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0月11日】98年3月我有幸得大法,修炼一月后,我的颈椎病、肩周炎、胃出血、严重的骨质增生等疾病全好了。我从此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是于国于民有利无害的好功法。可是,7.20后江泽民不择手段的打压法轮大法,我和众多大法修炼者一样受尽残酷迫害。首先,我的丈夫害怕受连累逼我离婚,并霸占了全部家产,把我赶出了家。我坚信大法救了我的命,我必须证实大法、向世人讲清真象。2001年3月8日,我在XX县发真象资料时被当地610非法劫持到拘留所。关押七天后,所长通知我搬迁牢房,他以我动作慢为由,抓着我膀子提起来甩在地上,踢我腰、臀部几脚,抽起扫帚的竹杆狠命的打我。经常审讯我的恶警姓姚,40多岁的高个子,脾气暴躁,每次审讯都要打我脸、打嘴巴。同年8月,他们非法给我判了一年的劳教。在押送我到劳教所的两天路途中,没有给我吃过一顿饭。一到楠木寺劳教所,首先我被脱光衣服在操场上罚站、搜身,采用各种方法逼迫放弃修炼。在那里,我还亲眼见到恶警张XX把扫帚塞进大法弟子马青春的口中。
2002年9月我被迫流离失所,就去找亲朋好友,也为讲真象。又一次被公安局非法绑架到看守所,并被抢走身上仅有的两千元钱。在看守所里,我们因拒绝喊“报告”,多次遭到重重的耳光,打得口中鲜血直流。恶警把我关押12天后,用黑布包住我的头,把我拉到一个地方(那里的几间房子是专门用来迫害大法弟子的)。他们将我双手反吊起来,大约两个小时后,我昏死过去。我慢慢醒来,发现双手被反捆着吊在铁窗上。见我醒来,他们开始逼我说出其他人的情况,我不说,他们又把我捆在“死人床”上用辣椒煮的稀饭来灌食、用钳子撬我的嘴,弄得口中鲜血直流。他们见从我口中问不出什么情况来,迫害了四个多月后就再次将我送到楠木寺劳教所。由于我正念抵制,楠木寺劳教所说我身体不合格,拒绝收我,他们只好把我押回来,在看守所关了26天,最后只得将我放出来。
以上事实就是江泽民所犯的“群体灭绝”的酷刑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