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4月3日】今天,2002年4月3日,四十多位美国法轮功学员决定首先站出来,向美国首都华盛顿DC特区联邦法院递交法律诉状,控告中国有关部门对他们受美国宪法保护的权利进行侵犯的行为。象其他任何受美国宪法保护的公民、居民应该拥有的自由,安详,不受邪恶侵扰的生活一样,作为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也应有权自由平静地生活在美国的土地上。提交诉状的四十多人中有的被殴打;有的人车胎被弄坏,车窗被砸破,汽车被烧毁;有的人住宅多次被人破门而入;有的人在公共场合和在家中的私人谈话被明目张胆地录了音,并公然放回到家中的电话留言装置上;他们有的人名字上了黑名单,被贴上“恐怖分子”的标签;有的人从自己地方政府得到的对法轮功的褒奖被取消,如此等等。一切的一切,仅仅因为他们生活在美国的土地上,习惯了自由呼吸的环境,举着敦促停止迫害的横幅或谈论自己的信仰。
当1999年7月江泽民以其个人的狭隘和偏见开始镇压法轮功修炼者,人们没有想到江泽民已经开始着手攻击美国的法轮功修炼者。正如您可以从本案的法律诉状中看到的,江泽民集团肆无忌惮地在美国挑起仇恨,利用一切政府的、商业的、黑帮团伙的手段,从各个层面、各个领域迫害美国法轮功学员,以电视作为大举进攻的宣传机器,传播谎言,企图对美国社会、美国人民和美国政府官员进行洗脑。它们编造电视新闻妖言惑众,大肆诬蔑法轮功学员,欲置所有的法轮功修炼者于死地而后快。
本案中的起诉者们决定走进美国联邦法院,因为他们认识到、殴打、烧车、死亡恐吓都不是偶然的孤立事件。实际上,所有这一切,都是一个全国性犯罪运动的一部份,都是由中国驻华盛顿特区大使馆,驻纽约、芝加哥、休士顿、洛杉矶、旧金山领事馆中被谎言洗过脑,因而偏狭和无知的个人配合中国发生的镇压所操纵与执行。
根据美国联邦反贪污诈骗团伙法律以及联邦民事法律条例,受害者要求联邦法庭执行最基本的公正:制止这种由外国政府在美国本土上制造的恐怖运动。
同时,美国法轮功修炼者要求法庭制止江泽民集团利用权力、金钱和其他商业手段,干扰法轮功修炼者向美国人民讲清事实真相的权利。
根据中国的一贯情况,起诉者们要求法庭首先重视他们在中国的家人将遭到迫害的可能。事实上,这样的非人道侵害早在中国他们有些家人身上发生。对于本诉讼将采取的行动和效果,法轮功修炼者们则殷切地期望,有一天他们可以消除外国政府在美国这片国土上对美国人民的侵害,真正自由地在美国,以及中国的土地上表述自己的信仰。
有关本案的新闻发布会已于今日中午12:30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的联邦法院门前的广场上举行。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5/20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