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我地有几位同修出去发资料,不是象有些同修那样,把资料发到每户人家院子里或放在人家门缝里,而是走近人家院门往人家院门外地上一放或一人骑着摩托车一人坐在后座随手往人家院子方向一撒,这样就把资料发出去了。更有甚者,在电话亭、路边石墩上、路口、单位院子里等处放上几本、十几本相同的资料或几片、十几片相同的光碟,说是让有缘人挨个来拿。然而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有的居民挨个捡了放在家里(我处就有同修从居民那里拿回几十本资料的),看完了多的就当手纸用,再多了就卖掉;或有的直接上交(有一个单位就有员工把十几盘光碟上交单位领导的)等等不一而足。
有的同修多次跟他们交流,而他们却以各种理由来搪塞,甚至有时还在同修面前夸耀我发了多少多少资料,我快成发资料专业户了。
同修啊,我们是发资料救人,你那样做能把人给救了吗?你不仅没把人救了,相反你可能还害了别人哪!再说了,我们的资料都是同修省吃俭用做出来的,是用精力、时间、顶着多方压力甚至冒着危险做出来的呀!我们散发资料这一环节没做好,我们是在犯罪呀!作为一个人,你那样不负责任的做,是不是有怕心存在呢?
如果我们对资料都不珍视,又如何期待世人珍视真相资料?如果我们做事不为世人的得救着想,哪来的慈悲救人呢?
语气有点过激,望原谅!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