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1月30日】2002年6月18日(星期二),英国议会全党派中国组从中国回来后,议会就中国问题进行了一个半小时的辩论。该组主席本-杰普曼(Ben Chapman)先生在辩论中说:“人权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全党派小组在去中国访问及接待中国来访者时都会提出这个问题。”
“对民主活动人士和宗教人士的持续拘捕和骚扰是与国际人权准则相违背的…宗教信仰、结社自由、言论和媒体自由一贯被限制。对中国民主党和法轮功的镇压还在进行,法轮功领导人被判严酷的刑罚…
“…中国已经批准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而且已签署了《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但还未批准。我们继续表明我们希望他们能够批准该公约…”
国会议员奈杰尔-伊万斯(Nigel Evans)先生说:“如果我们就中国问题进行辩论而不提及人权,而且觉得这样是对中国人表示善意,那是错误的。事实是,我们每次都提及人权问题,这才是在帮助他们。我们提出这些问题是出于友谊的精神。”
国会议员里查德-斯普润(Richard Spring)说:“我们注意到中国[江氏]政府对民运人士,尤其是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的严酷措施。毫无疑问,中国政府把他们看作是对其权力垄断的一种威胁。”
国会议员布莱恩-考特(Brian Cotter)说,中国“不应该认为它有压制异见的必要,反而应该欢迎不同观点。”
主管外交及英联邦事务的国会副部长丹尼斯-麦克山(Denis MacShane)博士说:“人权问题对我们两国关系来说,仍然像是鞋里的石头,或者说是肋上之刺。不能回避提出这个问题。我们并不想对别人进行说教或将我们的准则强加于人。我们要求中国当局做的只是要他们遵守他们自己的法律,尊重他们所签署或批准的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国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