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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尼国会及政府官员:法轮功在印尼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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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2年9月28日】2002年8月25日,印尼法轮功学员为庆祝印尼国庆57周年,参加了民间组成的花车游行队伍,却遭到中国驻印尼大使馆的无理干涉。主办者在中国大使馆的胁迫下不得不取消了法轮功花车游行的节目。大使馆的这种无理行为引起地方政府的不满。

    印尼中央政府也对此事给以关注。因法轮功学员的呈请,国会第一委员会近日举行“府会工作会议”,第一委员会主席对出席会议的外交部长提出质询:法轮功没有政治目的,是性命双修的功法,能祛病健身。要求外长说明法轮功团体的活动为什么在参加国庆游行前被临时取消。

    外交部长答复说,法轮功活动并无违背国家原则,法轮功也不是政治团体。外交部长强调:法轮功没有政治背景,法轮功的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对于国会主席提出是否受到中国大使馆压力一事,外交部长承认中国大使馆的确关注这件事。

    这是国会第一委员会在“府会工作会议”上第二次提及法轮功问题。在此之前,警察总长在“府会工作会议”上就法轮功问题也曾受到国会第一委员会的质询。警察总长明确表示,我们对法轮功进行过调查,法轮功没有问题,法轮功在印尼是合法的。

    这次“府会工作会议”与以往不同的是,印尼法轮功学员被邀请列席旁听。当会议结束时,国会第一委员会主席说,现在台上穿黄衣服的就是法轮功人士,请法轮功人士站起来。这时,会场掌声四起。这掌声显示出印尼国会和政府官员对法轮大法的逐渐了解和支持,也是对印尼大法弟子的讲真相的努力的肯定和鼓励。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0/1/27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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