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二零零九年七月,两位北京律师首先出来,开始接受委托,代理法轮功案件。目前,大多数的法轮功案件,还是他们在做。有学员说,他们已经代理了近百件法轮功案件。许多学员说,这两位律师开始是好的,现在变了,变得如何如何。今天我们借这件事,谈谈法轮功学员请律师营救同修中的认识问题和实际操作问题。
大量案件集中到个别律师身上的原因
首先我们必须看清的是,这么多的案件,工作量极大,难度极高,可能无法想象怎么代理。但我们可能需要知道,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案件,为什么集中到个别律师身上,而不是更多的律师介入呢?
据相关律师讲,在他们眼里,当事人都是一样的,可是我们有的学员就会强调,“我”的这个案件重要,一定要请谁谁来代理。此外,学员盯律师很紧,总是打电话给律师,一个个的案子请他接,这些就会造成某个律师过度的接案。
有的学员说,师父讲法中肯定了律师的作用后,当地学员一遇到迫害发生就立刻要找律师,最方便的就是给认识的律师打电话,案件自然就都集中到个别律师那里了。
平时大法弟子都明白,“只有真相能解救”。然而在遇到魔难时,我们有不少学员会变得一厢情愿希望求得常人解救,颠倒了关系。其实在常人社会的雇佣关系中,也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是有案件就接的。比如有一位律师,在学员找他代理法轮功案时,他说,他不会过多的代理法轮功案件,因为压力大,钱不多,还会影响到代理其它案件。但人权案件的代理,可以使律师走向国际社会和公众的视线,实现个人的一些理念,所以他也愿意代理法轮功案,但几件就可以了。希望自己代理的案件,能做的细致到位,而不是泛泛的走入一个模式,完成一个过场,那样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另一方面,还有律师表示愿意代理法轮功案件,但是没有人找他们,他们也找不到需要代理的学员。
案件集中到个别律师身上,会导致什么?
每个案件,学员都会支付二-四万律师费,甚至有六万的,一年就是数百万的支付。救出同修了吗?还是让更多的律师明白真相了?我们有的学员家属,看不到卷宗,看不到律师的辩护词。
律师的变化反映着我们学员的心态不正、本末倒置的问题
很多学员反映,某某两位律师开始是好的,现在变了。众说纷纭。我们是修炼的人,看待问题就不能只看表现,律师的变化,还是我们学员的心和作为促成的。
遭遇过迫害案例的学员都知道,当迫害或魔难发生时,另外空间的邪恶压下来的物质是很重的,学员、家属以及所有涉及的人员都会不同程度的感受到,一个常人,要面对数十状案件中,另外空间的邪恶力量,怎么来应对?有的学员说,在中共的淫威下,律师可能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只要当局不抓他们,他们就不断的为司法机关违法作为说好话,甚至配合他们的非法要求,牺牲当事人的利益。
此外,学员在遇到迫害案例时,马上就给律师打电话,把律师当成了营救学员的关键人物,而不是一个等待救度的生命。我们学员对他们的强烈依赖之心,会导致邪恶对他们下手,将他们推向反面,我们不是害了他们吗?
其实已经有律师善意的向我们的学员指出:现在你们法轮功学员,每个案件都找律师,其实很不必要的,因为在法轮功案件中,律师的作用太有限了,对案情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帮助,如果代理律师不能很细致周全的办案,匆匆走过场,就会导致按照司法程序走,那就走到了律师配合司法的地步了。你们也花了不少钱,但看不到什么。
历经十年反迫害、讲真相,大法的弟子的钱是非常紧张的,可是有些地区,一年数百万的钱就这样给出去了,也没有救出同修。有的家属在案件全部代理完成后还不明白真相。
营救、做事、修炼都没有捷径
请律师不是为了求得常人的搭救,也省不了学员的事,因为实质让常人明真相、正念协助大法弟子的事是师父在做,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大法弟子的心态和状态。而如果大法弟子心态不正,师父就不能为我们做我们最需要的。修炼没有捷径,营救没有捷径,即便在常人中做事也没有捷径。在给律师讲真相、帮助律师做我们所需要的事的过程中,大法弟子首先要把让律师明白真相放在首位,其次自己必须学会必要的法律知识,才不会茫茫然不知花钱能买来什么结果、如何达成所需的结果。这一切都是和学员是否明白、是否牢记修炼人和律师的真正关系密切相关的。
一位法轮功学员家属对聘请律师的经历很有感触,她说,聘请律师对家属了解案情是有帮助的,首先是可以看到卷宗,了解亲人遭遇迫害的过程,以及参与迫害责任人和部门的情况,有利于对他们讲真相。对直接造成伤害的责任人,也会保留追诉的权利;同时,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家属可以间接的了解亲人是否遭遇到生命危险,也可能会鼓励和帮助亲人。更重要的是,家属和律师都能接受媒体采访,呼吁国际社会关注,告诉中国民众真相。曝光邪恶,才能最好的保护亲人。
明确法律和律师的作用,摆正修炼人和律师的关系
有的地区学员,将律师称为“护士”,将学员被抓称为“住院”,无形中,就把律师定位在救大法弟子的角色上了。其实,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律师是救不出学员的。此外,怎么营救受迫害的同修?一位受到迫害的学员家属说,对所有参与迫害的部门人员讲真相非常重要,律师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且在请律师介入之前,自己最好先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过程中的每一步,都要对律师讲真相,面对违法迫害,面对欺骗,我们都需要告诉律师怎么做,带着他们向前走,是我们透过律师救更多的人,不是律师救我们。如果,对律师有了依赖的心,邪恶会伺机下手,将律师推远或推向反面。
一位曾代理法轮功案件的律师说道,中国现有法律的最大问题是没有执行机制,这样的法律,条例再详细周全,也没有用的。他指出,每一件法轮功案件都各有特性,中共司法系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由上至下,非常周密,其违法性非常有代表性。
中国有十三万律师,这些人权律师,仅是万分之一的明白真相,并敢于履行义务的律师。还有那么多的律师,他们在等待着真相,等待着明白真相后发出他们的声音,履行他们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应尽的义务。那么,谁来告诉他们真相呢?可能最有机会的,就是遭遇迫害的家属,和当地帮助聘请律师的学员。按照人间的常理讲,他们本身是在魔难中,是需要帮助的,但是修炼的法理告诉我们一个真理,正念正行,救度有缘人,走出魔难。
师尊的讲法,为我们救度司法部门的人,打开了一扇大门。司法界直接听命“六一零”,将法律作为迫害的工具,直接对法轮功学员進行司法迫害,酷刑,致死,劳工,奴役,无限期的关押和任意的判刑,他们对大法犯罪,很多人罪不可恕,一直是我们学员讲真相的一个盲点,很少有机会接触到他们,遭遇迫害的学员和家属,都有机会接触他们。在遭遇到迫害时,就向律师去讲真相,师尊已经为我们开辟了这条路,我们正念正行,找律师讲真相,邪恶就不敢加害。通过对律师讲真相,请明白真相的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可以震慑邪恶,让更多的司法人员有机会明白真相,得到救度。对已经有案件在身的律师,要考虑他们的压力和环境,最好不再给他们过多的案件,避免带给他们过重的负担和他们可能承受不了的压力。
律师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如果他们该做的没做到,甚至在压力下妥协,比如将当事人的卷宗交给司法局,比如配合法院的种种要求,比如,不提交无罪辩护意见,等等,这些事情会毁掉他们的。我们修炼的人,对生命都是要慈悲对待的。找不到律师,我们宁可自己辩护,也不要给常人律师施加压力,增加负担。其实,有的学员就明确表示,不要律师辩护,要自己辩护,他们认为律师没有说出他们想说的话。
对律师讲真相不能讲高
有同修在给大陆律师界讲真相中发觉,对大陆警察和知识面层次较高的人士讲真相劝三退,特别要注重讲法轮功的基本真相,因为这些人当初都听信了中共邪党的造谣宣传。而且现在中国大陆的常人,特别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几乎没有几个真的信神佛的,所以我们如果一开始就给他们讲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大法,可能当时就把他们吓住了。就说我们是锻炼身体、看书做好人、炼功对祛病健身的效果很好。让他们明白跟中共宣传造谣的不一样,是正的、是好的,值得支持,到这种成度才谈的上请对方参与营救和辩护的话题。
有的学员被绑架后,没有任何手续,直接就给送到看守遭遇酷刑时,如果有律师介入,他们可能是重要的知情人,律师也有责任把消息告诉给家属,那么,揭露迫害,可以帮助制止迫害,营救同修。会见当事人受阻时,这时也应该释放消息,电话尽量收集。开庭审理之后,对律师讲真相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律师为学员做无罪辩护是律师执业的正常作为,他们的职能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不等于他们就明白真相、能接受或赞同法轮功的法理。我们一定要理智,不要把自己混同于常人中的弱者和受害人。
即便是接受真相、承认真善忍好的律师,当我们学员讲的过高时,或过多强调他们使用正念,或让他们相信他们有师尊保护,也会导致律师无法定位,不知道自己该履行什么义务。比如,律师会告诉当事人,“反正你们是不求结果的,你们都只是要过程,那些结果是求不来的,你们也知道,越求越得不到。”“法院这些人都很好的,你们也不希望给人家带来麻烦吧。”或者对家属说:“最后的结果不是我们决定得了的,这种时候你只能求你们师父保佑了,发正念吧。”
中共惧怕明白真相的家属和民众的声音
绑架发生时,主要是营救同修,要曝光参与绑架人员或部门的电话,以及绑架发生时的情况。中共最怕的声音是来自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和朋友,以及普通民众的声音。
中共对法轮功迫害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垮”,家人和朋友,开始时都可能会相信中共的,但是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家属,站到了自己亲人的身边,有的常人家属,坚持为入狱的无辜亲人申告,呼吁无罪释放。
有学员和律师也认为,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有针对性的做好一个案子,学员全面,大范围的在本地讲真相,律师将案件细致做透,媒体配合传递真相,这个事件将对当地产生很大的影响,公安、司法都会受到震动,其后,当地的迫害案例急剧的下降。学员讲真相环境也会好转。不直接相关的民众,也愿意说出自己知道的法轮功真相,为无辜入狱的学员发声。随着正法向前推進,更多的生命明白真相后,这些声音正在加强,这些是中共最惧怕的。这些声音,也是最有力量的,对更多的民众是一种鼓励。在对迫害案例的报道中,民众的声音可以多一些。
以上仅为个人所了解的情况及所悟。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3/2/115038.html)