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0月11日】我因身患贫血病、严重妇科病等多种疾病于1993年提前退休。由于疾病缠身,我成年都跟医生和药打交道,西药、中药、草药、单方、以至于江湖医生都一一问津。然而几年下来花钱不少、吃药不少、求医不少,病症却未减少。我整日生活在病痛的折磨中,真是苦不堪言。幸运的是我于1997年有缘得到了李老师传授的法轮大法,经过短短几个月的炼功,我多年的疾病竟奇迹般地消失了。从此以后我成了一个健康的人、一个一身轻的人。是凡知道我的人都为我身体出现奇迹惊叹,他们都说我起码年轻了十岁。法轮功不仅给了我一个健康的身体,更重要的是使我的道德标准得以升华。作为一个法轮功学员,师父首先要求我们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出现矛盾首先要找出自己的不足,处处事事都要“与人为善”、“无私无我、先他后我”。我得益于大法,我衷心感谢师父!
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使人身心受益,对任何一个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的好功法,却被江政府以莫须有的罪名打压和迫害。一夜之间黑云压城,全国各地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抄家、关押、劳教、判刑。作为一名受益于法轮功的学员,我的良知告诉我,我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把自己炼功受益的情况告诉广大世人,要让所有的世人都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
2001年3月,我到四川某县讲真象,被当地公安非法抓捕。我当时质问警察,为啥抓我们这些讲真话做好人的公民,我们何罪之有?警察说:“是江泽民下令抓的,不服你找江泽民去!”就这样,我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70余天。在被非法拘留期间,我遭受虐待,睡的是水泥板,吃的是洋芋沱沱,菜汤里常混有泥沙、卫生纸,喝、洗、用的都是冷水。一个半月后,县公安局将我五花大绑,和那些“打、杀、抢、贩毒”的犯人一起押到县广场宣判,非法判我劳教一年。
同年5月,我被非法转送到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进行强化洗脑,写“三书”。狱警不准我们学法、炼功,强迫我们看中央电视台编造的“自焚、自杀”等诽谤录像,并用各种刑具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迫害。我亲眼目睹了一名人称曹队长的恶警将一名4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手脚铐住后悬空吊起,并不准解大小便。另一个女法轮功学员因恶警点名时回答声音小了点,就被恶警李均当场用高压电棍击打脸部、手部、身部等,当时这名女学员的身体周围弥漫着烟雾。真是残忍到了极点。
我被非法劳教以后,我丈夫(修炼人)也受到了株连,单位派人监视他,不准他随便出大门,出去必须请假,要他与我“决裂”并放弃大法修炼。我爱人单位的领导说过:“我知道你们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但我们要保饭碗,江泽民要我们干,我们不敢不干,胳膊拧不过大腿。”与此同时,他们还对我们的子女施压,“若发现你爸再炼法轮功,连你们的工作都难以保住”等等。我们夫妻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所遭受的迫害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同样遭受着残酷的迫害,江XX对人类犯下的“群体灭绝罪”罄竹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