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轮功学员李良三次遭非法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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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法轮功学员李良,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左右在重庆被天津市警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诬判二年。在遭受二年的迫害后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回到家中。这已经是李良第三次被非法抓捕拘禁迫害。

李良四十岁左右,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修炼后,原本就很优秀的他,待人更加尽心尽力,许多人也得到过他的无私帮助。早在一九九四年开始,李良和他的父母及两个姐姐就开始陆续步入修炼的行列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李良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劳教一年,由于不放弃自己的信仰,他被中共人员一次又一次的加期迫害,直至二零零四年五月才得以回家,期间遭到许多非人的迫害,也赢得许多犯人和狱警的佩服和赞许。

这期间,大姐李红被非法劳教两年,二姐李迎在上海被非法劳教两年,两位老人还多次遭到恶警和街道居委会的无理骚扰,在精神上和心理上承受着打击和痛苦。在李良二零零四年五月从劳教所回家前,大姐又被二次劳教。

五个月以后,李良再次被绑架,让人啼笑皆非的是,经过一系列的所谓“程序”,李母一手拿着释放证,一手拿着劳教票,李良被再次非法劳教两年。这期间,二姐李迎辗转到了澳洲,之后把两位老人也接了出去。

二零零六年十月李良回家了,才知道大姐又被第三次非法劳教了,可怜的外甥从小就经历着与亲人一次又一次长时间的离别,经历了同龄人所想象不到的孤独和凄苦。李良在照顾自己未成年的外甥的同时,李良依然做着自己该做的事。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李良第三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大姐虽然已经回家,但情况不佳。
从一九九九年至今,这迫害的十年间,这一家从来没有团聚过,而在中国大陆象这样的家庭还有许多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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