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月26日】2003年1月22日
加拿大外交部长比尔·格兰姆
亲爱的比尔,
最近,一些关注中国[江氏]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加拿大人与我联系。
如你所知,法轮功是一个和平的功法,法轮功学员因为他们的信仰而遭到中国[江氏]政府的镇压、折磨和杀害。中国拒绝维护保障言论和信仰自由的国际人权法造成了无计其数的苦难。事实上,仅自2002年11月以来,就有46名法轮功学员在中国被[江氏]当局杀害。
我对您和其他加拿大政府代表在过去定期地就此问题与中国方面对话,并在联合国大会和人权委员会公开谴责中国的人权侵犯表示感激。加拿大政府有必要继续对中国当局表达加拿大人民的愤怒,这样他们会意识到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无法免受惩罚的。
因此,我迫切请求您在今年春季第59届日内瓦联合国人权会议上发起一个决议,谴责中国政府系统地剥夺其人民的基本人权 (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我盼望着您就此重要问题尽可能早地作出回覆。
真诚地,
史万得·罗滨逊议员
Svend J Robinson, 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