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迫害时,无论男女法轮功学员都集中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距昆明市不到100公里处的楚雄州陆丰县大平坝乡),后来为了更有系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于2000年以后又将女法轮功学员集中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和昆明市戒毒所。
一、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是一所法西斯集中营,惯用强行洗脑、强行堕胎、酷刑折磨、强迫做奴工等各种身体和精神折磨的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是一个“610”犯罪机构用于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现已知有四名法轮功学员杨苏红、何美华、杨素芬、陈淑秋等被迫害致死。
杨苏红:24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办事处积善社区。1999年“7·20”后,杨苏红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邪恶之徒的非法抄家、审讯、关押等等骚扰。2004年11月30日,杨苏红被昆明市西山区“610”、国保大队恶警欺骗绑架至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杨苏红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后放回家。
在劳教所杨苏红被强制洗脑折磨,并被迫参与强体力奴役劳动,不允许她学法、炼功,仅半年的时间就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于2005年5月被劳教所送回家,仅一个多月,杨苏红即于端午节的下午含冤去世。
杨苏红是一个身高仅有1.2米、体重23公斤的肢体残疾人,杨苏红从小命运坎坷,8岁开始就病魔缠身,先后患上“结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父母带着她四处寻医问药,走遍了昆明的大医院,1998年更是雪上加霜,被昆明肿瘤医院确诊为“骨癌晚期”,并说她最多只能再活几个月了。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杨苏红于1998年2月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修炼自己,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渐渐的她身上的各种病症消失了,她丢掉了10多年的药罐子,摆脱了病魔,重获生活乐趣与生命真意。曾为她诊断过的医生再次见到杨苏红时,惊叹道:“想不到你还活着!”
何美华,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职工,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金平县“610”、公安等恶人绑架,非法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在劳教所期间每天被强迫洗脑,做奴工,随时被“包夾”打骂,经常不准睡觉,关“小号”(禁闭),逼迫写三书等迫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身体日渐衰弱,以致出现生命垂危。劳教所恶警怕承担责任,叫其家人接回家后不久含冤去世。
陈淑秋,56岁,外地来昆明的退休工人。2001年5月18日,陈淑秋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诬告,被非法绑架后送劳教,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因陈淑秋抵制“转化”,恶警就从精神上折磨她,强迫她看打人的场面。陈淑秋因此受到刺激,导致小便经常失禁,血压高达230/120MMHG.陈淑秋已经躺在床上不能动了,恶警还强逼她出工,直到后来医生看后说病情严重,怕出问题,才打电话通知其儿子。儿子来看到母亲被折磨的身体非常虚弱,就对劳教所干部说:我母亲当初炼法轮功后身体变得好好的没有病,现在被你们抓来关了几个月就折磨成这个样子。劳教所恶警怕出了问题承担责任,就叫陈淑秋的儿子将她保外治疗。
陈淑秋从劳教所回家后,身体还没有恢复,昆明市五华公安大观派出所恶警就经常到家中骚扰、恐吓,其于2004年10月含冤去世。
杨素芬,52岁,个旧市鸡街火车站铁路退休职工,2005年3月21日在鸡街镇三道沟农村讲真相、发资料时,被恶人诬告,遭到鸡街公安分局恶警的绑架,被个旧市“610”、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半,关押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杨素芬在邪恶“洗脑”的各种高压下,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身体极度虚弱,2007年6月释放回家后,于11月11日早九时,在开远铁路医院含冤离世。
二、 强行堕胎
劳教所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没有人性、毫无伦理道德的强逼怀有身孕的法轮功学员堕胎,这种法西斯的恶行古今中外只有在中共统治下的劳教所才会出现,已经超越了人性和人的基本道德观。
刘枝萍,女,32岁,云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团交通宾馆员工。2000年初,因为法轮功讨回公道到北京上访,被楚雄州“610”、公安绑架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刘枝萍被送入劳教所时已怀孕。到劳教所的第二天,刘枝萍因为炼功,被一大队队长马某毒打一顿,并被罚站三天黑板,追着太阳晒,太阳晒哪儿就叫她站哪儿,并由两名劳教人员杜艳芳、杨某“包夹”,不允许她与其他人交谈和接触法轮功学员。后又罚到大田组(做农活)干超强体力奴役劳动—-摘豆、挖土、挑大粪、抬竹竿。
每天临睡前警察都派人来问她:“还炼法轮功吗?”刘枝萍说:“炼。”她们就把她连同监舍的犯人一起罚站,不让睡觉,促使犯人受株连后把气发到她身上,辱骂她,打她。后来又改为绕四合院跑步,每晚监舍关灯后,就开始跑步到第二天凌晨,如果说“不炼”就可以睡一个好觉。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尽管她当时已有3个月的身孕,但仍白天劳动,晚上跑步。这样被折磨了一个星期。有一天深夜跑步到凌晨2点多的时候,刘枝萍就以炼功抗议。就被值班的尹姓恶警指使两名吸毒人员毒打她,随后又把她单独关押在一个监舍里,两只手铐在两张上下床的栏杆上成十字状。她曾经多次绝食抗议这种非人迫害。
后来劳教所知道刘枝萍怀孕后,不但没有停止对她的迫害,反而通知家人到劳教所将她强制送去医院强行打胎。第一次药物打胎失效后。2000年8月,当刘枝萍已有5个月的身孕,按规定可以保外就医,但由于刘枝萍坚持不“转化”,恶警再次将她强行送到医院打催产素堕胎,一个生命就这样被毁了,刘枝萍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三、 酷刑折磨
劳教所对不转化或不配合恶警的要求或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常常施以暴行,恶警直接脚踢手打或者指使“包夾”毒打,罚站、罚跑、进行人身侮辱等等。
王玉兰,女,云南法轮功学员,2002年6月因在公交车上发大法真相资料,被恶人诬告后被非法绑架,2002年8月23日被送到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劳教。在劳教所一大队,王玉兰不配合邪恶,坚决不“转化”。恶警就强迫她出大田(干农活),每天挖地、种菜、挖果塘、挑大粪等,从早到很晚才收工。一次张姓队长叫王玉兰去挖垃圾,王玉兰被迫光着脚去铲垃圾,再把这些垃圾用簸箕装好抬到另一个地方,这些垃圾已堆了很长时间,发出浓烈的臭味,各种虫子、蛆爬出来,爬到她的脚上,就这样干了一天。收工后也没有热水洗脚,第二天她的脚又肿又红,不能再出工,恶警就强迫她去车间剪线头。
由于王玉兰长时间坐着干活不得活动,脚一天比一天红肿,并开始流脓血,就象两个大馒头,鞋子也不能穿,只能用布条把脚捆在鞋子上,每天照常出工。后来,王玉兰的脚已经发出腥臭味,招引来很多苍蝇停在脚上。就这样每天还得出工剪线头干活十二、三个小时,经常到深夜一、二点,三、四点钟,有时要到天亮才收工,不干完活不让睡觉。
2003年农历新年前,在车间搞完卫生后,王玉兰和一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回到住处,她拿了几块糕点给这位法轮功学员,被大队长李瑛看见了。随后李瑛叫来几个恶警:指导员何芝秀、管教干部杨凤仙、鲁静文、马某和吸毒人员王孝粉围攻王玉兰和那位法轮功学员。她们把糕点扔在地上,诽谤大法和师父,谩骂法轮功学员。李瑛还指使王孝粉用脚踢王玉兰,差不多一小时后把王玉兰拖到监室关起来,并把她推倒在地上,又是拳打又是脚踢。当时地上有一滩水,王玉兰的裤子全湿了,恶人们不准她换裤子,不准她上厕所,随后把她反锁在房间里,不准出门。几个恶人随后又把那位法轮功学员拖到外面办公室里,她的一条新裤子都被拖破了几个洞。
2004年的一天早上5点钟,王玉兰坐起来发正念时被“包夹”马云发现,马云大叫“不准炼功”,把其他人吵醒了。然后马云、陈芳、杜莲文等六、七个年轻力壮的吸毒人员把王玉兰按倒,杜莲文骑在她身上打,马云和陈芳按住她的头并用毛巾堵住嘴,使王玉兰喘不过气来。当时值班恶警马某已经进来站在王玉兰床前,一句话也不说,也不制止这些恶人对王玉兰下毒手。
还有一次,王玉兰起来炼功被包夹李晓东发现,李晓东骑在王玉兰身上打,打累了就用双手掐住王玉兰的脖子,使她喘不过气来。
2004年7月20日,王玉兰写了一张“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标语,用透明胶贴在一大队饭堂的墙上。被警察发现后就叫吸毒人员撕下来。大队长夏莲萍就在饭堂召开全车间的“批斗会”,叫王玉兰站起来,王玉兰说:我修炼法轮大法没有罪、没有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队长夏莲萍气的暴跳如雷,强迫命令每个人都站起来批斗王玉兰,并宣布给王玉兰加期十五天。王玉兰就在三楼出口处大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等,被夏莲萍、恶警汪静指使六、七个吸毒人员毒打王玉兰,王玉兰的衣服扣子全部被扯掉。暴徒们又把她从三楼车间拖到一楼卫生间粪便最多的地方,强制闻大便。
王玉兰挣扎着跑到操场上,仍然大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六、七个人又把她拖到民管组,把门锁起来。王玉兰用手扳着窗子,四合院的吸毒人员受队长指使,用钢窗夹她的手,疼的她大喊大叫才放开。第二天王玉兰的身上紫一块、青一块,手又红又肿,直到半个月后洗衣服手都还在疼。就这样王玉兰被恶党非法劳教迫害了二年零七十天。
四、强行洗脑
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进劳教所的第一关就是进行人格污辱,和其他劳教人员一样被脱光衣服搜身检查,恶警查不到什么也要把衣服拿去泡水,大冷的天也不放过,然后就由恶警指派的几名恶人领到一间“包夾房”(单独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屋子)单独“包夹”(由2至多名吸毒人员组成,每月给予考核奖分,可以多减劳教期)严管起来进行强制“洗脑”(强行灌输中共邪党文化、接受歪理邪说)、“转化”(用非人道的方法逼迫写悔过书、保证书、认罪书等三书,放弃对真善忍信仰)。
劳教所的三大队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设有专管中队负责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在三大队三楼有几间房门总是用纸糊得严严的,那就是专管中队的“包夹房”。被关押在包夹房的法轮功学员不准出门一步,上厕所都有“包夹”跟着,不准在窗子边张望,不准跟对方来的人打招呼,连眼神都要被监视,不准跟同监房的人搭腔,不准关灯睡觉,一天到晚被监控着,完全失去人身基本权利。
专管中队专门办有一个美其名曰的“转化、教育学习班”(实为洗脑班),洗脑班专门教人怎样骂法轮功、如何栽赃陷害法轮功、为中共恶党歌功颂德,其实就是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黑窝,不仅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在里边还要更深层、更系统的长时间的强制洗脑,实施精神迫害,直到解除劳教。在洗脑班上,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看那些造假书籍和欺骗谎言光碟,并且强迫法轮功学员的眼睛必须得盯着电视机,不准走神走眼,还要作记录;不管是能不能写的每天都要不断的写认识、写体会,反复的写,更为卑鄙的是在洗脑班上还用大量的歪理邪说来栽赃法轮功,强迫大家互动,用这种卑劣的,不讲人性道德的手段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流血的心上插刀子,只有在中共恶党的牢狱中才做的出来。已“转化”的人还经常被找去“谈话”,以此来摸清你是否真正彻底“转化”,以便给予处罚或减期,另外还安排“眼线”(专打小报告的人)明里暗里监视法轮功学员的言行。
三大队也是女子劳教所的一个窗口,上级恶党人员经常来此参观视察,从外观上看绿树、绿草地、象个花园,给人以环境优美的假相,实质上是整死人都无人知晓的地方。凡上司来参观都想尽各种办法把法轮功学员支开,也从不让参观者上三楼,因为三楼是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
不仅对法轮功学员这样做,对新收入所的其他吸毒人员也要强制灌输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材料,毒害世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们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强迫写对诬陷法轮功电视的所谓“观后感”。恶警们怕谎言被揭穿,不允许这些人听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否则就要对其进行加期延长劳教时间。
其实劳教所的警察都知道她们的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是阴暗的,不能见光的,很怕被外界人知道,所以怕她们的恶行走漏风声,连专管的警察的照片、姓名、职务都不敢贴在门口的宣传框里边。在院里只要听见喊“法轮大法好”的声音,恶警和牢头就会象发疯一样的跑上楼来制止。
李君萍,57岁,云南省输送机械厂退休职工。1999年曾被派出所强行滞留24小时;2005年在西山区看守所被迫害一年6个月,后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期间经常被罚站、罚抄《监规》到天亮,被“包夹”24小时监视,常常被拳打脚踢威逼“转化”,长时间不准许家人探望。在看守所骗家人交2000元医药费,被绑在死人床上强行灌食,被注射不明药水。
邝德英,2004年1月5日被非法劳教期满劳教所不予释放。据家人透露,邝德英在劳教所曾被姓马的大队长毒打,并威胁邝德英不准讲被打的事,还骗她只要她签字否认马大队长打她,就放她,当邝德英受骗签完字后,不但没放她,反而将她转到别的大队。邝德英被非法超期关押了半年,直到2004年7月份才回家;2004年11月份,邝德英在昭通市巧家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巧家公安局将邝德英非法拘留在巧家看守所,邝德英在看守所里炼功,多次遭到犯人和警察的毒打、辱骂,2005年5月又被非法送到昆明市强制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也被包夹学员多次打骂,被警察扇嘴巴,2008年5月份才回家。
王树兰,女,今年70岁,2000年4月4日,王树兰到云南省委信访办上访,被西山公安分局非法绑架、审讯后被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了40多天又转押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3 年。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期间,强迫转化,做其他健身活动、写污蔑法轮功的材料,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新闻造假录像,逼迫骂人,王树兰以抗工绝食等手段反对迫害,被劳教所弄在全体劳教学员大会上批斗。
五、 强迫做奴役劳动
劳教所是压榨劳教人员的血汗工厂。云南女子劳教所也同样是吸取劳教人员血汗的炼狱,他们与官商勾结,仿造名牌(凡街上有的名牌裤子都可制造),制造伪劣产品(包括制造烧给死人用的冥币),偷税漏税,逃避食品卫生监督(制作无商标饼干食品),无限延长劳动时间,剥夺《劳动法》规定的节假日休息时间,超负荷每天劳动10多小时,为劳教所创造更高经济利益,以中饱私囊。
凡是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都要做十多个小时的奴工,不管是老弱病残一律强制劳动,有许多六、七十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都因此累病、累昏过去。每天6点差10分起来就开始忙活,晚10点左右才睡到床上,有时要到11点、12点不等,赶出产品时通宵不得眠,除此外为装门面,卫生天天搞,早晚都检查,三天一大搞,两天一小搞,稍有不慎就要被骂、被罚、被加期,搞得人人自保、个个自危。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包夹”24小时监视着,每天晚上值班警察还要查房一、二次。晚上睡觉不准关灯,不准炼功,不准法轮功学员间相互说话,如被发现就是拳打脚踢,用被子毛巾裹住,骑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打,掐脖子,让你喘不过气来,打完了还说你违反所规进行加期迫害。
有的法轮功学员由于长时间在强烈的日光灯下作业,很多人的视力急速下降,视物模糊不清,怕见光,眼疼得直流泪。有一张姓法轮功学员五十多岁,进来没多久就成了青光眼,严重脱肛,经家人努力才得以保外就医。
今天在此特别曝光云南女子劳教所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希望她们能警醒,不要再助恶为虐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善良人群,不要让自己的家人和亲朋好友为自己的丑恶行径蒙羞。希望她们将功赎罪,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善待法轮功学员,用良知和正义之举为自己和家人赎回未来。
同时也正告还在继续助恶为虐,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之徒,赶紧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善恶有报是天理。天灭中共在即。不要成为即将遭天谴、解体的中共邪党的殉葬品。
参与迫害的恶警:
李琼芸 警号为:05352121 玉溪俄山人。三中队中队长。
张银屏 警号为:05352094 个旧市人,0871—7337452(办),13577032436,
余 骏 警号为:05352070
宋 晋 警号为:05352141 大理人。
王思文 警号为:05352176 昆明人,30岁不到。云大毕业生。
曹 燕 警号为:05352079
丁琼惠 警号为:05352022
(不知名) 警号为:05352075
苏中菊:管教,30多岁,二零零七年底已调省委工作
荀克荐:干警,20多岁,已调浙江省第二监狱,还在迫害大法。
余某某,40多岁,原三大队大队长
白某某,原三大队副大队长
锡勤:原三大队副大队长白
郑天琪,管教,30多岁 ,己调所部工作,此人九九年即参与迫害。
2、相关电话: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南路138号
邮编:650031
区号:0871
办公室电话:6116013
值班室电话:6116110
传 真:6116101 6116012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
马 林 局长 6116002 13708710248
朱志华 政委 6116001 13908711880
李亚芝 副局长 6116004 13808709545
康建昆 副局长 6116003 13908854007
李超胜 副局长 6116006 13808701143
王利华 副局长 6116009 13808731859
施继芳 纪委书记 6116329 13769163344
和智辉 政治部主任 6116100 13888056938
陈庆林 总工程师 6116808 13908865745
朱兰芳 总经济师 6116799 13808709526
李浩天 调研员 6116005 13888062279
兰 波 办公室主任 6110616 13908871773
陈 莉 办公室副主任 6116018 13888992312
王志刚 办公室副主任 6116017 13354983528
沈丽雅 政治部副主任 6116029 13708806390
黎贵文 政治部副主任 6116621 13808735721
汪宏强 机关党委副书记 6116036 13888992526
俞庆红 系统工会主席 6116010 13987633529
聂林云 系统工会副主席 6116039 13888810798
齐天浪 机关工会主席 6116103 13987630360
周丽敏 老干办主任 6116104 13888823698
吕 梅 老干办副主任 6116041 1388807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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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杰 生活卫生装备处处长 6116046 13888064609
戴 楠 狱政处处长 6116049 1388899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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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军 狱政处副处长 6116051 13888320661
赖国宪 教育处处长 6116055 13608844453
黄 勇 教育处副处长 6116056 13888332957
刘学宽 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 6116058 13888990957
罗 莹 预防犯罪研究所副所长 6116061 13888510192
马家基 财务处处长 6116070 13608888962
瞿 卫 财务处副处长 6116069 13888992654
张 治 生产指导处处长 6116073 13888053951
王永明 生产指导处副处长 6116126 13888299428
吴凌云 生产指导处副处长 6116126 13888159531
何汝能 安全处处长 6116077 15687641561
张 波 安全处副处长 6116078 1375917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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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锦峰 计划处处长 6116083 1390886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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