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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大陆 > 迫害案例 【字号】大 中 小

    江苏淮安市朱云霞被非法劳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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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明慧通讯员江苏报道)江苏省淮安市法轮功学员朱云霞,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被恶警绑架至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迫害。这是淮安市“六一零”、国保继去年对法轮功学员沈洋、陈韶、左明非法判刑、对张翠芳、林翠花、周庆茂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以来的又一次犯罪。

    朱云霞,女,四十八岁,原淮阴发电厂工人,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去年五月与法轮功学员淮安市人事局原干部陈洪柱、规划局干部吴艳萍(此二人为夫妻)一起被淮安市及下属的清河区、开发区两级“六一零”逼迫的流离失所。

    今年三月十八日,朱云霞在江苏南通一印章店要求刻印一枚“法轮大法好”时,遭店主诬告被南通恶警绑架,并被三名恶警殴打;朱云霞没被恶人的气焰吓倒,恶警无奈,将朱非法关押十五天。

    四月三日朱云霞又被淮安恶警劫持到淮安拘留所非法关押;在四月十二日遭淮安市清河区国保恶警常书林、王建淮等非法抄家;四月十八日,朱云霞家人到淮安市拘留所接人时被告知:“上级”决定对朱云霞劳教一年。但朱的家人至今未接到任何通知。

    四月二十九日朱云霞的丈夫接到朱从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打来的电话,诉说自己已被淮安恶警绑架到劳教所,要求家人提起行政复议。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对法轮功残酷迫害以来,朱云霞因坚持信仰除被多次关押在洗脑班、拘留所遭受迫害外,还分别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零一年十二月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四年三月至十二月非法判刑十个月,并因此而被淮阴发电厂非法开除。

    参与迫害的部门与人员:
    淮安市公安局局:
    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22号 邮编:223001 电话:0517-83122222
    淮安市清河公安分局:
    地址:淮安市大治路17号(邮编:223001) 电话:0517-83661171

    倪兴余,淮安市副市长、淮安市公安局局长(原任扬州市610办公室主任)。
    漆洪庭,淮安公安局副局长、610办公室主任。
    方 可 淮安市610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潘家新 淮安清河公安分局局长。
    邵 明 淮安清河公安分局政委。
    常书林 清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王建淮 清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
    许 凤 清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

    发稿:2010年05月03日  更新:2010年05月03日 0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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