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明慧通讯员广东报道)得知林少娜出现乳腺癌并且已扩散,牵动了许多亲人的心。三月四日上午,林少娜的丈夫及其亲人带着沉重的心情来到广东女子监狱,想找林少娜所在监区的有关负责人交涉,要求保外就医。
接待的是监狱“610”姓江的主任(警号4455467)。江主任不同意保外就医,并要求家属签名同意在监狱所指定的医院为林少娜做手术。由于不知道林少娜的病情,家属要求先见了林少娜及其主治医生了解情况后再说。江开始不同意,也不肯透露林少娜现在哪家医院住院。并威胁家属说“你不签名也无所谓,只要林少娜同意,手术我们照样做”。在林少娜的丈夫再三要求下,监狱才同意下午让其与林少娜会见。
原来林少娜被关押于广东武警医院,已经是皮包骨了。听该医院的主治医生说林少娜的乳腺癌已扩散,不能做手术了。林少娜的丈夫强烈要求保外就医,但姓江的主任不同意,说还要继续观察。
广东省揭阳市妇女林少娜,年轻时跟随丈夫到海南生产建设兵团工作,因为被逼做过几次人工流产,被计划生育,把身体搞得很差。她父亲是一位老中医,却也调治不好她的身体,用她父亲的话说,林少娜一身的骨头架子都快散了。一九九八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林少娜开始炼法轮功,很快就扔掉了多年的药罐子。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林少娜到榕城区仙桥镇山前村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仙桥派出所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于揭阳市看守所。期间,看守所一直不让家属看望林少娜。
直到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家属才见到林少娜,却被告知林少娜已被榕城区法院秘密开庭,被判了三年。会面才持续了几分钟,家属还没来得及问清楚详细情况,就被强制中断了。据悉,林少娜针对警察对她提出的起诉罪名进行了反驳,法官当庭承认林少娜确实无罪。
一月二十一日,林少娜的家属到榕城区法院去要人,法院才把所谓的判决书给了家属,上面的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罪。当家属质问他们:她到底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时,法院的人急忙推脱说:“现在不要谈这个问题。”
林少娜被秘密绑架至广东女子监狱(广州白云女子监狱)迫害。二月十日,广东女子监狱来信称林少娜患了乳腺癌。家人得知此消息后赶到监狱时,监狱只让家人隔玻璃探望。
广东女子监狱
“610”江主任 ,电话020--87413539,警号:4455467
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四路52号信箱,邮编:510545
女监咨询电话:020-87423069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3/25/115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