去了希望。在这种情况下,喜得大法,修炼后身体有了非常大的变化,不但身体变好了,心情也好了,再也不需要别人的照顾,干活儿有使不完的劲儿,是法轮大法给了我的新生活的力量和勇气。 可是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迫害法轮大法,诽谤师父、诽谤大法,我们修真善忍,使社会道德回升,使人身心受益的好功法为什么要禁止?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大法弟子进京上访,因为上访也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我也于2000年11月12日两次进京上访,去为师父、为大法说一句公道话。
到了北京之后,当我来到天安门时,警察拦住我叫我骂师父,我不骂他们就上前抓人把我扔上警车,我就大声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后被送天安门前门派出所,晚间又送大兴拘留所。当时由于学法不深,没有认识到这是恶警对我们的迫害,叫我报姓名、地址我就报了,把我送到驻京办事处,在那里我被勒索700元钱放回。
回来后,认识到我们进京上访没有错,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有上访的权利,我再次进京在天安门打开了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横幅,恶警把我抓上警车送往石景山看守所,在那里恶警叫我报姓名、地址我坚决不报,给他们讲真象,他们不听就对我拳打脚踢。由于北京上访的大法弟子人数太多,装不下了,把许多大法弟子分送到各省市,我被送到拘留所十五天被放回。
我们学“真、善、忍”做好人,利国利民,却遭到迫害,我热爱我的国家,我没有做对不起国家和人民的事,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对人类正义良知的践踏,他迫害的是人类所赖以生存的道德和尊严,因此有罪的是江泽民,是他对人类在犯罪,所以我们要伸张正义审判邪恶之首江XX,江XX对迫害法轮大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