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2月7日】尊敬的大使阁下,
芬兰的议会代表最近会见了芬兰的一个法轮功修炼者代表团。我们得知了[江氏集团]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和暴行,这场暴行也使多名法轮功学员失去了生命。
我们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运动。他们没有犯任何罪。他们的个人信仰和非暴力的活动决不应被定为是一个罪行。对这些人的迫害既违反了国际法也违反了中国宪法。它与通常的礼仪规则相矛盾。
中国在国际社会里正成为一名积极的成员,这是至关重要的。然而,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能接受中国[江氏政府]继续侵犯基本人权,特别是法轮功支持者的权利。肆意拘留,不经公正审判的监禁及在警察监禁期间的虐待、折磨和死亡事件不应再发生。
我们敦促中国[政府]尊重中国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个人权利。
诚挚地,
议员:乌拉-安提拉(Ulla Anttila)
科尔西-皮亚(Kirsi Pi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