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轮功学员董会月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董会月,女,二十二岁,宁河县大北涧沽镇人。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晚上,她与宁河县大北涧沽镇法轮功学员王秀文、李春娟在发真相资料时被宁河县大北涧沽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王秀文、李春娟被关押在宁河县看守所,董会月被取保候审。公检法欲对她们非法庭审。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早晨,董会月被传唤至法院。法官李长喜强迫她写“悔过书”,并要求她退掉律师,被董会月拒绝。董会月说:“法轮功好,炼法轮功无罪,律师是你们让请的,我请什么样的律师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法官李长喜随后把董会月扣押。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早晨八点三十分,董会月的妈妈找到刑一庭副庭长李长喜,要求探视自己的女儿,李长喜把她支到庭长韩振北那里。韩振北对董会月的妈妈说:“你要见你女儿,首先得把你们的律师辞掉,然后还得看你怎么劝你女儿,看她认不认罪。”董会月妈妈说:“你们让请的律师,不能说辞掉就辞掉。”韩说:“即使你不辞掉,我也会找他的上级。”韩振北态度强硬,不断给董会月的妈妈施压,最后董会月的妈妈也没见到女儿。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天津市宁河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高春平、王秀文、李春娟、董会月进行非法庭审。北京京法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金光鸿先生和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谢燕益先生到庭为董会月做无罪辩护。在正义律师义正词严的依法辩护,唤醒着公检法人员的良知,旁听席中传出警察阵阵议论:“北京律师讲的真好,请律师就请这样的律师,说的句句在理,真棒”。
庭审结束后,法官李长喜仍是逼迫董会月辞退律师。请问法官韩振北、李长喜,如果你们是依法办案,那又为何惧怕律师的依法辩护呢?,因为你们深知法轮功学员的言行不但没有触犯中国的任何法律,反而是受宪法保护的。因为你们为了眼前的名利,被中共绑架,渎职枉法,侵犯人权,残害善良;因为你们心中有鬼,你们对法轮功学员从来不讲法律,所以才惧怕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
董会月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二十多日,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回到家中。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宁河县法院在中共邪党的操纵下,非法判处董会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大北镇派出所所长单宁伙同警察经常去家中骚扰,强迫她们去派出所问话。
董会月的父亲董广东,是宁河县大北涧沽镇忠兴沽村农民,一位法轮功修炼者,于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晚九点三十分被忠兴沽村治保主任王宝祥伙同天津市国安和宁河县国保、大北派出所绑架,妻子听说丈夫被恶警绑架后,被迫在外流离失所几个月。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五日董广东被宁河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当年董会月年仅十五岁,孤苦伶仃。五年过去了,父亲仍身陷囹圄,董会月也被非法判刑。一个幸福家庭被中共迫害的支离破碎。
参与迫害董会月的部份相关人员:
赵年伏宁河县公安局长022-69119895 手机 13920202618
大北镇派出所所长单宁办公室电话: 69549110手机13821620139,
警察崔军杰手机13920289839
法院院长:李若宽 办公022-69591706 宅电 022- 69592283 手机13902020165
刑一庭庭长韩振北 办公022-69561327 宅电 022-69599628 手机13652195269
刑一庭副庭长李长喜办公022-69561332 宅电 022-69569383 手机15922278661
宁河县看守所所长:张志伦办公室电话:022-69591085 手机13820109062
宁河县“六一零”电话69577588
检察院:检察官李菁华
二、法轮功学员李春娟、王秀文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晚上,宁河县大北涧沽镇的王秀文、李春娟、董会月三名法轮功学员在发真相资料时被宁河县大北涧沽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王秀文、李春娟二人被关押在宁河县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国保等人经常非法提审,二人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李春娟家有双目失明的老婆婆和年幼的儿子无人照看,只有女儿辍学料理家务。王秀文家中有不能自理的婆婆和年幼的孩子无人照看,原本两个完美和谐的家庭,被中共邪党迫害的凄凄惨惨。
李春娟、王秀文关押在看守所被迫害了五个多月后,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才回到家中。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受中共邪党操纵的宁河法院非法判处李春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非法判处王秀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大北镇派出所所长单宁伙同警察经常去家中骚扰,强迫她们去派出所问话。
参与迫害李春娟、王秀文部份相关人员有:
天津市宁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董义乾
赵年伏宁河县公安局长 办公室电话:022-69119895 手机 13920202618
大北镇派出所所长单宁 办公室电话: 69549110手机13821620139,
警察崔军杰 手机13920289839
法院院长:李若宽 办公022-69591706 宅电 022- 69592283 手机13902020165
刑一庭庭长韩振北 办公022-69561327 宅电 022-69599628 手机13652195269
刑一庭副庭长李长喜办公022-69561332 宅电 022-69569383 手机15922278661
宁河县看守所所长:张志伦办公室电话:022-69591085 手机13820109062
宁河县“六一零”电话69577588
检察院:检察官李菁华
三、法轮功学员李嫦君被非法判刑七年
李嫦君,女,是宁河县芦台镇人。自从九九年法轮功被镇压后,由于坚修法轮大法,她被中共邪党非法判刑,下面简述她被迫害的经过。
自从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李嫦君就开始做真相资料,遭邪恶绑架并非法抄家,被宁河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迫害。哥哥李会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八年,嫂子被非法判刑四年,就这样一个美好的家庭,被中共邪党给践踏的支离破碎。
李嫦君她在监狱受尽了狱警和犯人的摧残,身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在监狱期间,可能给她注射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精神失常,在第四年期时,被保外就医回家了。
回家后她精神恍惚,言不由衷,经常住精神病院,家中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得不到母爱,丈夫难以面对这一切痛苦不堪,听起来就让人心痛。
四、法轮功学员翟新浩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日晚,宁河县法轮功学员翟新浩在宁河镇后帮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村民构陷。当晚被宁河镇派出所非法绑架,两日后被送到宁河县看守所。参与绑架的有:时任宁河镇派出所指导员王贵旺和两名年轻警察及几名当地不明真相的村民。
在非法审讯过程中,时任宁河国保支队队长高利生,宁河镇派出所所长王某及国保恶警运配刚,杜明远积极参与,上蹿下跳。高利生曾阴险地说:你们家在外托好了人,该判三年的判一年,该判一年的让你回家,你只要配合我们把这次真实情况说出来就行了。国保恶警运配刚至今仍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经他迫害的大法弟子多达数十人,他惯用的伎俩是:让学员看着他的眼,说他的眼睛象大法师父的眼睛,从而迷惑学员。
翟新浩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天津双口劳教所迫害,期间他的家人遭受了严重的身心伤害,他的父母是老实厚道的农民,儿子被非法绑架后,他母亲每天以泪洗面,他父亲精神恍惚,他的妻子带着三个多月的孩子,度日如年,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翟新浩曾在天津三环乐喜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多次被评为公司优秀员工,但总经理李景宏知道他修炼法轮功后,先是逼迫他写所谓“保证”,后又撤销了他车间主任的职位,最后被开除回家。
翟新浩非法劳教回家后,宁河县“610”副主任高瑞江曾多次打电话到单位骚扰,宁河县经委也多次电话骚扰,搞所谓“回访”,08年奥运前夕,片警杜某也曾上家里所谓“访问”骚扰、监控。
五、法轮功学员杨景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
杨景华,女,六十三岁,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居民。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七日上午十点左右,杨景华在讲真相时,遭恶人举报,被宁河县芦台派出所多名恶警绑架到芦台派出所随后被抄家,杨景华因身体不适当天晚上回家。
回家后幸福花园社区民警梁伟两次来家查看,芦台派出所三名警察其中一名叫王志利来家骚扰两次并恐吓杨景华随时都可能被关押、劳教。国保两名警察也来家骚扰。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杨景华拒绝在警察拿来的告知书和笔录上签字,零口供,零签字,因为她清楚自己的言行没有触犯国家任何法律。
随后,杨景华家属收到了由当地公安警察送来的天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杨景华非法劳教一年,所外执行,期限(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与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杨景华因坚持信仰,坚定修炼,曾被多次迫害。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六,杨景华因坚定修炼被当地恶警非法绑架,关押在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二十多天,后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七年八月被非法拘留十日,勒索现金五百元。二零一零年正月初八,杨景华在集市上讲真相,被桥北镇派出所恶警王安义、王喜等人绑架,宁河分局恶警运配刚(手机13821563722)也参与了迫害,被非法拘留十五日,因病回家。
在几次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中多次被抄,给她和家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地伤害。
中共邪党及江泽民集团以及帮凶们,你们为了一己之私,为了眼前的利益,泯灭良知,知法犯法,摧残了多少无辜的善良人,毁坏了多少个幸福美好的家庭,你们怎能逃脱罪责。迫害终将结束,历史很快迎来崭新的一页,曾经迫害和正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们”:赶快清醒吧!善待大法弟子,加倍弥补过失,才是你们生命走入未来的唯一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