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通讯员广东报道)前不久,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大法弟子林少娜进行了非法的秘密开庭。林少娜针对警察对她提出的起诉罪名进行了反驳,在法官当庭承认林少娜确实无罪的情况下,她依然被非法判了三年徒刑。近日,在家属不知道的情况下,她又被秘密劫持到广州白云女子监狱。
林少娜是在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出外讲法轮功真相时,因被人诬陷而被派出所非法抓捕的,被关押于揭阳市看守所。期间,看守所一直不让家属看望林少娜。
直到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家属才见到林少娜,却被告知林少娜已被榕城区法院秘密开庭,被判了三年。会面才持续了几分钟,家属还没来得及问清楚详细情况,就被强制中断了。
林少娜的儿子在外地读书,最近放寒假回家,急着想见母亲一面,可到看守所要求接见时却被拒绝了,说是一定要等到接见日时才能接见。
到了一月二十日,林少娜的丈夫和儿子一大早就来到看守所要求接见林少娜,却意外的被告知:林少娜已于几天前被送走了。当林少娜的家属问被送哪时,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只说被送去广州白云。
一月二十一日,林少娜的家属到榕城区法院去要人。榕城区法院才把判决书给了其家属。上面的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罪,判了三年。被非法关押在广州白云女子监狱。当家属质问他们:她到底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时,法院的人急忙推脱说:“现在不要谈这个问题。”
当问到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时,法院的工作人员这样对家属解释:林少娜开庭时和被送走时都没有通知家属,是她自己要求的,她作为一个成年人,完全有这个权利提出这样的要求。
大家想一想,作为一个妻子、一个母亲,在被非法关押了五个月时间后,会提出不让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知道自己的情况、不让他们和自己见面的要求吗?用这种根本就站不住脚的借口来糊弄家属,企图掩盖法院和看守所不按法律程序办事、执法犯法的事实,这不是十足的流氓行径吗?
参与迫害林少娜案件的部份人员名单:
揭阳市榕城区法院:
审判长:张剑锋
审判员:林珠娜
陪审员:黄荣跃
代书记员:陈晓川
地址:广东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二路揭阳市榕城区法院
邮编:522000
绑架林少娜的治安员(榕城区仙桥街道办事处山前村治安员):
陈悦鸿
陈树鹏
陈继锋
地址:广东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办事处山前村治安组
邮编:522000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2/10/114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